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艺术家是美的事物的创造者。
呈现艺术,隐去艺术家是艺术的目的。
批评家能把自己对美的事物的印象,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甚至全新的内容。
批评的最高形式,也是最低形式,是自传体的。
那些在美的事物中发现丑的含义的人是堕落而毫无魅力的。这是过错。
那些在美的事物中发现美的含义的人是有教养的。他们还有希望。
懂得美的事物仅仅意味着美的人,才是上帝的选民。
书没有道德和不道德之分,只有写得好的和写得差的,仅此而已。
十九世纪对现实主义的厌恶,如同从镜子里照见自 己面孔的卡利班的狂怒;
十九世纪对浪漫主义的厌恶,则是从镜子里照不见自己面孔的卡利班的狂怒。
人的道德生活只是艺术家创作题材的一部分,而艺术的道德在于完美地运用不完美的素材。
艺术家并不想证明什么,即使真实可以被证明。
没有艺术家有道德上的同情。艺术家道德上的同情会造成不可饶恕的矫揉造作的风格。
从不存在病态的艺术家。艺术家可以表达一切。
对艺术家来说,思想和语言是艺术创作的工具;
对艺术家来说,罪恶与美德是艺术创作的素材。
从形式的角度看,音乐家的艺术涵盖了一切艺术类型;
从情感的角度看,演员的技艺涵盖了一切艺术类型。
一切艺术既有外表,又有象征。
若有人要钻到外表的下面,那后果自负;
若有人要解读象征的内涵,那后果自负。
艺术真正反映的是观众,而不是生活。
一件艺术品引发不同的观点,正体现了作品的新颖、复杂、重要;
当批评家们意见分歧,艺术家却与自身一致。
制造出有用之物的人是可以原谅的,只要他不崇拜它;
制造出无用之物的唯一借口,就是制造者狂热地崇拜它。
一切艺术皆无用。
浓郁的玫瑰香漫溢画室,夏日的微风轻拂花园里的树木,穿过敞开的门,传来阵阵紫丁香的馥郁,或是绽放着粉色花的荆棘的幽然清香。
亨利·沃顿勋爵侧卧在波斯毛布料长沙发的一角,像往常一样抽着烟,已数不清这是第几根了。映入他眼帘的是蜜一样香甜、蜜一样色泽的金链花的微光,抖颤的枝条似乎难以承载它火焰般绚丽的花朵。飞鸟奇妙的剪影,时不时地掠过遮住大窗的柞蚕丝绸的窗帘,瞬间产生了日本画的效果。这令他想起东京那些脸色苍白如玉、神情疲惫的画家,他们以必要的静态艺术手法想要表达迅捷和动感。蜜蜂发出沉闷的嗡嗡声,时而穿过没修剪的长草,时而不知疲倦地围着金色忍冬花打转儿,蔓生的忍冬花落满灰尘,静寂愈发压抑。从伦敦远远地传来模糊的喧嚣,像管风琴奏出的低音。
“倾注了太多的自我在里面!我发誓:亲爱的巴兹尔,我不知道你还如此虚荣。我实在看不出你和画像之间有何相似之处。你面孔粗糙、僵硬,头发黑得像煤,而这个年轻的阿多尼斯[插图],他看起来像用象牙和玫瑰叶制成的。啊,我亲爱的巴兹尔,他是那喀索斯,而你——好吧,当然,你有理智的神情,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美,真正的美恰恰终结于理智神情出现的那一刻。理智本身就是一种夸张的形式,会破坏脸部的和谐。人一旦坐下来思考,就变得只有鼻子或只有额头,或者某种可怕的东西。看看那些需要高深学识的行业中的成功人士吧,他们真是让人极其厌恶!不过在教堂里的神职人员例外,因为他们不用动脑筋,一位八十岁的主教,一直说着他十八岁时人们教他说的话,结果,他自然而然总是令人极其愉悦。你那神秘的年轻友人,你从未告诉过我他的名字,但他的画像可真令我神魂颠倒。他从不思考,对此我深信不疑。他就是相貌迷人头脑空白的那一类。冬天我们无花可看,他就该一直待在这儿;夏天也一样,夏天我们需要某种东西来清醒我们的理智。别太自鸣得意了,巴兹尔,你跟他可是一点儿都不像。”
“你并不了解我,哈利,”艺术家回答说,“当然,我并不像他,这点我非常明白。说实话,若我像他,反而让我遗憾了。你为何耸肩?我说的可都是实话。才貌超群者往往背负宿命的悲哀,纵观历史,这种宿命总是紧随帝王蹒跚的步伐。我们最好不要与自己的同类有别。丑陋的和愚笨的人在世间往往占得先机,他们可随性而坐,看戏时大张着嘴。如果他们对成功一无所知,那他们也就不知失败的痛苦。他们过着我们所有人都应过的那种生活——没有烦扰、平庸无奇、心平气和。他们既不会毁灭别人,也不会被别人毁灭。哈利,你的地位和财富;我的才智,虽然价值不大;我的艺术,不论它们价值几何;道林·格雷好看的容貌——这些皆为老天所赐,我们都得为此付出代价,可怕的代价。”
“道林·格雷?这就是他的名字?”亨利问道。他穿过画室走到巴兹尔·霍华德面前。
“对,是他的名字,我并没打算告诉你的。”
“为什么不?”
