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深爱着马凌,也不曾看低咪蒙。
最近的热点是咪蒙。这个如今自媒体时代的引流者。还有那句脍炙人口的“要想红,撕咪蒙。”
撕她我是不成了,单方面蹭个热度吧(虽然这热度都快冷下来了)。
关注她公众号有大半年了吧。
首先得说实话,别人的鸡汤多数情况下我看完都是撇撇嘴想要反驳两句的,只有她,一碗鸡汤下来让我只想躺平任干。所以,我果然是个俗人啊。必须得承认,虽然她很多文看完没多久我就不记得写的什么了,但是在看的时候的确很有快感啊!
好吧。其实我看别人撕她的文章看得也挺爽的。毕竟再厉害的人也得容我嫉妒嫉妒吧?虽然我不是什么文人作家之类的。
我看过很多义愤填膺觉得她辱没了写作这件事慷慨激昂撕她的文章,也看过真的是她的粉丝感慨“马凌已老,咪蒙难再”的宣布脱粉的文章。
虽然她现在的文章我几乎一篇不落地看,但讲真我应该顶多能算个路人粉吧,因为没有投入过太多期望和情感,所以有些时候反而不会偏激。
有人说咪蒙变了,自甘堕落,写些无知无聊只会嘶吼发泄刺激情绪G点的东西,一点都不高级。
咪蒙对此的说法是“你既没有认真看过我以前的文章,也没有认真看过我现在的文章。”或许吧,她是变了,但不是变低俗了,她是清醒了。她很清楚地知道这个世界喜欢什么,更清楚她想要什么。她如今在做的就是利用这个世界的喜欢得到她的想要。
我不知道很多人是本着文人相轻还是写作人自有的一份清高,觉得她三俗、她取悦读者、她不是一个单纯的作者,觉得她不配与自己为伍。
他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一边将咪蒙批判致死怪她折了文人的清贵之气一边暗戳戳地嫉妒她的吸金能力。
很多人不知道,很多人已经忘了。她是科班出身并学过多年写作的人,她曾就职于南都,她是马凌的时候写过很多篇正统、不世俗、不取悦的文章。她说把文章写的让人看不懂她很会。可是最终刷爆微博朋友圈拯救了她公司的是咪蒙。
所以她清醒了,她知道马凌更受写作圈子的尊敬,可是咪蒙更受这个社会的喜欢。关于她以前的文章我看的不多,但是从仅看过的几篇到如今的转变,我能感觉到她逐渐将马凌小心翼翼地收藏,让咪蒙大行其道。
于是有人说她套路、洗脑,鸡汤煨够了就来毒鸡汤、反鸡汤。其实熬来熬去都是换汤不换药。我倒觉得,与其说是鸡汤,不如说是鸡血吧?因为她是女人,因为她自己创业一路走来艰难重重,因为她曾遭遇过险些毁灭她对人性的认知的苦难,所以她对女人们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苦格外敏感。所以她用一种偏乎“疯狂”的方式去怼那些让人受委屈的事情或者人。于是受到家暴、出轨还没勇气离婚的女人离婚了,没有收入被全家歧视的女人去经济独立了,被欺负还不敢吭声的包子们去撕圣母了……于是有些人害怕了,他们说咪蒙的粉丝不能娶(幸亏我不是她粉丝),他们觉得这800万订阅里85%的女性都被咪蒙的毒鸡汤戕害了。
鸡汤也好,鸡血也好,她用一种容易让人接受的方式去鼓励一些人。你觉得她极端,分分钟煽动人心造反。可我想说,她只是提供了一种理论的可行性,她真正想鼓励的是那些已经时机成熟却还在犹豫着不敢跳脱出来的人。而不是煽动资金、能力各种资本都一无所有的人一头扎进洪荒中。嗯,你要是因为她一篇文章就头脑发热,我猜,你是脑残吧。
有人斥她污,满篇睡、性、生殖器官……整个在写小黄文。这样的人你就是故意抠字眼,你只看到她说睡睡睡,你没看到她说的女生自爱自重自强的概念?她只是用新颖的角度、容易被普罗大众接受的方法去说一些谁都知道却常被忽略的事情。你不觉得,这个四十岁的老女人,一点都不保守,张口就是黄段子,其实挺可爱的,毕竟人到四十多少都会拿点架子,装装矜持,一点都不好玩。再认真讲,她这种写法,你真的不喜欢吗?不过她还是挺讨厌的,毕竟她的小黄文太水了,每次我都觉得“老子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那么与其说她迎合大众,投机取巧,不如说她聪明吧。山东大学文学硕士,正统媒体出身。她有文化底蕴,有文笔,有新闻敏感度。论专业素养她不见得比任何人差。但不是谁都有她这样的清醒和勇气。她放下文人曲高和寡的所谓自尊,放低高高在上的姿态,贴近民众,贴近粉丝,写普通人爱看的东西。她难道不知道咪蒙与马凌的对比吗?如果不知道,她怎么会因为南都总编辑朋友圈没有屏蔽她而觉得“欣慰”。她知道,但她还是走了这条路。并且走成了这条路上的先驱。我说了,因为她清醒了,她知道比起那穷死的自尊,她更想要什么,也知道怎样去获得。
功利也好,俗气也好。她最让我欣赏的就是坦坦荡荡。她不藏着掖着,她敢把自己想要的晾到桌面上,清清白白地去争取。她想要的一定要争取到,实在争取不到的(比如胡歌)……嗯,意淫一时爽,梦醒火葬场。
于是现在她是咪蒙,她的公号800万订阅,很多篇文章是百万爆款文。她是匪气冲天的十月初五霸道总裁,她给助理发五万月薪,给全公司送名牌包,带全公司欧洲游……承认吧,你就是嫉妒她到发狂,嘴上还自视清高对她不屑一顾。
她一个人一支笔拯救了自己的事业,她现在已经很少说,但字里行间带出来的她从未放弃过的影视梦,以及我还是能感觉到她对马凌的珍视。当然,这不是说她不喜欢咪蒙。她自己也说了,不喜欢的事不可能做好的,何况,像她这么“臭不要脸”的人我相信她如果第二喜欢小龙虾,第一喜欢肯定是自己。
马凌为咪蒙奠定了基础,谁又敢说,咪蒙不会是马凌将来的基石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输出,但只有你拥有了话语权的时候这价值才会被认可、接受。马凌写了那么多年比她身材还正的东西,有几个人知道?我猜,很多人都不知道马凌是谁吧?名言之所以能成为名言,是因为说这话的人首先是名人了,否则你觉得一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什么会广为流传?
咪蒙终归还是个幸运的人。传统媒体她被《南都》拥抱过,新型自媒体她走在了前端。争议也好,热点也罢。她始终还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她爱着马凌,也不曾看低咪蒙。虽然她说“写作最好的时代是写作很有尊严,现在只有钱。”
也许因为我不是文人,所以我才能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站着说话不腰疼。个人认为,文字无分高低,思想无分贵贱,三观主流,能为众人所接受,其输出都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