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原创作者最不能忍受的是什么?不是拒稿,不是差评,而是赤裸裸的抄袭!
近日,热门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因涉嫌抄袭被告上朝阳法庭。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众筹十万元,向《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女士(笔名秦简)和当当网提起诉讼,发起维权。
此次维权的作品包含《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公子无耻》、《啸剑指江山》、《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世婚》、《流水迢迢》等共计11部作品。
《锦绣未央》刚播出时就曾被爆抄袭多部小说。作家秦简曾回应:“情节基本属于原创,如有雷同,属实巧合”。但小说的连载网站潇湘书院却发公告称,该文“确有借鉴行为”。2014年,秦简还因参与的电视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周浩辉的《邪恶催眠师》被告上法庭。
我不是很理解作者所说的“基本属于原创。”什么叫基本属于原创?!有读者用抄袭比对进行搜索,发现有大段大段的文字是复制粘贴的,只是改了下人名。那么请问,我把《阿Q正传》从头到尾抄一遍,把阿Q改成阿O,那是不是就是“基本属于原创”了?!
除去上面11部维权作品,还有读者指出《锦绣未央》原著抄袭近200部作品,并举出了例子:
女主在李府的境遇和她爹的人设就是《曼曼青萝》里面的,女主对付安国公主的情节跟《百变郡主》里女主对付女二的一模一样。
那么请问,我写一部小说,把西天取经的师徒四人换成美国动漫里的神奇四侠,然后情节依据《西游记》照猫画虎下,只不过三打白骨精变成三打变种人,三借芭蕉扇变成三借电风扇,那是不是就是“基本属于原创了”?!
这种剽窃、抄袭行为, 当前是大量存在着的。这里抄一段, 那里抄一段, 拼拼凑凑一大篇。就是没有自己任何一点创意, 还美其名曰: 天下文章一大抄, 看你会抄不会抄, 或曰: 抄一篇是抄袭, 抄多篇是创作。显然,这都是为剽窃、抄袭作辩护的歪理。最典型的是2014年5月,琼瑶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5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
对于每个原创作者,每篇原创文的产生都是自己智慧和汗水的结晶,就像自己的亲身骨肉一样。网上有评论说:“只要情节好,内容丰富,大家觉得好看,那么抄一点有啥不好呢?”那么试问:谁愿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拐去,认贼做父?!谁愿意自己的孩子署上别人的名字让他人评头论足?!
你认为的好情节和丰富的内容是别人呕心沥血写出来的,可是出名赚钱的却是抄袭者,真正写出精彩内容的作者却没人知道,这就是你说的“有啥不好”吗?这就是我们千辛万苦提倡的尊重知识产权吗?这就是我们日日夜夜期盼的公平公正吗?
我也是一名原创作者,我的“维权骑士”数据显示,文章被侵权总数已经超过了500篇。当看着自己的文章被抄袭、剽窃,标上别人名字发表时,那种感觉真的比吃了苍蝇还难受!我知道依靠网友的道德心来鄙视抄袭并不是最好的遏制与惩罚抄袭的手段,还需要更有力的法律条文和技术手段去规整抄袭与侵权。但我知道当有更多的人表明自己的态度,就会有更多的人支持原创!就会有更多的规范出台!就会有更多的人投身原创队伍中来!
请支持原创,反对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