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无非就是可怜自己。
我这么说一般人多半都会想起一些夜晚雨后的情景,一定要是街角或巷尾,形单影只的自己翻看对方的消息,然后嗟叹一声,啊,不是没有勇气,而是他不愿意。就会两手一摊,没办法,不是路上有猛虎相拦,而是根本没有路。人在山上,你在池边,池景虽美,佳人无谓。非要形容,也就是相隔了一条江,江这边是孤独,江那边是火红,你发现你不是灯火,甚至连蛾子都不是,想要扑火,也没有轰轰烈烈的机会。
越是矫情,越是惬意,说白了,你一想他,二想自己,但你更想的是他隔着江水,看一眼你的孤独。
这无可厚非,你总是处于孤独,处于观望他的阑珊灯火,期望着在一天,桂花树下,小道街旁,也就偶尔的一个回头,他能看见你的种种苦楚,并不是没有勇气,而是他不曾有过回应,然后你们会心一笑,他能停下脚步,等你上前共享他的烟火。但大多数现实里,你没有这个机会。
别人的轰轰烈烈,永远是别人的。
你想,这是我的爱也好,恋也罢,痴也行,既然他不喜欢,那我就祝他幸福。
大部分都这样,可怜兮兮,这叫做永而不得的人一点所谓豁达的私心,说到底,都是用一个蹩脚的谎言,骗一个需要谎言的自己。
人其实非常善于可怜自己,把自己想小了,走在一条长长的路上,看着远处的灯塔辉煌,听见些个人声笑语,欢闹得很,且与自己无关,这一刻就是妥协,就是自我安慰,心里就会好受了些。
人最善于可怜自己,生出一种悲情的美,好安慰自己,这也是人不会偏执的原因。
我得说,这种事真的谈不上有多美妙,也无从说有多么伟大,因为这是蝼蚁与日月争辉,那是可怜人的故事,越是无奈人的故事。
这就是缘尽,不是尽在时机,而是尽在格局,是的,没错,有些人就是不能,谈不起来还好,谈起来可能会更糟,简直是自我欺骗的戏码,这一刻是这一刻的欢喜,或许,只是单面的欢喜,然而下一刻,下下一刻,再下一刻......却是永远的别离,这种事反正不好受。
但,又能怎么办,就是很喜欢。
人的七情六欲这个东西真的很可笑。
想起一句话,世界这么大,我喜欢你又不犯法。
可怜不可怜,难过不难过,苦果自己吞了,谁也没有打扰,不能在一起就是不能在一起,世上不圆满的这么多,多我一个也没发。这种事情,你想明白也好,想不明白也好,结果几乎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因为毕竟很喜欢。
这确实是可怜人的故事。
也确实是无奈人的故事。
确实一点也不美妙,谈不上诗歌,也不需要安慰。
苦果,我吞了。
喜欢,还是喜欢。
人就是贱,但感情就是这样,毕竟,这就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