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事了

       昨天才才下了小雪,地上积了薄薄一层雪籽。灰色的水泥板上,雪籽有的大,有的小,错落的堆积在一起,并不是批量定制的那样均匀。程风裹着军大衣,像一只刚爬出洞窟的冬眠棕熊。他鼻头冻得通红,站在背风处抽烟,是便宜的黄山。烟味儿会熏到温室里的花,作为主人的他,被限制一天最多只能抽一支烟,抽完还要在外面呆半个钟头,让风把身上的味道吹散,才能进去。他只能到院子里来解解馋。天阴沉着,北风呼呼的刮,从墙角的缝隙中迸裂出来,席卷掉腊梅树上的每一片枯叶子。鼻子里喷出来的烟还没飘起来,就在嘴边被风吹走,他眯着眼睛享受着这点闲暇时光  

       养花的手艺是从程风爷爷辈传下来的。他爷爷本是个极普通的农民,为村里养着耕田的几头牛。那次的饥荒中饿死了太多人,活下来的人也是面黄肌瘦,有天晚上程风爷爷在牛棚边看见个奄奄一息老头儿,出于心善,灌了老头一碗热水,又偷了两块儿牛吃的豆饼喂给老头。那老头悠悠吐了口气活过来,感念程风爷爷的救命之恩,从怀里掏出本发黄的书给他,说是自己时日不多,不能让手艺绝了传承,小伙子人品不错,我收你为徒吧。在那个秋天的夜晚,老头儿就着月光将书上的内容传授给程风爷爷,天刚一亮就飘然离去。程风爷爷恍若做了场梦,老头讲的东西太过匪夷所思,他把书藏好,谁也谁有说。一晃多年过去了,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大地,人们心思活络起来,养蚕的,种蘑菇的,承包鱼塘的,有点头脑的人都成了万元户。程风爷爷琢磨着自己做点啥好呢,想起了那个做梦似的夜晚,想起了那本旧书,老头教他的东西清晰刻在脑海深处,他便开始种花。程家苗圃做得远近闻名,传到程风手时已经不愁挣钱。

      程风在郊区的榆树林中建了个玻璃温室,样子仿造着格拉斯哥女王公园的那个玻璃温室。温室犹如散落在绿荫中的一颗明珠,晶莹璀璨。堂哥程亮笑着打趣过他,不管什么样的女孩见到这样的美景,都会被浪漫醺晕,这是个告白约会的最好场所。程风却只笑笑,花儿们对人可挑了,做过坏事的,心思不纯的,喷了香水的,吃了火锅的,它们都叫着臭臭臭,声音尖利得能刺穿他的鼓膜。哪里适合约会?

      门一打开,暖气迎面而来,他把军大衣挂在门边的衣架上,露出里面的衬衣和羊毛背心。他把袖子卷到胳膊上,给一盆飞燕草换土。它抖着轻盈的蓝色花瓣,由于怕痒,发出咯咯的笑声。它这般好动,程风怕伤到花瓣,好半天才弄好,它还抱怨:“我讨厌花盆!我要到院子里去,住在这里太憋屈了!”旁边的风铃草发出叮铃铃的嘲笑声:“你出去啊,这天只怕早就冻僵了。就你矫情!”飞燕草下不来台,把花枝转过去,叶子全部垂下来,生着闷气。一盆殷红的罂粟来做和事佬,“我们植物想要地栽呀是天性。”一朵绿色的桔梗表示不满:“谁是植物啊?我们是花儿,跟那些树啊草啊的可不是一路货色。”其他的花也纷纷发言,七嘴八舌的吵得压根听不清它们说什么。只有一盆粉色的玛格丽特菊没有参加讨论,它摆放在水池旁边,对着倒影忙着孤芳自赏。

      程家老宅的苗圃里,是普通的植物。这个温室里,都是按那本书培育出来的灵花。灵花吸取天地之灵气而成,用古法培养。种子种在黄河之沙中,浇上无根之水,不让太阳的阳气侵蚀,只在晚上搬出室外晒月华之光,这样半个月后种子便会发芽。发芽的幼苗移盆到榴花腐烂的花泥中,白天隔宣纸过滤太阳光,晚上用镜石借星辰之光,只能灌溉无根之水。一千棵幼苗中只能培育出一棵灵花。灵花之所以有魔力,是因为花中有花精,花精不在五行内,跳脱轮回外。花精能够借运结缘。它以灵花为宿体,花死则精魂散。

