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概括起来讲,就是“三个固定”,即固定时间(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固定时段(每日20时至21时)、固定时长(每次1个小时)。这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规定。
最严新规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观察。但从通知中可以感知防止沉迷网游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这一问题社会广泛关注、家长反映强烈,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网络游戏并非洪水猛兽。在互联网还未普及的年代,网络游戏的前身——电子游戏也曾风靡一时,现在看来很低级的俄罗斯方块、坦克大战、魂斗罗等,也曾让不少青少年甚至成年人废寢忘食、茶饭不思。每一代人都会有自己的游戏,让人津津乐道、记忆深刻。特别是如今的网络游戏,互动性、沉浸性、仿真性强,操作简便,有着更强的吸引力。说实在的,适度参与网络游戏,不仅能够调节、丰富业余生活,还能够促进身体协调能力和智力发展。
但凡事皆要有度,超过了就会走向反面。网络游戏之所以不受待见,主要还是部分青少年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导致其他的社会问题,成了民心之痛,让社会、学校和家长们焦虑万分、苦不堪言。也正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来解决这一不能再回避的问题。
新规出台,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线。类似的规定,其实早已有之,只不过这一次的规定更为严格、更为明确,可操作性也更强。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新增了“网络保护”专章,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功能。新规将法律条文细化为了具体的治理措施。
但显然,光有新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分层次明确各主体的责任,有更多的配套、跟进措施,来监督新规的实施,来促进措施的落实。
比如,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从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防止未成年人“不当”进入,从而真正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让法律长出“牙齿”,让法律精神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对违法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要让其吃足违法的苦头。学校要为青少年提供更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孩子们多参与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活动。家长们更是要履行好监护和教育的责任,关心守护孩子的成长,帮助孩子提高自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