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写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开始写这篇文章,可能只是当时灵光一闪的瞬间。
葩哥对于我来说不仅是只宠物,在葩哥得细小的时候,她的顽强让我知道,她也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存在于世。会痛会痒会饿会渴。扑倒、舔舐、狂吠、依偎、求抱......虽然不会说话,但是每个细节都在透露着她要表达的信息。养葩哥不仅是让她活着,还有对她的责任和关爱。
了解葩哥的人第一眼就已经被葩哥的大眼大耳和奇葩的行为弄迷瞪了,她带给我们的笑与泪,悲与喜,无一不在影响着我们。
不得不承认我在写这片文章时,很多事情已经记不清了,大量的信息需要长时间的翻查照片资料或者看以前的日记才能回想起来。对于熟悉葩哥的人可能会有误差,但那都是次要的,只要博君一笑,记得还有我们还有只葩哥。
当然要鸣谢提供照片的老弟,下文中,由于机型和拍照风格不一样,比较锐的照片是老弟拍的,柔的是我拍的。至于像素低的.......当然是手机拍的。
这篇文章我用了大量未公开过的照片,每隔几张的文笔略有不用,因为并非一次性完成创作,也请大家见谅。希望大家喜欢。
(图为葩哥刚出生的时候)
(葩哥的妈妈海蒂,葩哥的大眼睛大耳朵完全是遗传啊,话说好久没见海蒂了。)
葩哥的到来就是一个意外
那时候唐大爷家的海蒂刚生了四个宝宝,可能是酒桌上的一席醉话,为下次的见面的惊喜做了铺垫。
(图为葩哥刚来我家的时候)
11年的夏天,那时候的青岛没有现在这么热。
长辈们的聚餐,第一次与葩哥邂逅,一坨白毛,一只绵羊。那时候的葩哥被装在一个纸袋子里,看着一群素不相识的人类,战战兢兢浑身发抖,不时的发出颤抖的叫声。
饭毕,没有任何不适的它,一路搭着顺风车来到了我家,当然也是葩哥的家了。
因为老爸老妈一直还想再要两个女儿,这样我们四个加起来就是“凯旋归来”。因为要忙于生计没有再要,恰巧葩哥是个姑娘,就这么,她得了第一个名字——“归来”!
(小时候的葩哥就有了模特的潜质,照相都很配合)
最一开始,老妈并不喜欢葩哥。小时候的葩哥,家里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当做厕所,任何可以咬的地方都是磨牙棒,于是,敞亮的阳台成了葩哥的小黑屋。
每每入夜,阳台们被关上的一瞬间,葩哥会疯了一样的叫,叫人过来陪她。或因害怕,或因孤寂。
久而久之没人理她了,她就一个狗蜷缩在纸箱里。
偶尔被弄烦的我,会网开一面把门打开放她在大厅里睡。
(06年左右,老弟和他带回家的儿子在老爸的厂里)
(po张老弟儿子的侧脸照,以示怀念。)
之前家里也有养过狗。
一只京巴。二零零几年还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在街边看到一个大妈在卖自己家狗抱的仔。因为表哥家以前养狗,我和老弟哭着闹着要买,最后老妈不得已以五百左右的价格买回了家,那时的五百还很值钱。在我记忆里,那只狗也叫“归来”,脾气很凶,成天在家里追着我和老弟跑。后来没几个月,得了皮肤病就这么离开了。
另一只是德牧和藏獒的杂交。初中的时候跟着老爸去外地谈生意,后来老弟就抱回来了他的儿子。那一路开的很艰辛,因为老弟的儿子晕车,一直吐,一直吐,一直吐。名字叫什么我忘了,只记得很听话,不挑食。可惜当时的兽医技术不发达,而且青岛的兽医店也少,腹泻、呕吐、抽搐、不进食,最后也走了,现在想想当时应该是得了细小。
(葩哥没来多久的一个清晨,老弟给葩哥拍的一张照片)
葩哥的到来,老弟很激动。
一家五口,四个人的焦点都放在了葩哥身上,就像家里添了新丁一样。
有一次大家都还没起床,不知道几点,老弟和早已躁弄不安的葩哥在客厅完成了一次创作。葩哥是个敬业的模特,360度无死角,怎么拍怎么可爱。
当时的葩哥,初来乍到,不懂行规,不知道做完模特要薪水,几颗狗粮就打发掉了。
(被我弄醒的一瞬间还是很呆萌的)
那时候老弟已经开始练习拍剪影了,而我呢,正印证了那句广告词“佳能,感动常在”,所以我坚持拍一些暖色调的照片。就比如这张。
为和葩哥的毛色般配,干爹特意送来的毯子给葩哥。这也成了葩哥的专属,经常看到她躺在白毛毯子上,融为一体,傻傻分不清楚。
之后的日子里,葩哥疯了一样的爱上了被拍照。在校内也是小有名气了,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葩哥也不例外,除了熟人以外,陌生的人给她拍照就是不配合,除非满足一个条件,“拿单反来!”。甚至连卡西欧的自拍神器都不放在眼里,自行脑补下,拒绝自拍神器的狗是有多屌~
(不想做解说......)