      本省的龙头企业可喜奶茶,老板陈大旺早年做糖果生意,因偷税抓进去关了十年,出狱后一穷二白,不变的只有满腔热血。陈大旺找高人算命,高人指点他来程家请株灵花借运。陈大旺走进温室的一瞬间,所有的花儿都闭上了花瓣,装成含苞待放的模样,只有一棵狐尾百合展露着脸蛋儿。程风把这盆狐尾百合送给陈大旺,交换条件是陈老板的爱情和亲情。陈大旺只用了三年就翻身,而且比之前更富名气更大,他对那盆灵花敬若神明,请了一个花匠来专门照看花儿。

      陈大旺给程风介绍了许多客户,这些人心照不宣的来到榆树林中深藏的温室,抱走一盆花,用一个条件交换。有神态憔悴的豪门贵妇,抱走一盆薄荷,留下初恋的回忆;有满脸稚气的高中男生,抱走一盆百合,留下唱歌绕梁三日的能力;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抱走一盆水仙百合,留下自己通晓八国语言的杰出能力;有满脸哀伤的少女,抱走一盆康乃馨,留下了余生的所有快乐。程风看着这些人不安的过来,忐忑的离开。他们偶尔也会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碰见,他们意气风发,似乎换了一个人,看到他的时候满脸惊喜,在他们嘴唇刚要张开的一瞬间,他赶紧离开。他们之间只是交易,他不需要感激,也不想和这些人有所牵扯。

        在程风眼里,所有来温室的‘客户’,都是畸人。他们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和未来,需要求助于花精,在履行交易的那一刻起,他们已经变得不完整。欲望是无止境的,满足贪念是饮鸩止渴。他可怜这些人,却不会多说一句,他们有着他需要的东西。培养灵花最重要的星光,需要镜石汇集,那些漂浮在空中用涎水制造镜石的透明邈兽,以人类的魂念为食。而每完成一笔交易,他的心口就会出现一粒米大的光珠,光珠多了之后,他不知疲倦,过目不忘,身体矫健的可以随便玩跑酷。


      古书中将培养灵花的人称作神饲者,记载着神饲者通过培养灵花收集光珠,当光珠收集到一万颗时,就能洗髓涤秽,拥有永生。可是这个工作也有禁忌,不能因私废公干扰交易。程风爷爷没能得到永生,在程风奶奶病重之际,爷爷想用灵花为妻子续命,用自己的五年阳寿交换。可是交易只能本人进行。奶奶去世了,爷爷的灵魂被吞噬,他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活到了八十岁。程风的父亲也没得到永生,他的母亲是父亲的邻居,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顺理成章的相爱。在母亲难产的时候父亲拿信仰交换,用灵花保下了母子二人,之后他失去了培养灵花的能力,被反噬而死。

      有时候他会产生错觉,这满温室的花儿都变成了少女,她们轻盈的舞步,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她们是少女中的少女,纯粹的美丽。从十六岁起接手家族中的灵花栽培,到现在已有十年,他对这项超越自然法则的工作极度痴迷,吃住都在温室中。他是现代的秋翁,等待着夜幕中的仙女降临。可是花精们被困在花朵中,无论她们有着怎样的天赋魔力,却永远无法从寄生的灵花中走出。他开始寂寞,渴求着皮肤的温度,爱慕着带着热度的体香。他需要耳鬓厮磨唇齿缠绵的爱情。

