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当今世界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1947年生于美国缅因州,30岁时声名鹊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在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其作品总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30多年的创作生涯里,他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本书,被翻译成33种语言,发行到35个国家,总印数超过3亿册。
有超过70部电影和电视节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因而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
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
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
1996年获欧·亨利奖;
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
他以恐怖小说著称,作品深入人的内心世界、逼问人性、展现灵魂,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他是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他说:“写作对于我来说好比是一种信念坚持的行动,是面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此书的第二部分就是在这样的精神中写成的,是我拼着老命写出来的。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从前,有一个年轻人,很痴迷拉小提琴,但是他想知道自己在拉小提琴方面是否有才华。于是,他找到一位著名的小提琴教授,一曲过后,得到三个字:“放弃吧!”
多年之后,年轻人变成了一名出色的商人。在一场晚宴上,他又遇到了这位教授,他举着酒杯致谢:“如果不是您,我不会有今天!但是您是怎么判定我拉小提琴就是不行的呢?”
那个教授已完全不记得,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他淡淡的说:“我根本无法判定谁适合,谁不适合。我只是觉得,如果你真的热爱小提琴,那么不论我说什么,你都会坚持;如果不是,那么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写作也如此,不能寄希望于几堂课或者是21天写作营训练营就练出一个写作天才。并非人人都能写作,零基础的人,不可能12节课、24节课、36节课之后就一跃成为大师。写作是一门专业,写作需要技巧,但最主要的是阅读量和日常积累,这些都是没有办法21天速成的。
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中说:我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 也许我借此还清了房贷,还送孩子上了大学,但这些都是附加的好处,我图的是沉醉其中的乐趣,为的是纯粹的快乐。
毛姆说:作者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书的酬劳。对于其他一切都不应该介意,作品成功或失败,受到称誉或是诋毁,他都应该淡然处之。
“自己真正想去做的事,才值得去做。无论是看书看碟还是写作;凡是自己勉强去做的,都不值得去做。不会做好,也不会给自己带来快乐。”
——李银河
为什么我们迷茫,因为没有好好学习;
为什么我们烦恼,因为没有好好修行。
——索达吉堪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