当然,再屌的模特也有失足的时候。
谁没洗剪吹过,谁没当过杀马特少年?
正因如此,长发披肩,遮着一只眼,亮色皮衣= =、葩哥,我们对不起你,让你误入歧途。
走再远的失足少狗也有回头的一天,小清新成了她一岁之后的主打风格。
比如这样
这样
或者这样
还有这样
不得不说,这种风格挺适合葩哥的。
(就从这张照片开始,葩哥有了新的名字——“奇葩”)
说回一岁之前。怎么就从“归来”变成了“奇葩”?那么问题就来了~
老弟的这张照片,当时对于狗的习性不大了解,觉得葩哥趴着的姿势很奇怪,起初不以为然,后来葩哥的各种奇葩行为引起了大家注意,比如:跟在后面不看路直接撞墙上,跑着跑着摔到了,自己一个狗可以滚来滚去而且拉不住,穿袜子时被看到了一定会过来抢袜子......等等,正赶上网上流行“奇葩”这个词,奇葩——奇怪的趴着。
嗯嗯,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寄宿在家里一晚上的老弟的朋友家的狗狗)
有一次,我去北京办去德国的面签,老弟还没去当兵,他往家里带了个不速之客。
一只……不知道什么品种的狗,起因是老弟的朋友的妈妈不同意养狗,于是这只小狗就寄宿在我家一晚。ps:话说中日混血的家庭不能这么不通情达理吧。
当天晚上刷校内就看到我地pu了张照片在校内上,葩哥很怕这只狗……所以对这只公狗吼了一晚上。
(在医院打针的葩哥、很虚弱的样子)
不得不说,葩哥的童年相对比较惨,因为……老进医院
第一次进医院是在家,葩哥趴在门后,牛腩开了下门,然后葩哥抬着手一天,还好没有事。
有一次老爸嫌带葩哥去洗剪吹太麻烦了,于是自己在家给葩哥剪毛,然后……减掉了一块肉……大晚上的我给宠物医院打了个夜班电话电话,然后经过一个小时的手术,终于没事了……
之后葩哥得了细小,没有任何征兆,葩哥突然就上吐下泻不进食,初期都以为是胃炎,可是两三天了还没好,机智的我查了好多资料,让医生测细小和狗瘟,结果真是细小……所以啊,还是要相信自己的判断……言归正传,打了七天的吊瓶,晚上把葩哥放身边,晚上不停的给换暖水袋,还好挺过来了。
之后的日子,对葩哥有了特别的感情,这七天里,总感觉葩哥的眼神在对我说“我还想活”。
每次在医院我去上厕所,她都不顾自己的小爪还在被针管折磨着,站起来看我去哪了,就好像小时候妈妈每次说要出去的时候,我都会趴在窗户上看着她,希望早点回家。
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是那么的无助,是那么的不堪一击;但偏偏又是那么的顽强,那么的固执,那么的无坚不摧。
熬过一个寒冬后,老弟下了新兵连,葩哥见到开心的不得鸟
好歹老弟一开始最疼葩哥的人吗。
当然了,如果奇葩见到其他人也是会开心的不得鸟,尤其是手里还有吃的时候!!
就算不给吃,也要一直盯着,感觉已经在心里说了一万遍“给我!我要吃!!”