      找一个爱慕对象成了程风最大的难题。他听惯了花精的声音,人类女孩的声音就显得太过暗哑或是尖利,有些好听点的又过于做作;他看惯了栀子和白玫瑰的细腻花瓣,人类女孩的皮肤显得太过粗糙,有太多瑕疵;他见惯了兰花和水仙的优雅弧线,人类女孩的身材都显得太过笨拙,轮廓太过僵硬呆板。他爱上了自己想象中的形象,那女孩有着大溪地栀子花的般柔白的皮肤,笑起来双颊有贝拉米玫瑰的鲜润光泽,她身材纤细,站着时如同一株照着溪水的黄水仙,动起来时犹如立在花梗上风姿楚楚的跳舞兰。她身上有牡丹和忍冬花的香味,随着温度和情绪变化而变幻,时而浓烈馥郁,时而清香幽深。她一开口,声音清脆如小铃铛,带着那株飞燕草语调中的娇气。如果有这么一个女孩存在,他会奉上自己的心,为她摘下夜空中最明亮的星星,为她打捞深海最圆润的珍珠。他们会在温室的明媚阳光下相拥,会忍不住互相亲吻,会在花草中间嬉戏着追逐,把干薰衣草洒满整个卧室,筋疲力尽后倒在丝绸床单上入眠。这样的生活,哪怕只有一天,他也会很满足。

      他太寂寞了,有时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一个人,时间久了,他已经失去了社交能力。每次采购生活必需品时,他开着自己的丰田车,到车水马龙的市区。四处高楼林立,到处都是人,他们匆匆低头走过,对周遭的一切都不在意,好似每个人忙的事情都无比重要。他站在人海中,恐惧像乌鸦的爪子抠进了他的心脏,他想蜷缩起来,想逃走。这些同类让他想起了奶奶去世后的爷爷,爷爷目光空洞,坐着像具木偶,走起路来像个拙劣的机器人,再不会唱歌和讲笑话,别人说一句他重复一句,灵魂早被抽空。程风做贼一般,在大型超市的货架上匆匆拿取自己要买的东西,排在收银员前面。面无表情的收银员很年轻,却看不出一丝女性特质,她板着脸让他想到了权威,面对更强势的一方,他会习惯性的妥协,来避免咄咄逼人的较量。他主动把物品放到传送带上,在收银员开口之前已经递上会员卡和信用卡。为了减少购物的时间,他在家里列了长长的清单,上面写着某行货架前行几步第几排的卫生纸,某个方位第几个冰柜左边第三的三文鱼,小字一行行,密密麻麻如同蚂蚁。拜他的记忆所赐,超市的所有构造和摆放细节他都能回忆的清清楚楚。他的脑子里装着另一个世界,真实世界的复刻版,精细到一根头发丝儿,却没有真实世界的喧嚣,他很难走到真实中来。

      程风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遇见爱人,因为那形象严苛缥缈,根本不是凡人。命运的美妙之处就在于不可预料不可捉摸。在大雪过后的第三天,麻雀停在腊梅枝叽叽喳喳的叫,三花猫在雪地中砰砰撒欢乱跳。从远处榆林的小道中,走来了一位姑娘,她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步履轻松,安全不像之前那些客户的踌躇不决。他突然对她有了几分好奇,弯下腰抱起三花猫,站在院门处等着她缓缓走进。她越走越近,他听见积雪在她靴子底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是程先生吧?”她抬起头看着他的脸,礼貌的问道。

      “是。”他的注意力被她牙齿所吸引:真白,雪一般的颜色。她一定很爱护自己。

      “真是不好意思呢,这种天气还来打扰您。”她笑了一下:“不过您还是让我进屋吧,这外面太冷了。”

      程风这才发现,自己堵在门洞中,看着姑娘发呆。他连忙把人领进去,地上的雪没扫,一步一个坑,马上雪白大地就踩满脏兮兮的脚印。进屋后,姑娘把大衣挂在衣架上,取下帽子和围巾,里面上条黑色呢料的连衣裙。程风不敢多看,到后面生活区煮了一壶洋甘菊茶端出来。

      “谢谢。”她端起白瓷茶杯,一口就喝完了。他连忙拿起玻璃茶壶为她续杯,离得近了,他闻到姑娘身上一股好闻的橘子花味儿,那香味浓郁,他想起八月阳光下漫山遍野的橘子林。

      “这茶真好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嘴边有两个小酒窝。“我都不知道怎么跟您开口,太不好意思了。”

      程风尴尬的笑笑,不知道怎么回话。她的声音脆生生的回荡在耳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姑娘。他坐在姑娘的对面,手里端着茶杯,眼睛瞟到她领口的蝴蝶结。那是一个红色丝绒缎带做成的蝴蝶结,很小,只有拇指大小。从穹顶洒下明澈的日光,蝴蝶结发出幽幽的哑光,缎带尾巴微微翘起,好像蝴蝶马上就要飞走一样。他脑子跑马似的胡思乱想。

      “说起来太丢人。”姑娘放下茶杯,“我是XX大学的生物学博士。”说罢自己笑了:“看起来不大像是吧?”

