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年(1876),岁在丙子,是云南昆明举人罗廷权到资州直隶州任知州的第六年。这一年,罗廷权与资州咸丰五年(1855)举人何雍等人再次续修的《资州直隶州志》(嘉靖年间,资州知州刘炯等人编撰),正式刊印。
刊印之前,闰五月,“稿初就,州人士以索序来见”。罗廷权在府衙“清晖堂”,为续修的《资州直隶州志》“走笔而为之序,聊以志续修之原委”。作序时,“适余值量移泾南,行有期”,罗廷权随后离任资州,到泾南赴任。
罗廷权的继任者,陕西举人黄加焜也为这部续修的《资州直隶州志》作了序,“余丙子奉檄权资之岁,为州牧罗公鉴平量移泾南之日,而续志适成。州人士呈稿于余,而丐为序”。黄加焜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发潜德之幽光,植名教于不坠,此罗君续志之修所由,汲汲而亦后先守土者之所共任也夫。”
罗廷权,字鉴平,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甲辰科举人,同治二年(1863)授仁寿知县,同治四年(1865)转成都知县。同治五年(1866)六月署富顺知县,“外严内宽,案无留牍”。
罗廷权在富顺县执政期间,“慨然集众设局”,于同治丁卯(1867)年倡议并主持编修了清代第五部《富顺县志》。修志约半年后,罗廷权就离任而去。其后文康、程廷杓、杜受廉、张焕祚等四任知县均未成书,直到同治十一年(1872)才由知县吴鼎立镌刻刊行。罗廷权到富顺任职前,还先后倡修了《仁寿县志》和《成都县志》,但都因为离任没有完工,直到他在资州续修成功《资州直隶州志》。
同治九年(1870),岁在庚午,罗廷权升任资州直隶州知州,“勤谨清廉,常于黎明听讼”。他制定管理老百姓的措施,都要在县衙大堂再三研究,唯恐政策损害老百姓利益,受到冤屈。
罗廷权一上任,面对的就是资州全域大旱的严峻考验。这年九月秋收以后,到第二年四月,资州境内持续半年多天气高亢,偶尔下一点小雨,仅能打湿地面。由于没有有效的降雨,冬水田里无水,“陇田不能犁者多”,“所种小春不生”。不管是低洼还是高处的田地,都没有水种秧,甚至老百姓家中的饮用水也要四处找寻,“觅泉汲引”。
罗廷权于是一面组织老百姓抗旱,一面积极救济灾民。他从就近的官府粮仓筹集济谷二千石,赈济受灾的老百姓。他带头倡捐银一百两,“复劝各乡捐资平粜赈济”,将仓库所存粮食平价出售。但这点救灾物资,对偌大的资州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境内仍然“饥民遍野”。
到了同治十年(1871)四月,旱情更加严重,于是社会上有人传言,说天干是因为蒙溪口有鱼妖作怪,现在上天要派神灵下凡收妖,但需要借助人间的力量。资州各场镇上都贴有字条,“约居民各带军器,于四月二十五日齐集蒙溪助杀鱼妖,天始降雨”。
罗廷权于四月二十三日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初步判断可能是有人“将协众为乱”。他当即命令分防资州汛的把总,带领兵丁前往蒙溪口弹压。然后又亲自率领府衙三班数十人,并“调集附近团练以防其变”。到了二十五日,“远近来观者万余人”,但看到有不少官兵在现场警戒,“俱各安静,俄即散去”。经调查了解,此事由民间秘密结社人员组织,当时各场镇都有,“或十余人,或二三十人在店侯期,及期皆不敢至”。
