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集体无意识的作用却不只出现在个体与家人,或与其他社群团体之间那种或多或少具有个人性质的关系里,它还出现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里,尤其出现在人类的社会。无意识反应所引发的状况愈具有普遍性和非个人性,补偿的显示便愈重要、愈奇异,且愈有冲击性。这种状况不仅使人们禁不住私下倾诉,也会敦促人们公开表白和声明,甚至扮演某种角色。
灾祸和罪恶的一般性问题,就是我们和世界的非个人关系的另一个面向。因此,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比这类问题更能产生集体性的补偿。
人们当然不可以从这类的补偿里,得出“意识愈迷失在普遍的难题里,无意识就愈能发挥补偿作用”的结论。因为,人们——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会以正当的和非正当的方式处理非个人的难题。当人们出于本身最深刻、最真切的个体需求来处理非个人的难题时,就是采用正当的方式;反之,当人们出于纯粹求知的探究欲,或对棘手现实的刻意逃避来处理非个人的难题时,就是采用非正当的方式。在后一种情况里,无意识会产生极富人情味的,且独具个人性质的补偿,这种补偿的目的,显然是想让意识回到平凡的日常里。人们如果以非正当方式沉醉于没完没了的狂热之中,就会经常梦见一些极其平淡乏味的、试图抑制过度热情的梦。因此,我们可以依据无意识补偿的性质而毫无迟疑地得出这个结论:人们在意识层面的努力是郑重且合理的。
肯定有不少人畏于接受我这样的看法,即无意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拥有“重要的”思维。此外,人们还会质疑我:“难道您真的相信,无意识有能力对我们欧洲人的精神特性,提出所谓的建设性批评?”当然,人们如果以智识来理解无意识的问题,并把理性的意图归咎于无意识,那事情就会变得荒谬可笑。人们确实不该把意识心理学强行加给无意识,毕竟无意识的思维方式乃出于本能的直觉。无意识不具有分化的心理功能,而它的思考方式也不同于我们对“思考”的认知。无意识只是创造出响应意识状态的意象,这种无意识意象所包含的思维,虽然不少于情感,却不是理性思考的产物。
这种无意识意象或许应该被称为“艺术的灵视”。人们很容易忘记刚才那个关于黑、白魔法师的梦所源自的困境,就连在做梦者的意识里,它也不是智识方面的问题,而是富有强烈情感性的问题。
对于品德良好的人来说,道德困境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还根植于他们本身最强烈的驱力作用,以及最远大的抱负之中。毕竟在他们看来,道德困境非常真实。所以,如果连他们的本性深处也对道德困境有所回应,这一点儿也不足为奇!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的心理就是衡量所有事物的标准。如果有人碰巧是个头脑简单的傻瓜,他根本就无法察觉道德困境的存在,心理学家此时也爱莫能助,因为他必须依据他所看到的面貌来接受客观存在的事物,而不能为了自己主观的假设去扭曲它们。非个人的困境会以正当的方式侵扰内在比较丰富、比较具有包容力的人,而他们的无意识便会以正当的方式做出回应。所以,当意识提出“为何善恶之间存在着可怕的冲突”这个问题时,无意识就会这么回答:“请你仔细看清楚:这两者其实迫切需要对方;恶萌芽于至善,确实萌芽于至善,而当善无法从恶里产生时,这就是最糟糕的事了!”