      程风点点头。真的看起来不像,她一点也不严肃,而且特别年轻,浑身洋溢着鲜活之气。

      “我家境一般。从小成绩好,我就告诉自己,没有其他助力,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中间跳过几次级,一路读到博士,没有一点波折。读博士之后,学习知识带来的快乐在渐渐变弱,我意识到所有事情都会有终点,所有的东西都会消散。我开始把目光投向生活,然后就谈恋爱了。说起来真是惭愧,这还是我的初恋。去年学校有个留校的名额准备给我,他家里条件不好压力也大,出于热恋中冲昏头的牺牲精神,也可能是想立一个赌注,我把这个名额让给了他。然后... ...就是言情故事的老套结局,他留校后,我们分手了,他娶了别人。如今我的工作不大顺心。我只希望自己能够实现事业上的抱负,让我的生活走上正轨。”

      “可是这需要付出代价,你要不再考虑一下。”程风慢吞吞的说道,他心里有一丝不忍。这么优秀的姑娘,就算凭自己能力也会过的很好,只是慢一点,只是波折多一点,她完全不必来到这里。天道酬勤,终究不会负了有心人。

      “我之前就是太过自负了。从小没有受过挫折的人,容易把事情想得简单。我今年二十六,时间全浪费在无用的事情上。对我而言,实现理想最重要。人在三十五岁以前精力最充沛,以后不进则退,我不能浪费黄金时间,老了因挫败懊悔一生。我希望在这个时间之前就得到我想要的一切,之后我就度假啊休息啊干所有自己想干的事情。我不想等到五十岁了还陷在事业上脱不开身,像一头磨坊的毛驴那样为生活奔波,白白浪费春花秋月。”

      程风说不出话来了。他本就口拙,见到她坚定的神情,只能沉默。

      “方便问一下吗?其他人付出过什么样的代价?”她歪着头,神情一派天真,如同一个好奇的小学生。

      “呃… …有时间,有回忆,有能力,有快乐,各种各样都有,只要是你灵魂相关的东西。”他喉咙有些发干,艰难的说出这些话。

      “这样啊。”她的嘴角微微勾起,左手托着腮帮子认真想了几秒:“时间不行,那是我最珍视的东西;回忆也不行,人没有回忆就无法拥有将来;能力是我傍身的武器,不能失去;如果每天都不快乐,活着还有什么语气。”她皱皱眉,印堂出现一道浅浅的竖纹,一边排除一边做着艰难的选择,空气变得安静,听见水池的潺潺流水声。他屏息闭气,等待着她最后的答案,不知怎的,突然心里有些紧张。片刻过后她舒展开眉头,用轻松的语调说道:“我想好了,我选择爱情吧。”

      他心里突然难过起来,像看到春天的最后一片残雪消融在泥泞中,看到夕阳的最后一缕晚照被夜幕所吞噬。咚,咚,咚,有一把大锤敲打在柔软的心房上。他听见自己苦涩的声音在温室中响起,“可是,女孩子不是最在意这个吗?”

