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头,朝那位或许是杜鹃的前台笑笑,转身却撞到了玻璃门上。为了掩饰尴尬,他整整略带褶皱的西服,继续保持僵硬的微笑,等待前台打开玻璃门。
“你离开的太久了,都忘记这里有道玻璃门。”前台的笑容如同夏夜的花,骄傲且妖娆。
确实太久了,但是这里以前没有任何门,只有一堵可以推开的墙,这一切久的让人恰好忘记。正如他忘记搭档达芬奇,曾经有乌黑浓亮的头发,而非稀稀疏疏的地中海;也如他忘记长期切肉、油腻满满的刀,曾经在祖先的手中战过湛卢纯钧。不过他恰好记得自己是天生的刀客,而非尘间的猪肉佬。
他们让他等着,于是他就那样坐在长椅叼着烟陷入往事:
他很久没见到他的搭档达芬奇。
不像别人,尽管他只希望达芬奇能在他出任务之后,帮他熨平外套,但是达芬奇依然做了很多让他满意的道具。比如:有像吹风筒一样的剃须刀,有像剃须刀一样的吹风筒,还有像鞋子一样的吹风筒剃须刀组合……
达芬奇懂他。作为一个刀客,行走江湖需要的是刀和风度。刀,他一直随身携带;而风度,需要吹风筒和剃须刀来保持。
他也很久没见到那明艳如花的女子,以及让他非常受用的称赞,“我喜欢你那唏嘘的胡子茬,你那忧郁的眼神,还有喝酒时那一抹性感嘴唇,这一切都深深的打动了我……”
每念及此处,他都不免翘起嘴角。此刻亦然,叼在嘴角的香烟微微翘动,飘洒着烟灰。
他记得之前达芬奇送过他一把枪,他头一次反对:“我是个刀客。”
达芬奇笑笑:“有用。”
于是他就那样胡乱的把枪塞在行李箱。
和他的新搭档执行任务的时候,刀客中弹了。以他的身手,十个杀手也不见得耐他如何,只因为他想取一朵白兰花给她。
她是他的搭档,她幽幽的唱着“李香兰”,述说着过去的故事,憧憬着俩人功成名退之后的生活。他就那样静静的听着,像发现了一朵月夜下盛开的兰花。
可惜,取到手想送人的白兰花被鲜血染成红兰花。
他仓皇逃回住所,从肉中挖出子弹。那子弹是达芬奇送他的枪里射出来的,枪只有他和他搭档拿得到。
那子弹不致命,但痛。
包扎好伤口后,刀客把偷偷藏起来的她的照片翻出来,一遍遍擦拭后,他挣扎着爬上钢琴座椅,燃起一支烟,忘情弹唱:“
恼春风
我心因何恼春风
说不出
借酒相送
夜雨冻
雨点透射到照片中
难再道
香兰芳芬…”
后面的故事烂俗而且无味。走之后,他还是忍不住偷偷监视他的搭档,果然幕后黑手是他搭档的上司。他的刀,锋利而冰冷,毫不费力便杀掉了那个黑心上司。
然后呢?
刀客在等待。
终于,达芬奇来了,送来了洗熨平整的衣服。刀客点点头,“芬奇,走吧,你卖你的白菜,我卖我的猪肉,偶尔救世济人的感觉还挺不错。”
达芬奇看着刀客:“她呢,不也有苦衷值得你等?”
刀客起身,丢掉燃尽的烟头,接过外套和打赏他们的酒,摆摆手:
“幽兰平冤后可以变成李香兰,刀客除奸后还是刀客。何况那兰花,我已经放在琴盖上送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