“哦,我也说不清楚。当我心有挚爱时,我绝不向任何人说出他们是谁,说出来就好比一点点出卖他们。我愈来愈喜爱隐秘了,这样似乎能使我们体会到现代生活的秘密和美妙。最最普通的事,只要掩盖起来,就变得妙不可言。如今,我外出从来不告诉身边的人,如果说出来了,我就兴致全无。我敢说,这是一种愚蠢的习惯,但这样好像给生活增添了很多浪漫色彩。我想你一定认为我蠢透了,不是吗?”
“一点也不。”亨利勋爵说,“一点也不,我亲爱的巴兹尔。你似乎忘了,我可是已婚男人,而婚姻的魅力之一就是:它把生活中的欺骗变成了夫妻双方所必需的。我从不知道我太太在哪里,她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当我们见面时——我们偶尔会见面,一起出去吃个饭,或者去公爵大人那儿——我们都会一本正经地讲些最荒唐的故事。我太太在这方面非常擅长——事实上,比我高明得多。她从来不会搞混约会时间,而我却总弄错。但她发现我出去厮混也从不吵闹。有时我倒希望她闹一闹,但她呢,只是嘲讽我一番。”
“哈利,我不喜欢你这样谈论自己的婚姻,”巴兹尔·霍华德边说边慢慢地走向通往花园的门,“我相信你一定是个非常好的丈夫,但你却深深愧疚于自己的德行。你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从不假道学,也从不做什么坏事。你只是摆出一副愤世嫉俗的姿态罢了。”
“顺其自然才是一种姿态,而且是据我所知最令人恼火的姿态。”亨利勋爵笑着嚷道。两个年轻人一起走到花园里,坐在月桂树荫下的长竹椅上。阳光顺着光亮的树叶洒下,草丛里,白色的雏菊在风中微微抖动。
过了片刻,亨利掏出表,轻声说:“巴兹尔,我要走了。走之前,我还是要你回答一下我前面问过的问题。”
“什么问题?”画家问,眼睛一直盯着地面。
“你心里很清楚。”
“我不清楚,哈利。”
“好吧,那我来告诉你。我要你解释为何不展出道林·格雷的肖像。我想知道真正的原因。”
“我已经把真实的原因告诉你了。”
“不,你没有。你说是因为在画里倾注了太多的自我。啊呀,这种解释太幼稚了。”
“哈利,”巴兹尔·霍华德直视着他说,“每一幅画家用感情所作的肖像都是艺术家本人,而不是坐在那里的模特。模特只是提供了一种偶然或者诱因。画家在彩色画布上所表现的是画家本人,而不是模特。我不想展出这幅画的原因在于:我恐怕在画中表露了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
勋爵朗声大笑。“什么秘密?”他问。
“我会告诉你的。”画家说,但他脸上流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
亨利微笑着俯身从草地上摘了一朵粉色花瓣的雏菊,一边端详一边答道:“我确信我会理解的。”他凝视着这个小小的、金色带白毛的花蕊儿,“至于信不信的问题,只要不可信的,我都相信。”
风吹落了树上的一些花朵,一簇一簇星状的沉甸甸的紫丁香在慵懒的空气中来回摆动。一只蚱蜢在墙上聒噪,纤细的蜻蜓扇动着棕色的薄翼,如同一条蓝线飞过。亨利觉得似乎都能听到巴兹尔·霍华德的心跳声,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亨利勋爵看了看他。是的,他确是风流倜傥,嘴唇绯红,线条匀称,蓝眼睛清澈透明,金发柔卷。他脸上有种东西会让人立刻就相信他,那是年轻人的一切坦诚和纯洁的热情。你会觉得他远离了一切世俗的玷污,难怪巴兹尔·霍华德崇拜他。
画家笑了:“我想那没什么难办的。再坐下来吧,哈利。道林,你现在站到画台上去,别动来动去,也别理会亨利勋爵说什么。他对他的所有朋友都只施加坏影响,唯我例外。”
道林·格雷迈步走上画台,活像一个年轻的希腊殉道者。他微微噘了噘嘴,以示对亨利勋爵不满,而实际上,他对亨利勋爵很有好感。勋爵与巴兹尔完全不是一路人,两人的对比饶有趣味,勋爵的嗓音也很好听。过了一会儿,道林对亨利勋爵说:“你的影响真有那么坏吗?就像巴兹尔所说的那样坏?”