      “那是有些,我不是。爱情我已经感受过了,并没有诗歌和音乐中那样的神圣让人陶醉!快乐是有的,失望也来的快,我觉我自己之前把它想的太好了,过后再来看,其实乏味得很。人们爱的其实都是自己,爱的不过是幻象。爱情并不是不可替代的,没有它我也可以活的很好。”她说完后微笑着又加了一句:“事实上,没有爱情保持理性的时候我都过的很好。”

      他们一起走过白色大理石镶边的水池,那里面长着一簇一簇的黄水仙,颤抖着的叶片在听到脚步的一瞬间马上静止不动。穹顶上垂下了许多挂钩,在头顶处用钢丝拉成格状,爬满了莺萝和凌霄花,开满红色的花。柱子上缠满了爬山虎和着常春藤,墙边长满整片的铁线莲,叶子密密麻麻直铺到窗台下。

      “我小时候曾经想开个花店。”她的手指依依不舍的抚过铁线莲的蓝色花瓣,像触进一汪海水。

      “是吗?女生都喜欢花。”他干巴巴说道。

      “你这里太美了,住在这里一天抵得上尘世一年。你太幸福了。”她宛然一笑,真心实意的赞赏道。

      住一年你会这么想,可是住上十年你就会觉得寂寞了,花儿再美却没有人的温度。他心里这么想着,弯腰从花架上抱下一盆花烛,领着她来到走廊后面的一间房间。

      温室后面的走廊光线很暗,从明亮的温室过来,眼睛一时不适应,看见的全是一片黑。墙上的壁灯发着幽幽黄光,姑娘眼睛渐渐看清。走廊尽头的房门关着,那是一道木门,上面雕刻着各种异兽。程风叩了三下门上的青铜把手,门便自动打开了。出乎意料,房间里的光线很亮,几乎亮到刺眼。并没有看见任何灯,房间很大,他们站在白色大理石地板上,有几分寂寥。房间四周摆满了木架子,原木做成的,很粗糙,挨着墙放着,高度直到天花板,木架上放着很多水晶球,像是满天的繁星落入人间。正中间孤零零放着一个八仙桌,桌上有一块巨大的绿松石原石,蓝绿色和黑色夹杂在一起,坑坑洼洼,看起来像热带巨蟒的皮肤。虽然看了很多年,但程风仍然觉得它古怪又难看,有种让人不舒服的感觉。

      程风把花烛放在石头旁边,最后再问她一遍:“你真的决定了?”

      “嗯。”她点点头,好奇的打量着一切。

      他叹口气,牵起她的左手。那只手绵软温热,触到的一瞬间他的心漏跳了一拍。他轻咳了一声,牵起她的手放在石头上,念起了听不懂的咒语。

        她双眼亮晶晶盯着他,从他紧闭的双眼肃穆的神情上看不出什么来。正在她开始感到无聊的时候,左手的手心却开始发热,有一些亮闪闪的光芒流进了绿松石中,她的心脏突然感到一阵酸涩。很快一切就恢复如常,似乎只过了一秒钟,他睁开双眼,看到她眼角残留的泪光,默默从原石的坑洼中取出一颗水晶球,放到最边上的木架子上。

        “契约完成了?”她眨眨眼睛。

        “嗯,你可以带着花走了。”

      “我真的好喜欢你这个温室喔,以后我可以来看看吗?”她抱着花烛,随他走出房间,坐到喝茶的桌子边。

      好似吹过了一阵风,所有植物的叶子都在沙沙作响,他听到灵花们叫着‘答应她’‘答应她’。‘她的味道很纯净。’他有点高兴,又有点忧愁,心里酸酸甜甜,像吃了个柠檬味冰淇淋。“好啊!”他的声音比心更快。

      “那我们加个微信吧!”她拿出手机,是纯白色的,没有贴水钻,没有吊手机链,干干净净,和她的人一样舒服。

      “好吧。”他也拿出自己的手机。他的微信里只有自己的家人,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加人,一顿手忙脚乱。

      “你怎么像上个世纪的人啊!”她笑着从他手中拿过手机,嘴边的酒窝像个漩涡。他不由自主的看着,更呆傻了。

      “好了。我要是找你,你有时间回吧?”她拿起花和包包。

      “忙起来可能回的晚点。”

        他看着她穿上驼色大衣,系上腰带,戴上黑色的呢帽和羊皮手套,朝他挥挥手走出了院子。在雪地上,她变成一个黑色的小点,最后消失在榆树林中。他斜倚在门旁,手指有点发痒,从裤袋中掏出烟盒,点起一根烟。在寒风中抽完整支烟,他才感到寒冷,原来自己没有穿军大衣就出来了。当天晚上他就发烧了,睡得昏昏沉沉,不停的做梦,梦中都是她笑盈盈的酒窝。

