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指出,要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要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抓好农业生产,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
在新时代的发展征程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曾经贫困的乡村,如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路通畅、水电供应稳定,通信网络覆盖广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拓展农业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要吸引和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能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支持返乡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让他们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农村污染治理,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保护好绿水青山。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关爱农村特殊群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企业要发挥社会责任,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和公益事业。广大农民要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力谱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