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是我所管理服务对象中的一名年轻人,本质上属于本分老实的。原因是在网络上购买了不该购买的并组装加工不该制造的。G之前在外地打工,算技术活工资收入还不错。接受矫正后回到本地,我们鼓励他先找份工资。他自己去找了,也找到了,虽然工资收入不能与之前相比,但是他也认真去做事。
几个月前,G汇报没有在那里做了,因为老板不能按时发工资。我们走访时和他聊了很多,主要是鼓励他,大的就业环境不好也不要有思想包袱。之后发现G一直在乡下老家,我电话让他到所上来谈谈,G说有事就没有来。几天后,G给我汇报过去几个月了工资还没有拿到,老板现在电话也不接。之前给领导汇报,领导让我们帮忙引导到RS。在局务会议上,我说我们本来有调解、法律援助、农民工欠薪专项工作,RS经常都是把纠纷推到我们援助中心,这恐怕不妥(这是另一个话题)。
我们了解到G的老板X,之前是N所的管理服务对象(这是另一个话题),个体经营,门市也在N街道。于是联系N所一起处理。N所的W所长联系X,X说下午要去AY,于是约在第二天的上午10点左右。W所原来意思是让X写一份欠条。我是希望调解然后做司法确认,因为我们了解到X的一些经济状况和平时的行为。
调解前一天,通知提醒大家做核酸,按约定时间到N所。上午10点过,X来电话说现在在N所附件,没有核酸报告。N所的W所长问我怎么办?一会公园一会茶楼一会法院外面的。我建议就在N所外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街边人行道上。搬来一把椅子方便书写,调解就开始了。
W让工作人员做记录,我没这么讲究拿起笔就充当了记录人。调解是很顺利的,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制作了调解协议书。没有核酸报告,司法确认进不了法院。当时就约定了第二天。结果,G在法院等了一天,X说有其他事情放了鸽子,又约好第三天,已经是周四。
周四,我所的工作安排是到村上宣讲《宪法》,融媒也要到现场拍摄。先说一下我所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日常管理。每天的位置共享会视频,所以工作人员会在当天的视频时间了解昨天的情况。我也请工作人员了解一下昨天司法确认的结果。G告诉我们他去了,我原以为办理了一部分呢,心里疑惑司法确认不需要太多时间吧,怎么还跑两天,只要法院受理了问题也不大。我驾车在路边等人的时候,W所来电话了。W说她没有问我就不去问..........你遥控指挥吗?当然,后来再次确认是X放鸽子。
没想到到法院确认又遇到困难。一是X迟迟不到,到了后又说没有核酸报告;二是G到大厅询问后反馈的消息是法官外出让下周来。我让W所联系所在地NT法庭的法官,看能否尽快办理,当事人跑几次也不容易。W所说NT法庭可以做,但是也需要回院盖章等等,当天拿不了裁定书。我也和NT法庭的法官进行了电话沟通。其实我想:只要你受理了,文书等几天也没有关系,我们帮忙去领也行。法院的L庭长我们之前就有工作往来。我知道是他后,觉得当事人现在在法院,就在法院办理也行。
W所电话告诉我说的是,L庭长认为.............不办理。也不知道怎么沟通的,我只好又给L庭长打电话。
刚开始的电话号码估计是他家人在使用,没有接听。W所在电话里对我一顿抱怨,又不听我说,后面说的什么我都没听清楚了,我也是在电话一顿暴力输出。我当时确实火了。 YY轻轻的劝我,遇到什么事都别发火。估计是YY第一次看我这么火爆,也只是轻轻的说。
L的家人回我电话,告诉我另一个号。结果这个号我也存有。拨通电话,一阵沟通后,L庭长向我确认了主要三个问题:1、调解是我和N所联合调解的;2、债权人目前在我所接受管理服务;3、涉案金额不大。L庭长这哥们嘴上不饶人,其实也耿直,答应办理,还及时复印了材料。X因为没有核酸报告,进不了法院,也只好约定第二天。
时间到了周五。X告诉G担心自己的核酸没有出报告,让下午3点再去法院。在周四X说上午10点做的核酸,你的核酸要拿到北京去做吗?周五的下午3点过。呵呵 .............
耐心等吧,实在不行我下周陪你们去,我看还要出什么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