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李通过房屋中介相中并购买了老姚的房子,着急忙慌装修后搬了进去。
老李住进了新房,踏实后,开始办理落户口的事情。这时,才发现尽管老姚把房子卖给了他,却没有把户口转走。这样,老李家的户口无法落在已经买到的新房。
老李赶忙找老姚协商这事儿,本以为老姚麻利儿的把户口转走就是了。谁知,老姚出口就是一大堆的理由,一句话:户口转不了。
“你看哈,我爹妈都八十多岁了,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地方落户口啊。”老姚脸上的皱纹里都布满了万分为难的表情。“我跟媳妇离婚了,她带着孩子走了。至于她现在住哪里,我也不知道。我总不能把她们的户口扯了吧。”
看着老李急着要说话,老姚赶紧地接着说:“还有啊,我弟弟、弟妹他们的户口也在这套房子,这事儿我不能替他解决吧。”老李两眼都要冒火了,可是,老姚依然淡定的继续接着说:“我现在租房子住,我的户口也没地方迁啊。”
“你,你……”老李用手指点着老姚,被噎得说不出下一句话来。半晌,大喊一声:“好你个骗子!你是一个大骗子!”
“既然这样,那咱们啥都不说了吧。”老姚听罢转身就要走。
“好你个老姚,真不是个东西。我告你去!”老李很恨地说。
“悉听尊便,我等着。”老姚头也没回的走了。
2.
老李气坏了,这个老姚分明就是给他下了个套。当初买房的时候,老李轻信了这个住宅小区是学区房的说法,为了能让孙子上个好学校,抢着把房子买了下来。现在可倒好,房子买下了,户口却落不上,老李的肠子都悔青了!
老李找到房屋中介的业务员,这时,才注意到中介提供的合同中,既没有约定卖房人必须先把户口外迁,也没有约定不迁户口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事儿本来就是卖房人必须履行的附带义务,不管合同是否有所规定,老姚都应转走户口。”房屋中介一口咬定老姚违约,老李不应当找中介,而应当到法院告老姚。
“房屋买卖是你们之间的交易,不属于派出所职权管辖的范围。”派出所民警客气、耐心地对老李解释着。“我们十分同情您的处境,可是,按照政策规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一户的户口。户口没有外迁时,不能落进来另外一个户主的户口。”民警接着补充说,“您的这种情况我们实在是无能为力,要不,您到法院咨询一下,看看法院能不能解决。”
老李气不忿儿,找人写了状子就要跟老姚打官司。可是,法院立案庭不给立案,明确告知: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的职责,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老李傻眼了。
3.
“喂,你是老姚吗?”调解助理小张打电话给老姚,“我们是法院的诉前调解室,老李把你告了。现在案子转到我们这里了,你抽空来一下,把起诉状领走。”
“怎么,老李把我告了?”老姚有些奇怪地问道,“你们法院不是不受理户口的官司吗?”
“户口?哦,老李没告你户口的事,”小张解释道,“他要你赔偿他的经济损失30万元。”
“30万,凭什么?”老姚在电话里喊了起来。
“凭什么?”小张不禁重复道,“你先过来吧,看了起诉状你就明白了。电话里一句两句的也说不清啊。”
第二天,老姚带着疑惑急匆匆地赶到调解室。他一直纳闷:“这是咋回事,法院不是不受理户口的案子吗?老李怎么就把我告了?”
老姚拿到老李的起诉状,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李家的户口落不进新房,而且,这也不是名校的学区房。所以,他转手就把从老姚手里买来的房子卖了。
老李卖房时,与买房人按照交易惯例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买房人户口无法落进新房,卖房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协助办理落户口的手续外,还应当向对方支付30万元违约金……
房子到手后,买主发现房屋所在地址有老姚他们的户口。这样,买主的户口落不上了。于是,按照合同约定向老李索要30万的违约金。老李没辙,赔给了买主30万元之后,转过头来打官司向老姚索赔。
“假的,假的!”老姚看完起诉状,一连声地喊到:“这个老李套路我,他与买主串通好了,他就是个骗子!”
