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
子曰:其言之不祚,则为之也难!
祚,脸红。为之,做起来。不能把一件事想得太简单,言之不祚可能是缺少经验,也可能是缺少敬畏心。干活比说话难是常识。临事而惧,好谋以成。成事,不仅凭借常识、知识,还有经验和技能与谋略。
《宪问篇》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陈成子,陈恒,齐国大夫。这段是孔子老年时候的事。弑,以下杀上,叫做弑;以上杀下,叫做杀。陈成子杀了齐简公,陈氏代齐,后来改姓了田,田氏篡齐,田忌赛马就是这个家族的故事。历史上的田常,就是陈恒成子。当时仍是周天子的天下,各诸侯国之间尚维持义,发生了不义的事情,都应该要去讨伐,兴义国,继绝学。“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孔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其身在这个位置,是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