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品原文
须菩提白佛言。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生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已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通俗翻译
须菩提对佛说:“世尊,如众生听到佛刚才所讲的道理,那他们还能信佛吗?”佛告诉须菩提说:“不要这样说。我寂灭后,过五百年将有修持佛法成正果的,对我 刚才说的道理能理解,他们会认为此理真实可信。应当知道,这些人不是从一个佛、两个佛、三四五个佛那儿来培植自己的善性的,而是从无数个佛那儿来修行种善 根,他们闻说我刚才所讲的道理,将在一念之间产生空灵洁净的信念来。须菩提,我全都能知能见,这些众生能修得不可估量的福德。”“为什么呢?”“这些人不 再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四种错误想法,他们心中没有佛法的表相,也没有非佛法的表相,没有任何惦念了。”“那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些人如心中 存有相状,那就会执著于自我的相状,他人的相状,众生的相状,长寿者的相状;如心中有佛法的相状,也就会执著于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相状。”“这又是 为什么呢?”“如果心中有没有佛法的表相,就会执著于自我、他人、众生、寿者。因此,我们既不应该执迷于佛法的表相,也不执迷于没有佛法的表相,不要有任何惦念。因为这个原因,我常说你们这些比丘,应知道我所说的法,就如同渡河的木筏,过河上岸后就不用惦记它了。对佛法尚且都该这样不要执著,何况对于非佛 法呢!”
词语备注
须菩提白佛言:白的意思是道白的意思,就是说话的含义。整句话意思:须菩提对佛说。
颇有众生: 颇,很多。有非常多的众生。
言说章句:佛所说的教义教理。
生实信不:“不”在古文言中等同于“否”。整句话的意思是:还能否相信佛所说的。
后五百岁:释迦佛灭度后,每五百年为一个时期,共分为五个时期。每一个时期,各有一个“坚固”,以表示佛法在世间流传的状况。
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不住相,即是持戒。心空寂,即是修福。像这样的心空、无住的人,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他对于这样的言说章句,一闻便信,一信便行,一行便证。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什么是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佛已经告诉我们,佛之身相,不是真佛,有相佛所,亦非真佛所。既然如此,那么,持戒修福者,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又到那里去种呢?从《金刚经》的立场来说,佛在妄想断处,佛在回头之间,佛在瞬目之间。我们一次断妄自鉴,就是于一佛而种善根,我们二次断妄自鉴,就是于二佛而种善根,我们三次断妄自鉴,就是于三佛而种善根,我们无量千万次地断妄自鉴,就是于无量千万佛所而种善根。像这样的于无量千万佛所而种善根的人,听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样的言说章句,就一定会法喜充满。�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何谓一念生净信?一肯肯定,不再疑惑,即是一念生净信。听到这样的言说章句,能够一念生净信,像这样的众生,获福无量。
如来悉知悉见。何谓如来悉知悉见?大家试着动一动念,或念一句阿弥陀佛,看看这悉知悉见的是谁?如来悉知悉见,这个悉知悉见的就是如来,就是佛。若能识得这个,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时时念佛,时时悉知悉见,这也是菩萨的方便修行。
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是诸众生”,就是前面所说的“一念生净信者”。“无复我相”的“无”,不是“有无相对”的“无”,而是“不住”“不着”的意思,也就是不再住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也不再住法相,也不再住非法相,一切不住,即使这个“不住”亦不住。这个人的修行,已经契合了般若实相。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若心取相,则被相缚,若心取法相,则被法相缚,若心取非法相,则被非法相缚,总不如离相返观,得见自家心体。此时,再观此心,原无缠缚,更无解脱,本分天然,光皎皎地,无始以来,本来如此。若能如是,相与非相,法与非法,不解而自脱。何以故?此心本然如是。我人学佛,只为恢复本来面目,向外不得一法。若有丝发所得,即是着相,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无论哪个宗派,无论哪个法门,都是借以抵达彼岸的工具。既然如此,念佛的就如是念去,持咒的就如是持去,参禅的就如是参去,无论修哪种法门,只要一门深入,持续下去,就一定能到达彼岸。到达彼岸之后,方知八万四千门,门门皆是虚设,皆非究竟实法,所谓“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所谓“佛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我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诸佛祖师,唯说一心,更无别法。若有别法可说,也是黄叶止啼,无有实义。
我之愚见
这一品的篇幅有点长。然后比较晦涩难懂。我也比较懵逼的状态的。我的道行太浅了。本篇的内容我无法为大家分享我的愚见。因为我也正在修行中,也在顿悟中。很多佛学中的道理,如果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是非法参透的。所以,这一点我想我后面能够理解透彻的话,我回回来继续写我的愚见。希望时间不会是太久远。
我将经文和译文,以及我能查询到的一些经典注释,标注在了上面,如果有佛缘,施主能够看到,真心感谢各位的赏光:阿弥陀佛,善哉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