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我叫江,一个褪去草莽江湖气息,开始正正经经生活的傻仔。
2018年,我喜欢一个人,不是喜欢上,也不是喜欢过。
他叫L先生,性别男,高我一个头,爱好很多,坐在永远的后排,数学超烂,语文逆天,体育课只踢足球,万年不变,我最值得骄傲的事情是我和他同班了六年。
L先生长得很普通,是第一眼看去绝对吸引不了你的那种人。
不过,我第二眼就喜欢上了呢。
我是不折不扣的外貌协会的成员,看到帅哥会尖叫,会脸红,会为了看校草中午饭不吃在校道上蹲两个小时,会在晚会上对那个街舞社队长吹口哨,全世界都阻止不了我向美色靠近。
可是我喜欢插班生君——L先生。
当然,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毕竟是喜欢了六年半的人,要是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的话,我就真是傻仔了。
L先生是诗的模样
L先生数学真的无药可救,一塌糊涂。有时候我看到他的试卷都会无奈摇头——朽木不可雕也,实在不明白他是怎么把一张数学卷子填得满满当当,最后成绩还没有我三分之一高。
不过,梅花优于香,桃花优于色。L先生虽然栽在了数学上,但仅仅凭借永远的语文第一,足以在榜上有名。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人,至少在我心里,他位列榜首。
在我们挤着干巴巴的文字去形容晴朗夏日,只会列举居里夫人李白杜甫,用着俗套的感冒背着送医院的桥段去描写爸妈的爱,东拼西凑挤牙膏地写着千篇一律的八百字作文时,L先生独树一帜,文字叛逆,写着和家里的战争,写着远方的故事与酒,写着村上春树,描绘着他的七彩天空和蓝色的翅膀。
他的文字,明明没有多少渲染,没有那么多抒情,连词语都不是最瑰丽的,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平淡地叙述,可是在那些叙述当中,一笔带过的情感,却让你跟着他沸腾,跟着他狂欢,随着他流泪,感受他自我的孤独。我真正对L先生由欢喜变成喜欢,也许就是在我偷偷潜入他文字的无数次探究的过程中。
在那段生活只有考试的日子,我心里的欢喜慢慢长出枝桠,在他通往远方的路旁扎根,以便看他走向自己喜欢的方向。
L先生,是我小半生的诗意,长在远方的国度。
L先生没有标签
L先生,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定义他这个人,实在要说的话,只能说他很特别。
因为我很喜欢特别的东西,连诗歌都喜欢怪诞风格的,所以,特别的L先生像巨大磁场,我是被吸引后离不开的铁丝网。
L先生有时候很开朗,在足球场上的时候,他是跑得最欢快的那个,射中球门,开心疯叫,一大群人互相撞击为庆贺。可是有时候他又很阴沉,要么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玩手机,面无表情;要么趴着睡觉,谁喊都不应;要么走在路上,双眼无神。
L先生会喝酒,会飙车,像个无拘无束的小混混,天不怕地不怕。可是L先生还会穿着卫衣,九分牛仔裤,背着黑色的书包,乖巧地向老师问好,会站在他爸爸身边做别人家斯文的孩子,全程微笑,礼貌周到。
L先生看起来很成熟,走在时光前面,懂得如何去维护女生,懂得怎么跟每个人都关系要好,不像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那样莽撞。可是成熟的L先生在晚修时,趴着桌子上看了一只无意闯进教室的小昆虫三个小时,津津有味,笑得像个小傻瓜,还拉着我一起围观,最后依依不舍地托着小家伙到教室外面放生了。
毫无章法,L先生就像是一篇乱七八糟,胡言乱语却独具美感的文章,在慢慢品读之中,你会看到树丛里的精灵。
无法定义的L先生,是我定义的喜欢。
L先生的鲜花
我生命之中,有过一段很灰暗的时期。当时由于父亲也沉浸于浓重的悲伤,无法给予我援助,所以那段时光,我只能独自跌跌撞撞,鲜血淋漓地成长,愈合。
身边的人,无论认识或是不认识,无论挚友还是泛泛之交,都带着同一张苦巴巴的面孔来安慰我,甚至哭得比我还凶。可是,把伤口一次又一次扒开来看,真的很疼。
L先生知道所有,可是不会过来安慰我,也不会跟我说“一切都会好”,他知道与不知道,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L先生有鲜花,带着温度。
我很喜欢L先生的笑容。在那段灰色时光,我只有一个表情,嘴角没有任何弧度。可是就算我从不主动跟L先生打招呼,从不在路上对着他笑,他总是会忽略这些,拦住我,给我个大大的笑容,不给我任何假装没看见他的机会。
L先生的鲜花,我很喜欢。因为他,我学会了把这束鲜花传递给我身边的其他人,做个小太阳。
我喜欢L先生,药石无医。
曾经我逼着自己忘却这段喜欢,因为知道注定不会有结果。我也假装做到了,可是现在发现自己装不下去了,尤其是看到他发了动态后自己藏不住的笑容,暴露得彻彻底底。
不过,我开始珍惜这份喜欢,有无结果,在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