“世上没有‘好影响’这种东西,格雷先生。所有影响都是不道德的——从科学的角度看,都不道德。”
“为什么?”
“因为影响一个人,就是把自己的灵魂给他。他就不会依从自己的天性思考,或让自己天性的激情燃烧。他的美德不真的属于他。他的罪孽,要是有罪孽存在的话,也都是借来的。他成了别人音乐的一个回声,一个并非为他而写的剧本中的演员。生活的目的就是自我进步,要完全释放自己的天性——这是我们每个人来到人世的目的。现如今,人们竟怕起自己来了。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最高职责,即对自己应负的责任。当然,他们慈悲为怀。他们让饥者有食,让乞者有衣,但他们自己的灵魂却饥肠辘辘,赤身裸体。我们的种族已勇气尽失。或许我们就从来没真有过勇气。害怕社会,这是道德的基础;害怕上帝,这是宗教的秘密——支配着我们的就只是这两种东西。然而……”
“你的头稍往右侧一点儿,道林,做个好孩子。”画家说,他沉浸于创作,只意识到年轻人脸上出现了一种他之前从未看到过的表情。
“然而,”亨利勋爵接着说,声音低缓动听,手优雅地挥动着,这是他在伊顿公学读书时就有的招牌动作,“我相信,如果一个人能活得充分、彻底,表现出每一种感情,表达出每一种思想,实现每一种梦想——我相信,世界会获得如此新鲜的喜悦的冲动,会因此使我们忘掉中世纪时代的所有弊病,重回希腊的理想——可能是某种比希腊理想更美好、更丰饶的东西。但我们中最勇敢的人也害怕自己。野蛮人的那种残缺,还悲剧性地残存在我们的自我否定之中,而这种否定,毁坏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因为自我否定而受到惩罚。我们竭力要压制住的每一种冲动都在头脑中孕育着,并毒害着我们。而肉体只要犯了罪,就与罪孽无关了,因为行动是净化的一种方式。除了快乐的回忆,或奢侈的悔恨,就什么都没有了。摆脱诱惑的唯一方法就是屈服于诱惑。若抵制它,你的灵魂就会渴望自己被禁止的东西,就会渴求那些被可怕的法律弄得可怕和非法的东西。这样,你的灵魂就会得病。据说,世间诸般大事都发生在头脑里。而正是在头脑里,且只是在头脑里,孕育了世间的大恶。你,格雷先生,就以你自己来说吧,红玫瑰一样的青年时光,白玫瑰一样的少年岁月,你曾拥有过的让自己都感到害怕的激情,那些让自己备受恐惧折磨的念头,那些让你一想起来就满脸羞愧的白天黑夜做过的梦……”
“别说了!”道林·格雷吞吞吐吐地打断勋爵说,“等一下!我被你搞糊涂了,不知该说什么了。你有自己的答案,可我找不到。你别说话,让我想想。噢,算了,还不如尽量不去想。”
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嘴巴张着,眼睛亮得异常。就这样过了大约有十分钟,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自己的内心受到了一种全新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却似乎正来自自身。巴兹尔的这位朋友对他讲的几句话——无疑,只是随口说说,而且带有刻意的悖论——却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某根秘密的心弦,这根弦之前从未被触动过,但现在却以奇怪的节律搏动着。
音乐也曾如此让他悸动,多次让他煎熬,但音乐并不能清晰表达,它在我们内心创造的不是一个新世界,而是另外一种混乱。语言啊!只不过是语言!它们是多么可怕、清晰,又多么生动、残酷!谁都无法逃避它们。然而,它们有着一种多么微妙的魔力啊!它们似乎能赋予无形的东西以可塑的形状,并把自身变成一种音乐,像维奥尔琴或鲁特琴一样动听的音乐。只不过是语言啊!可还有什么比它们更真实?