      慢慢他们熟悉起来了。她很重视那盆花烛,用科学的严谨态度来照看它。她经常发微信问他养花的事项,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他知道了她叫孙甜甜,她喜欢吃甜食,她喜欢打排球,她做完实验后总要唱歌。她的花烛长得很好,花精效率很高,她们气场完全一致,功效达到最大。她注册了公司,她找到了投资人,她申请了专利,她的人工器官成功上市。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用动物细胞加仿生材料做出了完美的人体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很小。她成了闻名国内外的科学家,被称作人工器官之母。更难能可贵的是,那些商品的价格并不高,工薪阶层也能承受,赞誉像雪花般将她包围。

      他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说不出来她哪里好,说不出来她哪里美,可就是不需要理由的,他喜欢上了她。这是一种陌生的情绪,有点眩晕,仿佛酒喝到五分醉。他充满了热情和动力,上一次出现这样的劲头还是他七岁时,第一次跟着父亲学异术时。她说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在心头;她的每一个笑容,都深深刻在脑海。她在郊区买了一栋小别墅,带花园。他常被邀请过去做客,那个花园的所有花草都是他栽种的。他按着她的喜好,按着四季轮回,树和草,花和藤,水生的和地栽的,布置的错落有致疏密得当。她在花园里放了一张白铁小桌和两把椅子,他们总在晴朗的下午坐在椅子上喝茶。聊天时多是她在说,他来听。有时候她看书,他便去修剪花草。每次见面,他都期望着太阳不要那么快下山,每次分别,刚一转身他就在盼望下次何时再见。她一直没有男友,外界揣测纷纷,她也不为所动。“共同的秘密能建立最牢固的关系。现在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我们的友谊肯定能持续一辈子。”她在高兴时这么说。他并不高兴,他不想做一辈子的朋友,他需要一个耳鬓厮磨的伴侣,一个生同衾死同穴的妻子。

      “我喜欢你。你可以嫁给我吗?”在一个初春的午后,他终于按捺不住向她告白了。

      “可是我的情况你知道的啊!”她看着他手中的橘子花束,一脸惊讶。

      “我喜欢你,我想天天和你在一起。”

      “不结婚我们也可以天天在一起啊!”她笑了起来,脸颊浮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天真中带着一丝残忍。

      “那不一样。”他脸憋得通红,心中有千言万语,来之前他看了很多情诗,这会却全用不上,只能说一句:“我只想娶你。”

      “我和你做了交易之后,就准备单身一辈子了。”她叹了一口气。恬淡的脸上第一次染上了忧伤。

      “我天天想着你,睁着眼睛想,闭着眼睛想。除了和你在一起,我找不到别的办法了。”

      “就算我永远不能爱你,你也愿意?”她收起了笑容,认真看着他的双眼。

      “愿意。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我只知道我喜欢你,喜欢的不得了,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他单膝跪下地,把花束举在胸前,像一个骑士诚挚的看着自己的女王。“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我们在一起会很快乐,我们会和谐无比。”

        她皱起好看的眉毛,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腕表上秒针滴滴答答的走动,空气似乎凝结起来。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后,她拿过他手中的花束,把橘子花放在鼻子前嗅了一下:“我答应你。”

      他马上站起来,腿跪的太久酸了,差点没摔一跤。她赶忙拉住他的一条胳膊,站稳后他一个用力,把她拽到怀里用公主抱抱起来,疯子般转起了圈圈。

      “我头都晕了。”她笑着说道,“这橘花,是新娘用的好吧。”

        他喘息着说道:“都一样。你喜欢吗?”

      “喜欢。”她看着那些细小的白色花朵笑道。“为什么想到选这个花?”

