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借了钱你不问他要就不会还的人。这些人中有的是真的忘了,有的是故意忘了,但无论是哪种我觉得都是人性品质的反射。
对于“真忘”的人,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他们这种健忘,也可以褒义地说这是性格豁达、不拘细节。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可以被谅解的理由。一个再健忘的人他总有能记住的事,那件事一定是被他放在心上的,这就说明:没有我们记不住的沙砾,只有不被放在心上的巨石。
对于“假忘”的人,说严重些,我觉得这是人格品质的问题,我并没有没有真正步入社会,是一名新晋大学生,我不太清楚诚信对找工作、创业、与人共事有多重要,我只知道从初中到高中到大学以来所有借我钱没还的同学我都记在心上。或许会有人说我太小气,但我并没有与他们绝交或者做什么偏激的事情,只是他们不会再有从我这借钱,包括借物的机会。我实在想知道“假忘”的人是否真的没有突然在某个瞬间想起我欠了别人的钱。
我们可以不成功、不胜利,但不可以不信用、不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