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那时正赶上众所周知的三年困难时期,全国各地到处闹起了饥荒,不少地方还出现了饿死人的现象,当然我们这边也不倒外。
话说有一天,父亲的舅舅赶着生产队里的羊到山上去放牧,意外地在一处山洼里捡到了被遗弃四只牛蹄,早已饿慌了的他如获至宝般地这些牛蹄捡了起来,用衣服包着等到牧归时就抱回了家,打算好好地美餐一顿。不料刚进村口就被人发现了,并很快就汇报到了大队支书与村主任那里。就在当晚,有几个民兵闯进家来一番倒腾之后便搜出了所有他捡来的几个牛蹄并将他扭送到了支书与主任面前,恰巧这时有人报告说是某生产队正好丢失了一头牛,而这头牛的牛蹄跟从他家搜出的这些牛蹄完全相符,由此便定他一定与盗杀者有关。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是逼他交待“做案经过”和“犯罪同伙”了,任他怎么说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就这样一直像审犯人似的把他折腾了个大半夜,免不了有时也有些“拳脚动作”,直到后半夜看再也审不出任何头绪不得不暂时将他放回了家,并吩他第二天来继续来“交待”,否则将移交公安司法部门。
回到家的他感觉受到了极大的冤枉和憋屈,便一头扑倒在被窝里蒙头大哭了一场,不知不觉间昏睡了过去,随后他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亡父来到了他的梦里,声色俱厉地斥责他说:“真没出息,光嚎有什么用?等他们明天再审你,你就说是你和杨××还有王××一同干的就行,一定要记住这样说!”。这时,舅舅恍然间从梦中惊醒,回想起梦里的那逼真的情景,再也不能入睡直到天明。
第二天,大队执保主任催着他到了大队书记和主任那里,又是一阵紧锣密鼓般的逼问,他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想起了昨夜的梦,冒着冷汗将梦里父亲说的那两个人的姓名说了出来,并说是他们三人一同干的,紧接着书记主任一声令下,把这二人立马传唤了过来,经过审讯,原来这二人确实就是真正的作案人员,并从他们两个人家里搜出了大部文“物证”,而他们俩都供认父亲的舅舅根本就没有参与到这件事中来。
真相大白,父亲的舅舅终于洗清了冤屈,怪就怪在难道这冥冥之中还真有亡魂之实与托梦之说?怪哉!
这是一件真实的故事,是一向少言寡语的亡父生前讲给我的,我觉着这事实在有些怪异和荒诞不经,故尔将它整理了出来,权当是茶余饭后的闲谈笑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