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方面。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场。
35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生,毕业后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一做5年,快乐似神仙。
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她是20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丰富、方便。靠着地铁和出租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后各跑数百年。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10小时。晚上下了班,去NYU学电影,一坐4小时。在那二十多岁的年纪,忙碌是惟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活着,就是要把自己榨干,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内外翻转过来。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中,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仿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讲手机,遥控每一个环节。
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赶尽杀绝。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这套想法,在我35岁以后,慢慢改变。
第一件动摇我想法的,是父亲的过世。我父亲一生奉公守法,与人为善,毫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得像城堡。72岁时,他得了癌症,引发中风,经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
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钱,坚信现在的苦可以换得更好的明天。我们也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用在纽约拼事业的精神照顾他。但两年的治疗兵败如山倒,最后他还是走了。
父亲逝世的那天,我的价值系统崩溃了。我一路走来引以为傲的“纽约精神”,没想到这么脆弱。
不止在病床,也在职场。当我在企业越爬越高,才发现“资本主义”在职场中也未必灵验。上过班的都知道,很少公司真的是“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大部分的同事都觉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职场上伟大的,未必会成功。成功的,有时很渺小。很多人一辈子为公司鞠躬尽瘁,最后得到一支纪念笔。那些卷款潜逃的,反而变成传奇。
慢慢地,我体会到:世上有一种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高、更复杂的公平。人生有另一种比“功成名就”更幽微、更持久的乐趣。那是冲冲冲的美式资本主义所无法解释的。
我能在哪里找到那种公平和乐趣呢?我想过西藏、不丹、非洲、纽西兰。然后,我注意到法国。
住纽约时,法国是嘲讽的对象。身为经济、科技和军事强权的美国,谈起法国总是忍不住调侃一番。法国是没落的贵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国人傲慢,高税率让每个人都很慵懒。动不动就罢工,连酒店主人都要走上街头。
我看了法兰西斯·梅思的《美丽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在加州,时间像呼拉圈。我扭个不停,却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阳光下,提着一篮李子,逍遥地走一整天。”
当我重新学习法国,我发现法国和美国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国人追求人定胜天,凡事要逆流而上。法国人讲究和平共存,凡事顺势而为。
纽约有很多一百层的摩天大楼,巴黎的房子都是300年的古迹。纽约不断创新,巴黎永远有怀旧的气息。巴黎人在咖啡厅聊天,纽约人在咖啡厅用计算机。纽约有人潮,巴黎有味道。纽约有钞票,巴黎有蛋糕。
不论是政府或个人,法国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内之物”。就让美国去做老大哥吧。要征服太空、要打伊拉克、要调高利率、要发明新科技,都随他去。法国人甘愿偏安大西洋,抽烟、喝酒、看足球、搞时尚。当美国人忙出了胃溃疡,法国人又吃了一罐鹅肝酱。
当然,法国这么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从吃喝玩乐而来。美国人读书,为了考证照。法国人读书,为了搞情调。每年10月的读书节,大城市的火车站内,民众轮流上台朗诵诗句。书店营业到天明,整晚有现场演奏的乐曲。“美食书展”选在铜臭味最重的证券交易所举办。小镇书展的书直接“长”在树上,读者必须爬到树上,把书摘下来品尝。
一直跟着美国走的台湾人,会心动吗?我心动了。11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国朋友来接待我。临走前我问他:“明天你要干吗?”
“我要去银行。”
“然后呢?”我问。
“我不懂你的意思……”
对我来说,“去银行”是吃完午饭后跑去办的小事。对法国人来说,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法国人总是专心而缓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
这样的生活,对美国或中国人来说,实在是太颓废了。
的确也是。法国失业率接近10%。高税率让雇主宁愿打烊休息,免得帮员工缴税。巴黎闹市区纸醉金迷,但郊区的少数民族却没有工作机会。这些都是阴暗面,但对于每日被强光烤焦的台湾人,阴暗也许提供了喘息空间。
生命的终点都一样,有钱人的丧礼只是有比较多的人上香。不断的追赶只是提前冲向谢幕,为什么不把时间花在慢慢为生命暖场?你不需要一辈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你可以偶尔伸伸懒腰、安步当车。
我从巴黎回来,台北并没有改变。关了两周的手机再度响起,一通电话找不到我的人会连续狂call十通。和朋友见面,他很关心地问我:“好了,你现在工作也辞了,欧洲也去了,接下来干什么?”多么纽约的字眼。
我真想说:“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但我知道在熙来攘往的台北街头,在不到40岁的年纪,这样说太矫情了。况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钱有闲享受法式生活,不也正因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
我仍热爱工作、热爱纽约,但已不用像20岁时一样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所以我说:“我还是会早起,白天努力写作。但到了晚上,我想关掉手机。”
世界少了我,其实无所谓。但我少了我,还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