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宁静的烟火
有一种初见,叫一见钟情。
01.
第一次遇见他,上帝就在我耳边轻轻说了四个字:在劫难逃。
没错,第一眼看见他,我就喜欢上了他。
与他初见于老家的院子里。
他明亮的眸子里闪着锋利的光,但对我,并没有杀气。反而,他的目光好像是要把我拥抱起来,吸引我到他的身边,既含情脉脉,又荡人心魄,这是一个天生的诱惑者的眼光,他向每一个从他身边走过的人都投以这样的目光。这种眼光在他身上并不是有意识地表示多情和友爱,而是他对陌生人怀有的警觉,见我似乎没有什么危险,他的眼光便不知不觉地变得温柔起来。
可是我这个从来都没有养过狗狗的人对此一无所知:我的心里暖暖的。我以为他的柔情只是针对我,是给我一个人的。就在那一瞬间,我就爱上了他。
我和他,好像认识了几千年,彼此并不陌生。于是,我蹲下身子,伸手去抚摸他的脑袋。
他也享受这样的抚摸,安静而温柔,不时地,还用他温润的舌头舔我的手。我们就这样彼此喜欢了。
02.
黄黄是伯父家的一只狗狗。那日,他陪伯父护送公公刚从他家买的两只羊。
听说,伯父一家准备出远门,就把家里的牲畜都出卖了。连同黄黄,也会被送人。
听到这个消息,我瞬间变得兴奋起来。这就是我跟黄黄的缘分啊!
可我又不好意思直接说把狗狗送给我们,伯父说黄黄会被送回他出生的那个家里,我多少有点惋惜和不舍,话语间透漏,让伯父把黄黄送与公公收养。
过了两日,伯父们走了,黄黄也被送走了,但不是送给我们,他回到了他的原生家庭。然而,那户家里还养着两只狗狗,不想再喂黄黄了。
公公去了,就把黄黄领了回来。那时,我正在午睡,听到院子里的狗叫声,一下子就醒了过来,跑出去一看,果然是黄黄。他被拴在院子里,来到陌生的环境和失去自由的他,不免有些不高兴,就在那里吠叫着。
我怕他忘记了我,试探性的靠近他,他立即就变得温顺起来,他并没有忘记我。我抚摸着他的脑袋,让他不要觉得害怕,他就那样一动不动,似乎看到了久违的亲人。
离开老家的那天,我想征得老公和孩子们的同意,带着黄黄,可是他们都不同意。在不大的出租屋里,黄黄成了多余,况且,我们租住的院子里住了七户人家,大家都有孩子,万一黄黄伤到别人怎么办?考虑到这些,我也没再争辩什么。
车子就要走了,我从车上往上走的时候,黄黄不停地对我叫,我明白,他是舍不得我离开。
其实,我也很舍不得黄黄,只希望下次能早点回老家,再看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