或许做梦者会逐渐明白,看来无法解决的冲突或许是某个时空所特有的精神特性的偏见。看似复杂的梦境意象,可能很容易显现为本身就是具象直观的、本能的常识,或纯粹显现为理性思维的开端,而理性思维也许是心智较成熟的人在意识层面上的思考。无论如何,中国哲学早在很久以前便已探讨过人类的理性思维。至于怪异而活泼的思维形态,则是原始的自然心智的特权,这种心智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在,只是受到片面发展的意识遮蔽罢了。如果我们从此一视角来观察无意识所产生的补偿,这样的研究方式当然会受到批评,因为,我们不该以过于偏向意识的立场来评判无意识。事实上,我在这方面的思考始终是从以下的观点出发:无意识几乎只是在响应意识的内容——当然是以相当富有意义的方式——但却不会采取主动。不过,我绝不想让大家误以为,我真的深信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只是被动地反应。毕竟很多经验都和这种看法背道而驰,且这些经验似乎已证明,无意识不仅会出现自发的行动,甚至还占据主导地位。无数的案例已让我们看到,那些执着于狭隘的无意识的案主,最后都罹患了精神官能症。不过,无意识所引起的精神官能症,不仅让这些案主脱离了本身的沉闷和迟钝,且往往还让他们的怠惰或绝望反抗有所好转。
任何具有创造力的人都知道,不由自主是创造性思维的主要特点。由于无意识不单单是响应意识的镜像,还是具有自主性和生产性的心理活动,因此,无意识的经验领域就是它本身的世界,也是它本身的实在性。我们可以说,无意识的实在性在影响我们,就像我们在影响它一样,这个说法也同样适用于外在世界的经验领域。正如物质内容是组成外在世界的要素那般,心理要素则是无意识世界里的内容。
“心理的具体性”这个概念,绝对不是什么新的发现,而是人类最早、也最普遍的“成就”之一,因为它就是人类对具体存在的鬼神世界的信念。鬼神世界当然不同于钻木取火——举例来说——所以,绝不是人类的新发现,而是人类的经验,或人类对实在性的意识,况且鬼神世界的实在性根本不逊于物质世界的实在性。我怀疑,究竟有没有不知道“魔力效应”或“魔力物质”的原始人(“魔力”其实只是“心理”的代名词)!原始人似乎相当清楚鬼魂的存在,“鬼魂”是他们的心理事实。就像我们会把自己的身体和他人的身体区别开来一样,原始人〔如果他们对“灵魂”有一些了解的话〕也会分辨自己的灵魂和鬼魂的不同,毕竟鬼魂令他们感到陌生,而且也不属于自己。鬼魂是他们的外在察觉的对象,至于自己的灵魂(或在观念上,个体同时拥有若干不同灵魂的其中一个)虽然在观念上与鬼魂具有本质的类似性,但通常不是所谓感官知觉的对象。
灵魂(或多重灵魂的其中一个)在个体死亡后,会变成鬼魂;鬼魂存在于个体死亡之后,而且性格会转趋恶劣,这种不好的转变有一部分已违背个人不朽的观念。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的巴塔克族甚至毫无顾忌地表示,在世时善良的人在死亡后,会变成危险的、怀有恶意的鬼魂。原始人对鬼魂如何作弄活人的描述,连细节部分都大致符合他们的鬼神信仰经验所强调的现象,而这些描述,都是他们依据所谓“阴魂不散的亡魂”所发展出来的意象。原始人对自己所信仰的“鬼魂”的报道让我们看到,这些鬼魂和他们心理某些部分的活动有关,由此可见,原始人的鬼魂就是他们的无意识情结的显现。现代心理学对“父母情结”的重视,等于直接延续了原始人对父母亡魂的危险效应的经验。就连原始人认为鬼魂就是外在世界的实在性的误判,也继续存在于我们(仅具有局部正确性)以下的看法里:即真正的父母对孩子的父母情结负有责任。这个看法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多年前提出的梦的理论里,甚至还堂而皇之地成为一种学术性解释〔为了避免“父母情结”这个概念的不明确性,我后来便提出新的专有名词“无意识中父母的影像”来取代它〕。
天真幼稚的人当然无法意识到,对自己直接造成影响的亲人,已让自己产生某种意象。然而,这种意象只有一部分与自己的亲人雷同,另一部分则是由自己这个主体本身的材料所创造出来的。孩子无意识里的影像是由父母的影响,以及孩子的特殊反应共同形成,因此,这种意象会以相当受限的方式再现客体。天真幼稚的人当然相信,父母就是他们所看到的样子。父母的意象被投射在无意识里,当父母亡故后,父母被投射在无意识里的意象仍继续发挥效应,因此,父母的意象仿佛就是原本已存在的鬼魂。所以,原始人会谈论在黑夜回来的父母的鬼魂(即“阴魂不散的亡魂”),但现代人却把归返的双亲鬼魂称为“父亲情结”或“母亲情结”。
第8章 阿尼玛和阿尼姆斯
在所有可能存在的鬼魂当中,父母的鬼魂其实是最重要的。因此,普遍存在于文化较高度发展的地区的祖先崇拜——起初是为了安抚祖先“阴魂不散的亡魂”——基本上已成为一种道德和教育的机制(例如中国)。对孩子来说,父母是最亲近也最有影响力的亲人,但在孩子成年后,父母的影响力便已裂解。由于孩子无意识里的父母影像会继续作用,甚至产生压制性,故而受到意识更强烈的持续性排挤,所以很容易变成负面的征兆。无意识里的父母影像在这种情况下,始终令人感到陌生,因而停留在心理的“外部”。男性在成年后,妻子便成为身边最能影响自己的人,从而取代父母原本扮演的角色。只要妻子和丈夫一起生活,而且彼此年龄相近,妻子就是丈夫的陪伴者和附属物。妻子不会因为年龄、权威或体力,而凌驾于丈夫之上,不过她们本身对丈夫来说,是个很有影响力的因素!
