乔布斯最令我佩服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挑战陈规,二是对死亡的深刻认识。他将每天当做自己的世界末日,是一种向死而生的态度。但是,这是违反常人的本性,常人都是求生而死。
常人贪恋世界繁华,自然来到这个世界,就想多待一刻,留恋忘返,体验未体验的人生。绝大多数人都会拼尽全力,去吃饱穿暖,做能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活下去。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什么大不了,活着就是一切;成功是属于活的最久的人。
但是,能做到向死而生的人非常伟大。为何伟大,因为他们要逼着自己思考什么对自己最重要,他们时时刻刻在权衡,他们权衡投入一件事是不是值得,他们的人生目标非常清晰,他们才是纯粹的功利主义者。而大多数人都不会思考这种问题,都浑浑噩噩,由本能来支配自己,享乐也好,安贫乐道也好,患得患失也好,他们不会为难自己。毕竟做个常人要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