是的,少年时代的他确有很多东西不懂。现在他懂了。生活于他忽然变得像火一样红。他似乎一直就是在火中行走着。为什么以前没觉察到呢?
亨利勋爵观察着他,脸上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他准确地知道何时是一言不发的最佳心理时机。他兴趣大增,对自己的话竟产生这种突然的影响力感到惊异,他想起了自己十六岁时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向他揭示了很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东西,不知道林·格雷是否也在经历着相似的体验。他只不过无的放矢,箭竟中了目标?这小伙子真迷人啊!
亨利勋爵走到花园里,发现道林·格雷正把脸埋在清凉丰硕的紫丁香花中,喝酒般贪婪地吸着它们的香气。他走到道林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你那样做很对,”他低声说,“只有感官才能拯救灵魂,就像只有灵魂才能拯救感官一样。”
年轻人吃了一惊,朝后缩了缩。他头上没戴什么,树叶拨着他不安分的鬈发,缠着他金色的发丝。他的双眼露出了一丝恐惧,就像一个人突然被叫醒了。他轮廓明晰的鼻孔颤动着,某根隐秘的神经触动了他鲜红的双唇,任它抖个不停。
“是呀,”亨利勋爵接着说,“那是生活的伟大秘诀之一——靠感官拯救灵魂,靠灵魂拯救感官。你是一个奇妙的创造物。你所知远比你自己以为所知的要多,就像你所知远比你想知道的要少一样。”
道林·格雷皱起了眉头,转过头去。他忍不住喜欢上了身旁站着的这个高高的、优雅的年轻人。那橄榄色的浪漫脸庞和疲惫不堪的神情使他兴趣陡生;那低沉缓慢而懒散的嗓音里有一种极其迷人的东西;甚至那冰凉、白皙、鲜花一样的双手,也有一种奇异的魔力。他说话时,双手就像音乐一样舞动着,似乎有自己的语言。但他害怕眼前这个人,并因害怕而感到羞愧。为什么要让一个陌生人来向自己揭示自己的内心呢?他与巴兹尔认识已数月,但他们之间的友谊并未能改变自己。突然,他的生活中闯进来一个人,他似乎向自己揭示了生活的秘密。然而,这又有什么好怕的呢?他不再是个小男生或小女生了。感到害怕,实属荒唐。
“我们到树荫下坐坐吧,”亨利勋爵说,“帕克已经端来饮料,如果你在这种阳光下再待下去,你要被毁掉的,巴兹尔也绝不会再画你了。你一定不要把自己晒坏了,不能那样做。”
“那有什么关系?”道林·格雷叫道,他一边笑着,一边在花园一角的座位上坐下来。
“应该至关重要才是,格雷先生。”
“为什么?”
“因为你拥有最奇妙的青春,而青春是一件值得拥有的东西。”
“我没有那种感觉,亨利勋爵。”
“不,你只是现在没有感觉到。某一天,当你又老又丑,脸上爬满皱纹,当思考让你的额头光润尽失,刻满线条,当激情将其可怕的火焰烙上你的双唇,你就会感觉到了,强烈地感觉到。现在,无论你到哪里,你都会迷倒世界,但会永远这样吗?……你有一张美到极致的面孔,格雷先生。别皱眉,你确是如此。美是一种天才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高于天才的形式,因为它不需要解释。美是世上的一大客观存在,就像阳光、春光,或者如同我们称之为月亮的,银色贝壳般在黑水中的倒影。这是毋庸置疑的。它有自己神圣的自主权,它把占有美的人变成王子。你笑了?唉!当你失去美时,就不会笑了……人有时会说美只是一种肤浅的东西。或许如此,但至少不会像思想一样肤浅。对我而言,美是奇迹中的奇迹。只有浅薄之人才不以貌取人。世界真正的神秘存在于可见之物,而非不可见之物——是啊,格雷先生,诸神眷顾你,但诸神赐予你的,他们很快会再取走。你可以真实、完美、实在地生活的时间只有几年。