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希特所讲的,关于自我来设定他我的时候,或者一个非我的时候,这个非我是作为句子决定的,不是作为对象的指称决定的,所以说它在形式上是没有条件的,它完成是一种形式的规定。所以他说,由于非A对设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被A规定的。
所以,我们想要知道非A是什么,我们必须认识A是什么,又由于自我源初是被直接设定的。因而,与自我相反或相对的东西就只能是非我,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学的第二个原理,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但在实质上是有条件的。
这个实质,就是指内容的条件。所以,在这里,我们就由于非A它本身是来自于自我的,因而,它是由自我推出来的,如果没有自我就没有非我,没有A哪里有非A,一定是先有A,然后再有非A,这是前提。
但是,有了非A以后,我们就更能理解A,因为非A给我们提供了另外的一种可能性,使得,原来在我之外,还有一个非我的存在。因而,非我的存在,其实是对自我的重新的规定。
由此我们,非我对自我的重新规定,其实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就是在于,它的这种重新规定不是通过同一律来完成的,它不是通过自我对自我的设定来完成的,而是通过一个反向的样本,通过它的对立面而设定的。
就像说“我是男人”,别人都能理解,但是,我说“我不是女人”,这就不太好理解了,不是因为直观上我不是女人,而是说女人和男人它成为对子,因为相对于男人的概念,女人就意味着非男人,因为性别只有两种。
所以,正好成为一个对子,女人就是非男人,所以“我是女人”,就相对于“我是非男人”,因而,把“非”这个概念,就加到男人或女人的前面,就变成了它的性别上的对子,而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对我的另外一种规定。
而只有在这种规定下,我们才能更好的理解,我是男人的含义,也就是理解我的含义,因为它不是一个简单形式的一个的重复,而恰恰是内容上的一个推进。所以,对任何事物的否定,它同时就是一种肯定,
这个思想,来自于斯宾诺莎,对任何事物的否定,其实就是对它的一种肯定,所以说“我不是女人”的时候就意味着,“我是男人”。
所以,“A≠-A”就意味着“A=A”,按照费希特的说法,虽然绝对的自我是知识的形式与内容的实在根据,但是,如果没有“非我”,“自我”就是没有内容空洞的东西。
所以,自我设定非我,而这个非我,是自我实现自己的自由的场所,作为自我的对立面或障碍,也可以看作是自我实现自身的一个动力。
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了这个否定,对“非我”的对设,才使得自我得以完满,才使得自我得以存在,有了内容了。如果没有“非我”的存在,自我就是空的,永远停留在“A=A”的状态中,“同一律”大家都能理解,可是你不加上“排中律”,你永远不知道“同一律”中所包含的内容是什么,而“排中律”实际上给了我们另外的一个选择,就是知道它有排除各种情况的可能性。
所以,费希特说,这条原理的实质,就是要从作为万事万物的本原的绝对自我,去扮演外在的世界。
这是费希持通过非我来对设自我的一个结果,这不叫设定,这叫对设,这个“对设”在很大程度上它比“设定”还要重要。
我们可以把这两条定理,用黑格尔哲学的说法来加以规定,“A=A”相当于是正题,而“A≠-A”相对于是反题。而从黑格尔那里从正题到反题最后要达到合题,“合题”就是费希特的第三个原理,就是“-A+A=X”。
前面我们介绍了费希特的关于知识学的三个基本原理,其实我们原理没有介绍完,介绍了两两个基本原理。在这里我们首先回忆一下,我们讲过的这两个基本原理的一些基本思想。
费希特的哲学,它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试图想要解决康德哲学当中面临的问题,想要处理“自我”的产生过程当中,他是如何不需要借助于其他的物自体,不需要借助于对象的存在,来完成了“自我”的自身设定的问题。
