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初夏傍晚时分,空气中流动着喧嚣和躁动,远远地就能听到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嬉闹,悠扬的爵士乐的节奏、树丛哗哗作响的声响,随着萧锦瑟的心脏一齐打着节拍,仿佛焦躁和紧张能演奏一曲交响乐。
微风透过车窗掠过肌肤,萧锦瑟冷不丁地打了个寒战。北方的昼夜温差较大,再加上这几年她身体每况愈下,身上这件裸露了大半肌肤的礼服着实有些要命。
“很冷吗?”陆慎之的声音有些发凉,听不出来情绪,“冷的话我把车窗关上,暖气打开。”
“嗯。”萧锦瑟恍惚地回应。
车窗升了起来,暖气也随之打开。车内的世界仿佛与外界完全隔绝,萧锦瑟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和自己不住的心跳。
一两个小时前,当她打开门看到陆慎之的时,瞬间慌了神。她惊讶、惊慌,同时还有狼狈和难堪,即使心中还有一丝窃喜,也被巨大的情绪所淹没。
她慌张无措地关了门,却不及陆慎之眼疾手快,就着怀里的那盒礼服把门抵住,身子卡着门缝挤了进来,让他略显凌乱的同时,平添几分味道,全然不显狼狈。
两三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两人有着云泥之别,她对着他,竟无话可说;这样不堪的自己,在他面前只想逃,于是立马转过身去掩面,想像个鸵鸟一样。之后发生了什么,她记不太清楚,她不敢看陆慎之,再加上神思有些恍惚。隐约记得陆慎之给她换上了礼服,把她拉上了自己的宾利车。
至于陆慎之两年前跑去了哪里,这几年在做什么,为什么没来找自己,为什么现在才来找她,又怎么找到了自己,他只字不提。
她又趁他没发现,赶紧把头扭向窗外,似乎是在看风景。
她伸着脖子抬起头,看着太阳逐渐隐没下去,天空也被染得越发的艳丽,车窗两旁的树丛如两排铜墙铁壁般的庞大怪物,笼在浓稠的暮色之中,对着她张牙舞爪,就像过往的回忆般狰狞。
2013年的夏日,那个时候,她也像现在这般坐在他车上,只不过那时候的萧锦瑟嬉笑怒骂,洒脱由人,一脸的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真真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刚成为陆慎之的女朋友没多久,他们便开始了全美公路之旅。
陆慎之也是记得的,那时天空明净湛蓝,女孩随风飘舞的发丝顽皮地拂过他的脸,肆意洒脱的欢笑声钻进他心里,风中肆虐着的发香沁入他的心肺,弗罗里达的阳光和鲜红的野马跑车,不及眼前这个女孩的光芒,锦瑟的美就那样嚣张地铭刻到在他的记忆里。
“白天,你的笑容比弗罗里达的太阳还要热辣,还要灿烂,夜晚,你的笑容比这里的星星还要璀璨。”他笑着对她说。
他们本该快活个好多好多年,一直到结婚,一直到生孩子,一直到老。
陆慎之和萧锦瑟两家是世交,在他俩确立关系之前,两人和其他世交的孩子从小就被家人送往英国。那是他们这个圈子的传统,少年时代、有的甚至童年时代便在英国接受教育,大学要么留在英国,要么去往美国。
那时,陆慎之还只是萧锦瑟的二哥——他在那圈小孩子里年龄排老二,又是留学生中的佼佼者,学校里的明星,便都称他一声“二哥”。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陆慎之就是萧锦瑟的父亲和兄长,后来两人也众望所归地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在他们即将告别弗罗里达的朝阳时,一通电话打碎了他俩的甜梦。
想到这里,萧锦瑟又打了个冷战,赶紧收回思绪。
陆慎之立即把车停在路边,脱下外套,披在萧锦瑟肩膀上,“我车上没有多余的外套毯子,抱歉。”
“你不用……”她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陆慎之认真地凝视着她,她慌忙低下头,又转而扭头看向窗外。
霞光透过树丛间隙掠过车窗玻璃显得可怖,她把头摆正,平视车前方,拿眼角的余光瞄了眼陆慎之,斑驳的殷红色树影和反射过来的忽明忽暗的车前灯光线,打在他棱角分明的侧脸,显得莫测。一路上她都没敢看身旁的男人。
道路两旁的树丛在前方不远处交汇,形成一个拱形,看起来像是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在暮色的映衬下红得发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