一旦青春不再,你的美也会随之而逝,那时你就会突然发现,不会再有什么胜利的凯歌,或者你得用那些微不足道的胜利来取悦自己,而对往昔的回忆则会使这些胜利比失败还要让你痛苦。月复月兮,美渐消殒,迫你日渐接近某种可怕的东西。时间妒忌你,与你的花容月貌作战。你会脸色灰黄,双颊下陷,目光呆滞。你会忍受可怕的痛苦……啊!当你拥有青春时,你就要认识到它。不要虚掷你的黄金岁月,去听冗长乏味的说教,试图弥补无望的失败,或把你的生命献给无知、庸常和低俗。这些是我们这个时代病态的目标,虚伪的理想。活着!活出你宝贵的内在生命。什么都不要错过,始终去寻找新的感受。无所畏惧……一种全新的享乐主义——正是我们这个世纪所需要的。你可能就是其实实在在的象征。凭你的个性,你无所不能。世界只有一个季节属于你……我与你相遇的那一刻,我就看出,你没有明确意识到自己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以及你实际上可以成为怎样一个人。你身上有那么多让我迷恋的东西,以至于让我觉得必须把关于你的一些事告诉你。我想,如果你虚度光阴,那会多么不幸。因为你的青春时光稍纵即逝——只有那么一点点时间。普通的山花谢了,还会再开;明年六月,金链花依然会像现在这样绽放金黄;一个月后,铁线莲就会长出星星状的紫花,年复一年,深绿色的叶子支撑着紫色的星。但我们却再也唤不回青春。我们二十岁时欢快搏动的快乐脉搏,现在变得柔弱无力了。我们四肢乏力,感官衰退。我们蜕变成了可怕的傀儡,只剩下曾令我们恐惧不已的激情,和我们没有勇气屈服于之的巨大诱惑,依然萦绕不去。青春啊!青春!除了青春,世界再无他物!”
道林·格雷听着,大睁着双眼,一脸困惑。一束丁香花从他手里落到砂砾上。一只毛茸茸的蜜蜂飞过来,围着花嗡嗡飞了一会儿。接着,它就在椭圆的放射状的满是小花朵的花球上,开始忙忙碌碌,爬上爬下起来。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小蜜蜂,是那种奇怪的对琐屑小事的兴趣。我们往往是在害怕大事来临,或者是当受到一种新的情绪的刺激却又难以表达,或者是当某种让我们害怕的念头突然纠缠着头脑,迫使我们屈服时,才产生这种兴趣。过了一会儿,蜜蜂飞走了。他看见它钻进了泰尔红紫旋花的脏兮兮的花朵里。花似乎颤动了一下,随后轻轻地来回摇摆起来。
他们起身,一起沿小路向画室走去。两只绿白相间的蝴蝶从他们身旁飞过,花园一角的梨树上,一只画眉开始鸣叫。
“你很高兴遇见了我,格雷先生。”亨利勋爵看着他说。
“是呀,我现在很高兴。但不知道我会一直这样高兴吗?”
“一直!这是个可怕的词,我一听到这个词就发抖。女人们总是喜欢用这个词,她们为了使浪漫永存而把浪漫破坏殆尽。这个词也毫无意义。一时兴起和终生不变的激情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前者比后者更持久一些。”
道林·格雷挽着亨利勋爵的手臂走进画室。“既已如此,就让我们的友谊变成一时兴起的产物吧。”他细声说,因为自己的莽撞而双颊绯红。随后他迈上画台,按原来的姿势坐好。
亨利勋爵一屁股坐进一张大柳条扶手椅里,看着他。画笔划过画布上的沙沙声打破沉寂,除此之外,只有霍华德时不时退后几步,远远地打量作品的脚步声。斜阳透过敞开的门照射进来,灰尘在阳光中飞舞,一片金黄。浓郁的玫瑰花香似乎充溢了每一个角落。
他从桌上拿起灯,悄悄上了楼梯。当他拨开门闩,一丝愉快的微笑掠过他那张年轻得出奇的脸,笑容在嘴角边停留了一会儿。是的,他要做好人了,他藏起来的那件可怕东西不会再让他惊恐不安,他仿佛觉得心头的重担已经卸下。