“你说谁是骗子?”调解助理小张听罢好奇地问。
“老李!他是骗子!”老姚大声叫喊。
“他是骗子?”小张禁不住地想笑。“可是,老李说你才是个骗子啊。”
“不对,他一定与买主编排好了来整我。”老姚肯定地说。
“他们?他们干嘛编排你?”小张追问道。
“他,他们……编排……我。”老姚突然意识到什么,说不下去了。
“算了吧,你仔细看看老李提供的证据吧。起诉状后边附着全套的证据,也有你的一套,你拿回去再仔细看吧。”小张不客气地对老姚说。
老李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包括有老李卖房子的合同、税票、中介服务合同、转收款凭证、不动产权登记证,等等。这些证据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明老李已经通过房屋中介把房子卖出去了。而且,老李还因买房人户口落不上而支付了30万的违约金。
这回,老姚傻眼了。
证据证明,老李实实在在的已经把新买的房卖了。而且,赔偿了买主30万元违约金。现在,老李要求老姚承担这个经济损失的理由十分充分。
“老李明明知道我家户口在新房,其他人的户口落不上,那他干嘛还要在合同里写上违约金,这不是故意吗?”老姚气不忿儿。
“二手房买卖中,卖主必须先把户口迁走,这是交易中的惯例。”小张接口说道。“你跟老李的卖房合同是不是故意没有写上这个内容?你到现在怎么还不把户口迁走?”
“我们没有房子了,现在租房子住,户口迁不走。”老姚大言不惭地说着。
“既然户口迁不走,干嘛要卖房子?按说,你们的房子根本就不能卖啊。”小张不解地问。
“为了还债啊,没钱还债不得不把房子卖了。”老姚脸都不红地接着辩解。
“房子已经卖了,不是你的了,可是你的户口还占着,你觉得很合适吗?”小张质问老姚。
“兄弟,不是我愿意不愿意,是我根本就没办法。”老姚坚持自己的歪理。
“告诉你,老李也是这么说的。还没见过有哪个人买来的房子都没住热乎就卖了!”小张不客气地冲老姚说着。
“那我现在怎么办?”老姚发毛了。
“怎么办,凉拌呗!”小张没好气地说着。
“不,不。我是说真格的,不是开玩笑。”老姚有些气馁了。
“正道就是赶紧先把户口迁走,30万可不是个小数目,你自己掂量掂量吧。”小张语气有些不客气。
“兄弟,你可别吓唬我,我哪里找那么多的钱。”老姚心里头发虚,可嘴上还是挺硬的。
“哦,我可没有吓唬你。这是法院受理的案子,如果你们不同意调解,这个案子我们直接移交法官。你觉得你说没钱,法官就不敢判决吗?你说你没钱,法院就可以不执行判决吗?”小张一连气地说道。“再者说,你的房子卖给老李没几天,钱都弄到哪儿去啦,没钱?骗鬼吧!”
“可、可是我只能把我家户口迁走,我弟弟一家的户口我可做不了主。还有我前妻……”老姚无理搅三分。
“打住,打住!”小张直接打断老姚的话头,毫不客气地说:“你弟弟一家根本就不住在这里,他们的户口就不应该落在这里,早就应当迁走。你前妻户口还在这里你觉得很合适,是吗?”
“这个……这个……”老姚脸上再现了那种职业的万般无奈地表情。“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啊。”
“没办法?”小张故作惊讶地反问,接着说:“那就接着赔钱呗,反正现在就是30万。如果还不迁走户口,老李可以接着告你。要不,你试试看。”
“别,别……”老姚明白这事的后果了,讨价还价地说:“30万有点太多了吧,能不能给减点儿。”
“你在问我吗?”小张哪里容得老姚打歪主意。“拜托!30万的违约金一点不高好不好吧,还不到总价款的10%。”
“这个,这,就没得商量了?”老姚拉下脸来求小张。
“赔偿的具体数额你跟老李去商量,不过,老李正在气头上,估计他不会让步。”小张如实说。
“那你给我出个主意,帮帮我吧。”这时,老姚低三下四的望向小张。
“这样吧,我给你个建议。”小张也不客气,直接说出自己的打算:“你先赶紧把户口都迁走,之后,我再把老李约过来谈一下,或许老李会答应让你少赔点。”
“这倒是个办法,”老姚自言自语地嘟囔着,接着大声说:”好、好,咱就这么定了,好吧。我马上办户口的事,您帮我说说好话。”
不等小张答话,老姚担心小张后悔似的站起来就要走。
”先别走,在笔录上签字。”小张正色地说。
小张把案子调解的情况如实向调解员老陈做了汇报。
”看来,这个老姚原来打算利用户口做文章,算计老李。”老陈说出自己的看法。”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小张点着头说。
注:
1.本文依据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受理的真实案例而编写。
2.各地户籍管理政策有所不同,买房之前必须详细了解当地户籍管理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