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关于“自我”能够构成的方式,都是在于他自身完备的,也就是说,它不需要通过外部的力量,或者外在的对象的存在来构成自我的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的话,我们来理解费希特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费希特的哲学,它有一个巨大的特点,就是它一方面是在试图解决康德哲学所遗留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其实它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关于“概念自身演变”的辩证法思想。
在康德的周期当中,康德思想基本上是继承的,从沃尔夫、莱布尼兹这么一个哲学的思想路线,虽然它自身它是一沃尔夫莱布尼兹的哲学,作为他的反对和作为它的攻击对象,可是他的实际的思想的过程,仍然坚持着沃尔夫体系当中,所提倡的一种形而上学。
因而,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来理解康德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在康德的哲学当中,它给我们构造了一个相对静止的。也就是说,在概念运动当中,它保持一种确定性跟独立性的,这样一种哲学。
在费希特哲学当中我们得到的印象,是关于概念自身的展开过程。这个概念自身的展开过程,它跟概念自身的运动过程不同,因为任何一个运动,它都需要运动的内在的驱动力。
而对于康德来说,一旦概念形成了,我们只需要对概念,它是如何形成的原因,给出一个展开式的分析,而不需要揭示概念运动背后的动因究竟是什么。我们看到康德哲学的三个组成部分,这三个组成部分里面,他又特别强调了,是如何把有关自然的、知性的理性认识,直接运用到关于理性的、实践的活动当中,也就是说,如何使得我们人能够在理性的实践活动当中,来充分的认识到我们理性活动的局限性,并且通过知性的形式,如何来把握人类的认识的范围。这是康德哲学,试图想给我们揭示了整个的途径。
所以,我们读康德的时候,我们会往往会发现,其实康德他不过是要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已然,或者正在发生跟形成的一幅世界的图景。但是,他不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图景的发生背后的根据是什么,还没有告诉我们所能够了解的关于世界的,这一系列概念,跟范畴本身的构成方式,它背后的驱动力究竟是什么。
我们发现康德一旦要找驱动力的时候,它往往就把自己逼到了一个绝路之上。这个绝路,就是他希望以一种“不动的”或者说一种“绝对的”存在物,来作为概念发展的根据。而这个绝对的存在物,就是在他那里不可认识,而只能够思维的物自体。
所以,这是康德的一个思路,所以,我们学习康德的时候,我们要知道康德在做什么,以及康德给我们提供了什么。我想这些思想,对于理解康德都是非常重要的。
费希特,他是受到了康德思想的巨大影响。甚至可以说,他是在康德思想的直接的启发下,才形成自己的哲学思想。而且他对康德哲学的继承和发展,恰恰就是希望能够解决康德没有解决的这个问题。他不仅仅把康德遗留下来的困难加以克服了,而且给康德没有完成的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
这个没有完成的工作,就是如何理解,人类主观世界的辩证法(概念辩证法)。
实际上费希特,试图希望能够通过对概念本身的自身运动规律的一个揭示,来说明人类思维之所以能够把握外部对象的最终的驱动力。就是说,人类之所以能够把握外部世界,之所以能够对客观世界形成认识,恰恰是因为人类概念本身它自身,就具有这样的内在驱动。
所以,我们在了解费希特哲学的时候,其实我们不仅仅是理解,它如何给出了一个关于知识构成的这么一个方式,这个并不重要,包括我们今天说的,他给出了关于知识论的三个基本原理,究竟如何从正题到反题,然后又推出合题的过程。
其实我们了解这个,只是作为知道费希特究竟在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材料,一个背景,甚至了解这个东西,仅仅是为了获知整个德国古典哲学,它其内在的逻辑的发展是如何从康德进入到费希特,并且经过谢林,然后走向了黑格尔。
我们甚至可以说,费希特的哲学,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的过程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折作用。如果康德的唯心主义,或者说按照康德自己的说,它是一个叫做所谓的主观的唯心主义,或者还是叫做客观唯心主义,其实主观和客观对康德来说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