他轻轻地走进屋,习惯性地锁了门,拉开罩在画像上的紫色帘子。只听一声痛苦而愤恨的叫喊——除了眼睛里多了一分狡诈之色,嘴角上添了几条伪善的皱纹外,他没看到画像有任何变化。这件东西仍然让人厌恶——如果可能的话,比以前更让人厌恶——它手上的红色露滴似乎更加闪亮,像是刚溅上去的血。他颤抖起来。他只是出于虚荣心才做了那件好事吗?或者像亨利勋爵嘲笑时所暗示的那样,只是渴望寻找一种新刺激?或者只是扮演某个角色的一时冲动,而这种冲动有时会促使我们做出超越我们自身的好事?或者这些原因都兼而有之?为什么红色的污渍比之前大了?污渍像可怕的疾病爬上了皱巴巴的手指。画像的脚上也有血了,似乎是滴下来的——甚至没有拿过刀的那只手上也有了血迹。去坦白吗?这是在暗示他应该去坦白?去和盘托出,然后被处死?他笑了。这个想法荒诞不经。而且,即使他真坦白了,又有谁会相信?被杀掉的人痕迹全无,属于他的所有东西都已销毁,藏在楼梯下的东西是他亲自烧掉的。全世界都只会说他疯了。如果他咬定此事,人们就会把他关起来……然而,他有责任去坦白,去公开受辱,公开赎罪。上帝是存在的,他召唤世人向天地说出自己的罪孽。只有忏悔了自己的罪孽,他才可能洗净自己。他的罪孽?他耸耸肩。巴兹尔·霍华德的死对他来说似乎算不上什么。他想到了赫蒂·默顿。这面镜子,这面他在照的灵魂之镜是不公正的。虚荣?好奇?伪善?难道他自我克制就只是因为这些原因?应该不止这些,至少他认为是这样。但谁能说清呢?……不,没有别的了。他放过了赫蒂,就是出于虚荣;他戴上良善的面具,就是出于虚伪;他竭力自我否定,就是出于好奇。他现在认识清楚了。
但这次谋杀——它会不会尾随他一生?难道他要永远背负过去?他真该去坦白吗?绝不。现在只留下一点点不利于他的证据,就是这幅画本身——它就是证据,他要毁了它。自己为何会把它保留那么久?观察这幅画变化、变老,曾给他带来过愉悦,但最近他已经感受不到这种愉悦了。画像让他夜夜无眠。他一离开家就惊恐不安,总是害怕有人会看到这幅画。画像让他的激情蒙上了一层忧郁,只是想到它,就能毁了无数快乐的时刻。画像就像是他的良心,是的,它就是他的良心。他要毁了它。
他环顾四周,看到了那把刺死巴兹尔·霍华德的刀。这把刀他已经洗过很多次,刀上一点血迹都没有了,明晃晃、亮闪闪的。既然它曾杀死过画家,那么也应杀掉画家的作品,以及它所隐含的一切。它会杀死过去,而过去一旦死了,他就自由了。它会杀死这种畸形的灵魂生活,若没有画像的骇人警告,他就能归于平静。他抓起刀,刺向画像。
只听见一声喊叫,紧接着一声撞击。叫声痛苦而可怕,仆人们都被吓醒,悄悄溜出了房间。正从楼下广场路过的两位绅士停住了脚步,抬头望了望这幢豪宅。他们继续往前走,直到碰到一个警察,并把警察带回来。警察按了几次门铃,无人回答。除了顶楼一扇窗户里亮着灯外,整幢房子都黑漆漆的。过了一会儿,警察离开,站在附近的柱廊里观察着。
“那是谁的家,警官?”两位绅士中那位年长的问。
“是道林·格雷先生的家,先生。”警察回答。
两人四目对视了一下,冷笑着走开了。其中一位是亨利·沃顿勋爵的叔叔。
仆人的房间里,衣服都未穿好的仆人们在窃窃私语着。年老的利芙太太绞着手在哭。弗兰西斯像死了一样,面色苍白。
大约一刻钟后,弗兰西斯带着马车夫和一个男仆悄悄上了楼。他们敲了敲门,没人应答。他们大喊起来,依然寂静无声。他们想破门而入,但没有用。最后他们只好先爬上屋顶,再下到阳台上。窗户很容易就打开了,门闩已经陈旧。
他们进到屋内,发现墙上挂着一幅主人光彩夺目的画像,与他们上次见到他时一样,神奇地保持着极致的青春和美丽,真是奇迹。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穿着晚礼服,心脏部位插着一把刀。他形容枯槁,满脸皱纹,面目可憎。直到看了死者手上的戒指,他们才认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