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遇见他。
许多人的,拥挤的街道。
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他。
微卷的短发,干净的格子衬衫,洗到发白的牛仔裤。
以及,当他抱起我时,那双修长白皙的手,带着淡淡的柠檬香,暖乎乎的。
『二』
他说他叫庄笙。
我蜷在他的怀里,摆了个舒服的姿势,眯了眼享受这难得的温暖。
“既然你是黄色的,那我就叫你小黄好吗?”
才不好!
伸出爪子挠了挠他衣服的钮扣,他抓住我不安分的手,似是带着玩笑道:“以后就叫你黄包包!”
这个名字我也不喜欢,但是当我抬头时,他也正低下头看我。
那黑色的瞳仁里映着我的影子,他的眼中,有寂寞。
与孤独为伍的寂寞,深深地,藏在他的笑容背后。
于是我没有再做什么,只将头重新埋进他的怀中,听他唠叨那些似是距我很遥远的人和事。
『三』
我是一只被抛弃的猫咪。
还不足三个月大,就被前主人扔在了一个纸盒里,待在了城市繁华街道的一隅。
庄笙带我回家的时候——这应该是我的家吧——我还没有长牙,只能喝奶或者吃麦片。
他拎着大袋小袋从超市回来,一边替我准备晚饭一边嘀咕:“看起来这么胖怎么还不能吃饭呢。”
下一瞬便摆了牛奶在我面前,带着期待的催促:“快喝吧。”
热热的牛奶喝进肚里的感觉真好啊。
就这样,我和庄笙生活在了一起。
他会在放学之后带我出去散步,替我洗澡,帮我吹毛,还会对我说他的事情,他以为我听不懂,可我只是没法回答他罢了。
他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他会在早晨通过憋气的方法让自己清醒,有一次我趴在他的脸上睡觉,结果他吃了一嘴毛,差点真的憋死了。
『四』
我只在那个新家里待了三个月。
在一个下着阴雨的早晨,庄笙把我放进笼子里,开着车带我离开了家。
我看着街上红红绿绿的雨伞,匆匆行走的人们,忽然意识到,我可能又要被抛弃了。
他要抛弃我吗。
他穿了和带我回家时一样的格子衬衫,脖子间一直挂着的玉佩却不见了。
我可能知道为什么。
他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因为他的女朋友扔了他的相册。
我见过那个女孩,一头软软的长发,笑起来很好看。
人类的感情我真的不懂,猫咪只要有一个家就好了。
车拐了一个弯,有泥水被溅起来。那个拐角空落落的,我想起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庄笙的地方。
[庄笙。]我叫他。
他偏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了一抹似曾相识的笑容,与寂寞相生的笑容。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明天我就要出国了,”他说,“没有人照顾你,所以我送你去一个我认识的人家里,好吗?”
[不要,你不要送我走。]
“他人很好的,也喜欢猫,不会饿到你的。”
[不要笑了,庄笙,你不要笑了。]
他没有看我,侧脸的嘴角还是弯弯的。
对了,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为什么我只是一只猫呢。
『五』
庄笙离开了。
他把我丢在了一家咖啡馆里,咖啡馆的老板将成为我新的主人。
那是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人,但他从来没有向我介绍过自己,因此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说实话,他比庄笙真的好太多了。
他不会在早晨憋气,我也不用担心在他脸上睡着的时候会憋死他了;
他不会在吃饭时把我不喜欢的青菜丢给我还逼我吃下去;
他不会在出门的时候对我说“黄包包我走了”;
他不会和庄笙一样了。
我开始真的变成了一只家猫,每天慵懒的躺在藤椅里晒太阳,我在等他回来。
咖啡馆在前不久改成了书店,老板说书店比较适合我,这样我就可以不用担心有的客人对猫过敏了。
庄笙的女朋友经常会来找老板聊天,她会亲切的叫我黄包包,但我不会理她。
在猫的思想里,庄笙的离开有很大部分是因为她。
有时她会提到庄笙的事,他们以为我在睡觉,其实我在偷听。
我和她一样,都在等着庄笙回来。
『六』
“黄包包。”老板在帮我吹毛的时候叫我,“你的前主人要从丹麦回来了,开心吗?”
我慵懒的在他怀里转了个身,闭上眼睛又听他道:“我真是傻,居然跟一只猫说话。”
[笨蛋我听见了。]
窗外是万家灯火,老板放下我去洗漱,我窝在沙发上。
你终于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