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有剧透,不喜请绕!)
周处除三害,出自《晋书·周处传》和《世说新语》。经后人多次改编,又多了电影呈现的这个版本。
这部电影的主线,是试图用阮经天饰演的陈桂林,用自我救赎的方式洗涤自身背负的罪行,来告诫世人善与恶的分野,救赎、宽恕、惩罚等互生互灭的复杂关系。
也许是因为影片存在删减的原因,我认为电影传达的某些表达,有值得商榷的点。应该提前声明的,是这仍然是一部可圈可点的作品。仅就引发观者对恶与治恶思考而言,就已经体现了现实题材电影承载的“追问与反思”的内在价值。
最核心的问题,是关于作恶与自我救赎的对立统一。
影片中陈桂林选择自我救赎的动机是非常可疑,是基于两个外部因素的叠加。第一,是张贵卿告诉陈桂林后者得了晚期肺癌,最多还有半年时间可活,劝其自首。第二,是陈桂林去自首时意外发现,自己仅在通缉令上排第三,他前面还有林禄和及香港仔两个更臭名昭著的通缉犯。他觉得自己连自首都没有资格,遂决定干掉前两个,让自己重登兵器谱第一名。
那么问题来了,影片到这里陈桂林意识到自己犯罪所带来危害的影响了吗?并没有!他此刻的反应,是自己没有前两个通缉犯有名气,他要让全社会的人都记得他,他就需要当第一名。
不想当第一的罪犯不配自首,不能做到行业第一的罪犯不是好罪犯。连穷凶极恶的犯罪人员都这么卷,试问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努力?
综上,陈桂林做掉同行的目的并不是认罪,恰恰是不认罪。他夺走陈灰的配枪,干掉了香港仔和他的马仔,干掉了林禄和及他的死忠信众。我觉得,他开枪的时候并认为他在犯罪,他觉得自己正在替代陈灰们执法。
在支配他动作的行为逻辑谱系中,并对犯罪的深刻认识,和基于此的自我救赎。至少,电影中我并没有捕捉到关于此的表达。他杀第一、第二的逻辑,在本质上与影片开头杀帮派大哥的逻辑并无区别。
他只是做了一件他认为必须要做的事,或许做这件事的回报可以让他获得一笔钱寄给他的奶奶。
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罪犯的危害,属于既没有放下屠刀,更无法立地成佛。那意识到犯罪危害,放下屠刀能不能立地成佛呢?不管佛接不接纳放下屠刀者,我肯定不能认为他就是“佛”。
放下屠刀仅仅是认罪的起点,而不是自我救赎的终点。如果是这样的话,林禄和的那个章节也很值得探讨。在陈桂林发现“尊者”是林禄和之前,他已经决定遁入空门了,尽管那只是形式上的“空门”。
如果不是林的暴露,陈桂林也安稳清修,他身上的罪,包括林身上的罪就能消业吗?绝对是不行的!如果杀完人、作完孽,找个大德让抽几鞭子就完事了,那还要法律干啥?法治岂不还是一句空话,人治不仍是社会进步的尽头?
那就太可怕了,人为制造的权威会横行遍布,弱势生存的空间会更加逼仄。
同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陈桂林杀林禄和后,给了其信众1分钟逃跑时间。随后,他开始无差别行凶。这里有一个问题,真正相信林、被林的歪理邪说洗脑的信众,恐怕是不会逃跑的。那么立即逃命的,压根就不会信林的鬼话。他们要么是帮凶、要么是打手,充当林罪恶集团的狗腿子与分赃者,他们怎么可能会为林及其邪说殉道?而那些没跑的大多数,反而有可能是真正的受害者,他们理想幻灭的一瞬间,彻底失去了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后“依靠”。
陈桂林在杀死他们的肉体之前,已经完成了对他们的精神打击。这种极短时间内的二次伤害,实属最恐怖的犯罪手段。这些与他充当执法者的动机,是否真的在逻辑上匹配,我真的看看不出来正义性在哪里。
陈桂林最后认罪了,但有没有意识到他的整个人生,对他人及社会造成的伤害和不幸?很难说,希望他最后留遗言说“对不起”的时候,里面包含了对自己行为认知的最终评判。不然,他的死就仅仅是从法理上予以了闭合,但在社会认知那里,仍然会有一个缺。
这个没有闭合的链条,即:放下屠刀,真心悔过,认罪伏法、接受审判,堕入地狱。成佛是万万没有的,不然,佛就太廉价了!
补充一点,是关于影片的暗线,即张贵卿做局让陈桂林自首的动机。张贵卿做医生这么多年,对涉黑人员多有暗助。最后是因为自己身患肝癌晚期,才想到劝陈桂林自首,去弥补自己多年的犯罪行为。
所谓“积阴德”也罢,临终前的醒悟也罢,都不过拿别人祭旗给自己找心理安慰罢了。说到底,也不过是“宽于律己严于律人”的双重标准重度爱好者。就问你能劝陈桂林自首,那你为啥不跟着一起去?陈有罪,你有没有?包庇、协助藏匿犯罪嫌疑人触犯法条了没有?
天罚了,所以就认为能够不接受法律制裁了?你看我都这样惨了,以前的事咱们就不提了,一笔勾销了!你真大度,你对自己还真是好!
影片的结果,陈被处以极刑,而张呢?不知道,也许办个生前追思会,跟家人道个别,等待命运之神的降临。天网恢恢,这话说出即是对法律之网有缝有隙的失望和无奈。所以,公平正义才多么令人渴望。
放下屠刀谁也不能想成为佛就成为佛。因为天理昭彰,人伦有序。该审判的就要接受审判,不管你是周处,还是陈桂林。更有甚者,像张贵卿在临死的时候会真正忏悔吗?对此我真的是深表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