不知是巧合,还是真的有神灵,四月二十五日夜,资州连续下了几天的大雨,旱情得到了缓解。下雨后至五月初,一些老百姓尝试种晚稻,“有种迟秧者,半月即可栽插”。“田肥者先行犁转搁,枯栽后,又加水粪,约有五六分收成。”但整个资州的粮食产量,只有平常年份的二三成,米价很贵。
清道光三年(1823),资州知州靳章绅在行台左右创修了东西文场考棚,计座号千八百有奇。修建考棚之前,童子试藉公署考试,士子自备桌凳,出入维艰。考试时遇到下雨天气,“遇雨而泥沙扑面,讵逃窜似亥突蛇奔,德行雍容转若扶犁之辈,衣冠楚楚翻同荷笠之夫”。“每当点名时,士子云集,或值雨雪,衣物皆湿,因而成疾者不少。”为此,同治十年,资州一些有势力的地主,禀请罗廷权为资州考场修建雨棚。资州及其所属的资阳、内江、井研、仁寿四县各捐银两,共计用钱三千余缗。
同治十一年(1872)至十三年(1874),资州境内风调雨顺,粮食收成很好。但同治十一年六月,资州大水成灾。当时,沱江河水猛涨,资州城里一片汪洋。人命关天之际,罗廷权不惜重金,购买多艘船由城垛放入城里救生,以致没有一个人溺亡。此后,他又捐钱买米煮粥赈济灾民,让很多人活了下来。
同一年,罗廷权将县衙粮仓第一进的仓神祠,迁建于仓号第二进。原仓神祠水毁严重,“湫隘不堪”,迁建后“祠前为三合土地坝,极宽阔”。仓神祠四周建有仓舍,也全部进行了重修补整,共计用钱一千余钏。
同治十二年(1873)四月的一天,资州城西关外失火,一直延烧到孝子街及沱江河坝,烧毁民居二百余间。这一年六月二十日,沱江河又发大水,但比清道光庚子年(1840)的水位约低三尺。洪水将资州城南、北门、小东门的城门洞封住,其中东西两门的水深数尺,平波门的门扇也被水漂去一扇。城中街道低的地方积水很多,都可以乘舟了,居民大多到房屋楼上避水。罗廷权亲自组织,派出小船四处找寻,拯救了很多落水的老百姓。洪水还导致沱江河沿江一带禾稼无收,冲毁了很多民房。
罗廷权很重视教育,同治十二年他捐俸三百钏,为凤鸣书院添修了楼房九间。之后,他又捐钱二千钏,交急公局生息,作为书院官课的加赏,并捐添凤鸣、栖云两个书院的脩金。
同治十二年,罗廷权还积极筹修关帝庙,补修文庙,移建火药局,创修演武厅等。关帝庙也就是武庙,其年久失修,“庙貌湫隘不足以妥神”。武庙改造时,用提斗称息及岁收租钱,购置材料。改造费用超过了计划,又从急公局支钱千余钏。改造后的武庙,其正殿在原址上加高,修高阁如文庙。旁边修建钟鼓楼,左修启圣宫,右建三义祠,中厅石坊仍旧。“外筑宫墙,墙外有池,砌石加深,规模宏敞,栋宇巍峨。”
文庙同样是年久失修,“风雨剥蚀半就糜朽”。培修文庙的费用仍然从急公局支取,提钱一千六百余钏。本次维修,主要更换了文庙宫墙外的华表,疏浚了外池的淤泥、垃圾等,加增周围的石栏,“丹雘楹桷焕然一新”。
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的一天,资州东乡临近安岳县一带,突然降下很多冰雹,“大者如鸡卵,小者如弹丸”。冰雹过后,又是狂风劲吹,“民居多为所折,山粮打落甚者,颗粒无收”,尤其是蔡市东北方十余里损失最为惨重。
光绪元年(1875),岁在乙亥,资州晴雨适时,气候调和,“山粮田稼皆有十分收成,无少欠者”。这年四月的一天,资州西门河坝失火,烧毁了百余家。鉴于这次惨痛的火灾教训,之后严禁在河坝一带修建茅草房,全部修瓦房。十月初四夜,资州正东街小十字又失火,延烧了十余间房屋。到了冬月,为了防患火灾,罗廷权根据大家的建议,将文昌宫旁的火药局,迁建于重龙山。
光绪二年(1876),罗廷权主持续修的《资州直隶州志》正式刊印。至此,这部州志经过三次补刊,记事一直增补到了光绪二年。罗廷权为修志,捐钱四十六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