      “第一次见到你,我就闻到你身上有橘花的味道。我觉得它和你最相配。”

      他们在普罗旺斯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多个网站视频直播,明星贵要都以收到他们的婚帖为荣。在紫色的薰衣草花田中,孙甜甜带着橘花编织的花环,手捧白色花束,如同古希腊的山林女神缓缓从红毯上走过来。他幸福到极致,心脏被爱情的手紧紧攥住,他变成了最卑微的俘虏。这一刻他紧张的无法呼吸了,她仿佛是一阵雾一缕烟,风一吹就会消失,这幸福总显得不够真实。

        他们的蜜月在欧洲度过,用双脚丈量了每一处秀丽的风景和古老的遗迹。他们吃了数不清的点心和冰淇淋,房间里定了无数的玫瑰花和郁金香。人为的营造出一个甜蜜芬芳的环境,他们像两只赤裸笨拙的毛毛虫,等着在婚姻中蜕变成蝶。婚后他们住在了孙甜甜的小别墅中,白天时孙甜甜去实验室,程风每天开着车去温室照顾灵花,晚上在这栋精心设计的房子中共眠。孙甜甜是个完美妻子,她聪明、随和、学识渊博、身价不菲,程风成了全国男人嫉妒的对象。

        孙甜甜对他的态度如婚前一样:信任、亲密。他一开始是满足的,娶到她已经是完成了梦想。他们有时会在黄昏的花园中散步,一路分花拂柳,说着些情侣间无关紧要的废话。晚上孙甜甜睡着了,他会悄悄起来,趴在旁边看着她。用手抚摸她细细的眉,摸过她的鼻子,她的嘴唇,像是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钧窑花瓶。他有很多话想说,却不忍心看到她蹙眉,看到她为难。这些话被咽进肚子,他像一个影子围绕在她左右。她总是忙着工作,什么也不放在心上。他为她买了很多的衣物,她的身材早已了记在心,什么颜色最称她,什么款式最适合她,他比她更了解她自己。他以为自己会快乐,会满足在这同枕共眠的关系中。可是他忘了,人最难以摆脱的就是贪婪,在爱情中的人更是贪婪到极致。那些憋在心中的言语,在时间的发酵下变得炙热滚烫,他的心中有一座火山,熔浆随时会喷薄而出,焚烧一切。

      孙甜甜忙着做实验时,他会不停的提醒她吃饭,提醒她早点休息。可是她只要忙起来,就会不自觉的把他忘掉,外界的所有东西都无法吸引她的注意力。他一次一次的努力,却不能改变她一丝一毫。这天是她的生日,但是她早忘了,已经晚上九点了,她还在实验室工作。他坐在沙发上,双肩挎下,双手捂着脸,觉得自己像一个古时争宠的姨太太。桌上饭菜的饭菜早已冷掉,插在瓶中的鲜花都开始发怏,烛台上挂了长长的烛泪,他挂断没人接听的电话,说不出是沮丧多一些还是愤怒多一些。他的一番苦心总是被忽视,情话总是像唱独角戏,心中热烈的情感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回应。他再也不能保持平和,脾气变得越来越差,像一只热锅上挣扎的蚂蚁。

      “你好像不开心?”清晨的枕畔,她用手指点上他的眉心。

        他心中酸得厉害,好像把几万只柠檬一起塞进了胸口。“我可能,想要你更多的关注。”

      “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啊,白天至少能见三次面,吃一顿饭。晚上我们都睡在同一个房间同一张床。这还不够吗?”她挑挑眉。

        “不够。”他把头埋进枕头,不愿意再看那张让他情绪激动的脸,他不想吵架,也不想发脾气。

      “下周末我可能不会安排实验,你如果发起邀请,我可以陪你在花园中散步。”她想了想说道。

        “不够,还是不够。”他大声嚷嚷,心里好像破了个洞,怎么也补不上,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很纯粹很热烈的爱。他要的她没有办法给,可是得不到他可能会死掉。他现在已经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你后悔了?”她披上袍子,端起床头柜上的餐盘盘腿坐下,将木制托盘放在腿上,拈起一只马卡龙放进嘴巴。

        “没有。我只喜欢你,除了你我不会娶别的任何女人。”他发出含糊的声音探出头,看见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在吃早餐,心里更难受了,他们像地球和月亮,离得那么近,却各有各的轨道,永远无法真正触碰到一起。一股悲伤的情绪弥漫了整颗心脏,他的眼睛中隐隐有泪光闪闪,“为什么我这么难受,你一点都不在乎?”

