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那一些戏剧

莎士比亚像

    《终 成 眷 属》    莎士比亚(1564~1616)年    创作于1602年      英国剧作家诗人

    该剧是莎士比亚所写的三部问题喜剧或是三部阴暗喜剧中的一部。另外二部是《一报还一报》和《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

    法国的一位伯爵去世,他的儿子勃特拉姆继承了爵位,来到了国王的身边工作。海丽娜是一位明医的女儿,自她的父亲去世之后,一直是由伯爵的夫人来监护,海丽娜爱上了她的儿子勃特拉姆,但他毫无知情,而且对她十分的冷淡。一天她听伯爵夫人说,国王患了一种很难治愈的病,此病连宫廷里的御医都束手无策。海丽娜知道,父亲在临终前留给她一些罕见的秘方,其中就有个良方能够治愈国王的病。海丽娜想,如果能治愈好国王的病,也许国王能成全她与勃特拉姆的婚姻。于是,她动身前往巴黎。

    海丽娜来到了巴黎,见到了国王。国王听她能治愈好自己的病,并表示可以试试。如果治愈不了他的病,那就将被处死。但海丽娜也向国王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说,如果治愈好了国王的病,请允许她在国王身边的人中挑选一个人做自己的丈夫。国王当然也答应了她的要求。

    不到二天的时间,吃了海丽娜给他熬的药,国王的病果然好了。国王也承诺自己的诺言,叫来了的一群未婚的宫廷贵族的青年人,让海丽娜来挑选。海丽娜选中了伯爵夫人的儿子勃特拉姆,但勃特拉姆又十分的不情愿这门的婚事,碍于是国王的批准,他也只能勉强地答应了。在他们的婚礼之后,他给他的母亲留下一封信说,只要他的妻子海丽娜呆在法国的一天,他就一天不回到法国来。同时也给妻子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说,只有当她拿到他手指上的一枚珍贵的祖传的戒指和肚子里怀有他的孩子,她才能管他叫“丈夫”。他认为,这两件事她是无法做到的。于是,带着仆人离开了法国巴黎,参加了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战斗。

    第二天的早上,海丽娜看到“丈夫”给她的信,她不忍心由于是自己的缘故,让伯爵夫人失去儿子,让自己的“丈夫”离开法国。她请求夫人写信给她的儿子,说是他所讨厌的“妻子”已经离开了法国,也永远不会再回到这里了。于是朝着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方向,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朝圣者,想在那里能够找到她的“丈夫”,不然就去修道院当修女了。

    她在中途经过佛罗伦萨时,住进了一位寡妇的家里,恰巧也听说勃特拉姆和他仆人也住在这里,不过他已收到他母亲的来信,知道海丽娜已经离开了家里,正准备回法国。他在佛罗伦萨立了战功,并看上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这位姑娘就是寡妇的女儿,在他就要离开的时候,他恳求她晚上去她那里相会。海丽娜知道之后,心生一计,对寡妇的女儿说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请求她让自己代替她去赴约会,并许以重谢。当晚,勃特拉姆来到了寡妇女儿的房间,海丽娜和她的不知情的“丈夫”在床上度过了一个幸福美满的一夜。于是她要了他手上的一枚祖传的戒指来作为纪念,并也把自己的国王赐予她的戒指作为交换赠送给了他。

    勃特拉姆心想引诱寡妇的女儿已经成功,又听说海丽娜死在了佛罗伦萨。他回到法国后,打算迎娶老臣拉弗的女儿。一天国王看见他手上戴着他赐予海丽娜的戒指,不禁疑心是否他害死了她。接着,外面有人通报有一个女子来控告勃特拉姆,说他言而无信,许下的婚约又自食其言,这个女子就是海丽娜。正当他在国王的面前否认时,海丽娜挺着大肚子,手上拿着戒指和他所留下的信。信中的条件一条不差地全部的实现。勃特拉姆别无选择,只能接受海丽娜为妻。

    我以为,海丽娜就像剧中的伯爵夫人所说,她聪敏机智,天赋醇厚,性格优美,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女子。她爱她的“丈夫”胜过爱她的父亲,仅次于上天。爱情在她的心目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位置。她明知道自己对勃特拉姆的爱情是一种痴心妄想,可是她的理性拗不过炽热的感情,自己把自己的把毫无希望的爱情引向了深渊之中。

    我也以为,勃特拉姆是一个品行既不高尚,也不是道德行为恶劣的人。他有着对家族的荣誉,门当户对的执拗,生活在贵族家庭的优越感之中。当国王要把海丽娜赐予他做他的妻子时,他感到不可思议和难以顺从,尽管他懾于君命,成为了法律上的丈夫。但他思想上依然蔑视她,精神上折磨她。同时他也是一个追求享乐,爱情不专一的利已主义者。他爱的是身份更加高贵的大臣的女儿。

    他们两人都是在自己的人生命运的轨道上并行地运行着,尽管是命运把这两条轨道强行地扳到在一起,但都没有真正地去合拢过。剧作者大概就是要用这一种强颜欢笑的悲喜交加的和所谓的皆大欢喜的终成眷属的美满团圆的来说明悲情苦泪的人生悲剧。

    该剧结束了,我也从那冷冰冰的敌意和憎恶中走了出来。就像其他的喜剧一样,剧作者也是在赞美爱情,只是这一种赞美的方式,我并不怎么地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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