因此,妻子就跟父母一样,会产生自主性较强的无意识影像,而非产生可被裂解的无意识影像——即无意识中可被裂解的父母影像——换句话说,就是产生和意识维持链接关系的无意识影像。女性拥有和男性截然不同的心理,因此,她们就是(而且向来都是)男性所无法察知的事物的信息来源。在男性眼里,女性代表灵感,而且她们本身那种往往比男性更优越的预感力会对男性提出谆谆告诫。此外,她们那种以个人为依归的情感,会为男性指引途径,而这些途径或许是男性那种缺乏个人关联性的情感所无法发现的。
个人对自己那张合乎集体性的人格面具的形塑,意味着对外在世界的大幅让步,以及他的自我在认同人格面具时,直接而必然造成的真正的自行牺牲。因此,确实有人相信,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他们本身。然而,这种“心灵缺席”(Seelenlosigkeit)的态度只是一种表象,毕竟无意识绝不会忍受这样的重心移转,而且当我们以批判态度看待这类情况时,就会发现,“私生活”其实已在他们的内在世界里补偿了他们精心打造的人格面具。虔诚的苏格兰新教神学家亨利·德罗蒙(Henry Drummond,1851—1897)曾悲叹道:“心情不佳是虔诚信徒的恶习!”如果有谁为自己打造一张过于正面的人格面具,就会因此出现易于激动的心情,殊不知,普鲁士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曾歇斯底里地放声大哭。曲风高亢激昂的作曲家瓦格纳则在书信中谈到睡袍柔细的丝质系带,存在主义哲学家尼采在写给妹妹伊丽莎白的书信里,曾以“亲爱的羊驼”(liebes Lama)昵称她,大文豪歌德则在晚年亲切地接受后辈诗人,也是《歌德谈话录》的作者约翰·艾克曼(Johann P.Eckermann,1792—1854)的访谈,等等。然而,总是有些东西比英雄身上那些平淡乏味的“小差错”更为巧妙:我曾认识一位备受敬仰,简直可以被称为圣人的人士,我和他相处三天后,还未在他身上发现任何凡人的弱点。当时我的自卑感便开始迫使我自己认真地思考,应该如何自我改进。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的妻子竟在第四天主动向我寻求心理咨询……从此以后,我和受人尊敬的人士接触时,便不再出现类似的自卑反应。不过,这个案例让我认识到,完全认同人格面具的人的种种心理失调和障碍,会转而显现在他们妻子的身上,而妻子却不知个中缘由,还为自己的牺牲付出了严重精神官能症的代价。
对社会角色的认同不啻为精神官能症的主要起因。为了不真实的人格面具而脱离自己的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人们在这里可以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个体化是值得个人追求的目标?其实个体化不只值得个人的追求,甚至对个人是绝对必要的。因为个体如果继续和其他个体交融在一起,所陷入的状态以及采取的行动,就无法跟自己的本性协调一致。个体一旦在无意识里毫无区别地与他人交融,就会以违反本性的方式,强迫自己必须如何存在与行动,因此,个体根本无法和自己的本性协调一致,也无法为自己负责,而且还会觉得自己处于一种屈辱的、不自由的、道德低落的状态。这种与本性的歧异,正是人们所难以忍受,而希望早日摆脱的精神官能症状态。只有当人们可以依照自己真实的本性和感受去存在和行动时,才有可能脱离精神官能症的状态。起初人们大概还不清楚,也对自己是否可以从这种状态解脱出来没有把握,不过随着时间发展,人们就会愈来愈了解,也愈来愈相信这种可能性。如果人们对本身的状态和行动,可以如此表示:“我的行动代表真实的我!”那么,人们便不仅可以跟自己的本性协调一致(即使他们觉得这并不容易),也可以确实负起责任(即使他们反对责任的承担)。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人们最难以忍受的,其实是他们自己(哲学家尼采不也说过:“你寻找最沉重的负担,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