      “你的难受和我有关吗?”她睁大双眼。

      从未有过的绝望吞噬了他,他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他搂住她的腰,把脸埋在被子里,不教她看到这些软弱,“我爱你!”

      “我知道。看你的眼睛我就能知道。”她侧过身子抱住他,把他的头靠在自己洁白的胸口,轻轻拍着他的背,如同哄着一个婴儿。

      从她身上传来的橘花香味和温热的体温渐渐让他平静下来。恢复理智后他马上发现了他们这个可笑的姿势,他不是一个乞讨奶水的婴儿,不是一个乞讨的乞丐。他的自尊被深深伤害到了。他狠狠推开她,坐到床边喝了一杯水,心中无比愤怒。他想砸掉手中的玻璃杯,让他碎成几百个几千个碎片,扎伤他们的脚底,让殷红的血液染上白色地毯。他想砸烂电视机,让它不要再放那些粉饰太平的可笑肥皂剧,在午夜里伪装出虚假的热闹。他想扯掉窗前的亚麻窗帘,让猛烈的太阳照进来,刺伤他们的眼睛。他想一把火烧掉这栋房子,让这些死物堆砌的温馨幸福通通化为灰烬。

      他最想做的,是撕掉她冷静的面具。可是她裹着苎麻的袍子,弯腰给他再倒一杯水,样子如同女仙。无论他怎么样,也无法打破她的冷静。他变成了自己的囚徒。他看着妻子美好的肉体,曲线在半透明的外袍上隐约可见,他能看到里面的紫罗兰色吊带裙,透过豆沙色的袍子变成沉郁的棕色,像杯底的咖啡渣。“如果在交易前遇到我,你会爱上我吗?”

      “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怎么知道呢?”

      “你假设一下。”他态度强硬的说道:“我这样的性格,你之前如果遇见,你会爱上我吗?”

      “应该会吧。”她想了几秒钟回答,然后坐到椅子上继续吃早餐。

      他套上衬衣和裤子,没有洗脸,没有刷牙,拿起车钥匙就走。背后是一贯的安静,没有叮嘱,没有质问,就像这栋房子里只有他一人生活。

      温室里一片花团锦簇,他直直走向那间做交易的屋子。花花草草低声讨论,‘他今天气压好低!’‘程风今天印堂发黑。’‘我们该不是又要换主人了吧!’‘换就换吧,程家人都是这个命。’程风对这些声音充耳不闻,在墙边拿过一盆紫色郁金香,打开了那扇门。

      我愿意付出自己的灵魂,只求让我的爱人恢复爱的能力。他心中想着,一手放在石头上,念出了那段他念过无数次的咒语。

      正准备出门的孙甜甜突然感到一阵心慌,丈夫去干什么了?这样匆匆出门。她想起早上的对话,懊恼自己的回答太敷衍。她开始愧疚,觉得自己做的太少。她换上外出的衣服,衣帽间里的衣物全是程风买的,每一件都合身,每一件都附和她的气质。她的眼眶开始湿润,想到他做过的一切,想到他期盼的笑容,想到他痛苦的眼神。她感到久违的冲动,小时候逃课去听演唱会的那种感觉浮上心头,她迫切的想要见到他,她可以退掉周末的活动,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后他们一起去度个假,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想。

      蓝天白云沙滩。孙甜甜插了一根吸管到青椰子里,递给程风,一字一顿的教道:“吸,用这个管儿吸,这水好喝。”程风听话的拿起椰子吸吮,喝完后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好喝吗?”她温柔的问道。

      他点点头。

      “你现在高兴吗?”她理了理他额前的湿发。

       “高… …兴。”

        他们一起在沙滩上堆着沙堡,刚砌出一堵墙,潮水涌过来,沙子塌掉了,他发出大声的笑声。浪花涌进脚趾缝中,像母亲温柔的手。她的心中一片满足,其实这个样子也不差。他终于快乐了不是吗,只要他快乐,她也就快乐了。她想到了退休,就这么在海岛上生活下去,像两只贝壳,像两只螃蟹,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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