但是那时候的葩哥还是个瘦子……真的……
偶尔给葩哥买件衣服,好歹要个人摸狗样是不是。
那天好像是在七夕节,我和葩哥有了第一张合照。
在我的精心喂养下,我们踏上了小康的步伐,那时的葩哥有要变胖的趋势了==、
(不要评论说他脏,那时候得皮癣了,必须要剃毛抹药)
盼天盼地终于盼下来了我的签证,和葩哥说,她也好像听懂了。
我宅在家里的时候,经常自己推门进来,看看我在干嘛。我要是不理她的话,她也总是会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
这种离殇,比人与人之间的感觉要难受多了。
这种牵挂,毕竟葩哥不是人,我要是走了以后该怎么办呢,老爸老妈那么忙谁来照顾啊?
毕竟小姑娘嘛,那就让她任性,随她矫情吧。
每次我要出门前穿袜子,她都会跑过来,咬我脚……然后咬够了,磨完牙了,就放我走了。
时间无情的把我们两个分开了。
我在德国的时候还时不时的让老爸老妈发一下葩哥的照片,起初的一个月发来的照片是这样的,窝里有了新玩具,依旧那么可爱。
葩哥还是习惯性的提供早叫服务,7点左右就过来叫人起床。
出一脸萌样。
依旧那么优雅的趴着。
偶尔换个小清新的粉色制服,传说中的制服诱惑,秀一下大长腿。
可是之后的日子就有点不大对劲了。游山玩水,各种享乐。
比如这样。
或者这样。
但是你们要是觉得游山玩水算出格的话,那你就是——想太多了!!!
比如带去怡情楼吃饭,各种前台经理都认识葩哥了!!!
葩哥还混夜场,这你敢相信?
居然还放纵葩哥穿的这么萌去ATM机门口打劫!
吓唬谁呢!
我出去的一年里,完全颠覆了我对葩哥的了解,我也终于知道了“穷养儿,富养女”的真正含义……
我一定是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嗯嗯,一定是这样的。
自从有了这样照片以后,那就真了不敌了。
老妈怕葩哥一个狗在家无聊,于是就带着来上班,牛仔裤配亮皮衣,我估计当时她的职务可能只是个迎宾小姐。
可能就是这样出去见的人多了,拿吃的贿赂葩哥的人多了,葩哥就开始发福了……
葩哥享受的待遇可比我高多了,天天私家车接送,各种肉供着,一有客人来就给她做马杀鸡。就像大家知道的葩哥一样,她胖了,还兼任保安大队队长。
店里总会有人过来讲价,中国人讲价就跟吵架一样,于是葩哥就会以保安大队队长的身份呵斥对方,所以店里的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内有恶犬,禁止议价”。
从此就再也没有人叫葩哥“奇葩”了,见了就必须叫哥。
葩哥好!!!
六月份回了国,第一天我居然没有认出葩哥!怎么就让人把她喂成球了!第一天就被葩哥咬了!居然不认识我了!
毕竟出国,除了会做中餐,这西餐必须会啊。那我就拿些葩哥没见过的食物贿赂下吧。
在家第一次做 芝士焗土豆泥,葩哥馋的不行不行的了。非要抢,就差上桌了。
即使是老妈在给鸡爪脱骨葩哥都想吃,就是忍不住,难怪下载的葩哥胖成球。
要知道,保安大队队长这职务不是谁都能当得,就是打个哈欠都跟要打架一样。
难怪不要隔壁家二狗子,这种自力更生的白富美,是需要个像隔壁家狗蛋那样的狗来驾驭住葩哥。
不过还好,她还是我们爱的那个葩哥
即使胖成球,也有我陪她一起变成球。
即使睡着了,也有我们为她保驾护航。
即使无聊了,也有大家来陪葩哥玩耍。
即使 … … ,也有…………。
因为,葩哥就是葩哥,那个带给我们无限惊喜的葩哥。
葩哥,你还记得我吗。
我只是匆忙的旅人,人生的试验品。但你却像是一针强心剂,流遍全身每一颗细胞,让我们的生活不再乏味,而精神抖擞。
住在这个钢精水泥的囚笼,不管我有用什么,有你就并不孤独。
忘不了的安心,忘不了的慌,最忘不了的心情,有你真好。
献给所有和我一样拥有奇葩的人
在这做个自我介绍~我是一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留学生,一只狗和一只兔子的铲屎官,喜欢调酒和美食,偶尔出去拍个外景。喜欢我的可以关注我的微博账号,叫MrBall的凯文大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