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社会上人说:“好多天看见我风尘仆仆上下班,觉得我好可怜!”我说:“没觉得,反而很充实!”
我是一个不甘于平庸的老师,然而我又如此普通,让认识的人习惯我的普通,不认识我的人只觉得我是“人”,普通的外表,没有才华,唯一有的是一颗勤奋的心。
一、痴迷与小组合作
第一次我用小组合作时,应该是非常成功的。我把一个班级分成十个小组,四五十人的班级就像只有十个学生,整块教学,学生管学生,老师管理组长,既避免了老师与学习不好学生的冲突,又能维护他们的自尊。接受新事物快的能用自己的方式管理组员。只是这种方式好多老师不喜欢,为了死拼成绩,老师们宁愿死扣,座位也只能恢复到一排排的方式。尽管我现在还在用小组管理,毕竟没有以前的效果好!在我把小组合作用的游刃有余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教学如品茶》,现在是写不出那样的文章了!不知是环境的结果,我竟然走着走着感觉不幸福了,走着走着我的一些曾经很优秀的办法被环境所同化,现在的我只有努力探索新的教学之路。
二、热衷于有生活气息的《英语》课堂
刚踏上工作教clothing时,明白了衣服上的“S——M——L”分别代表小(small),中(middle),大(large),学生非常喜欢专业老师讲生活常识,这或许就是学生心目中最佩服的老师吧。
在学习旅游(trip)时,第一次这样理解人们为什么旅游?所有的人旅游的感受大多是累(tired)但是很高兴(happy),旅游的过程是爬山走路,或者穿梭于车水马龙的都市,行程安排得满当当的,当经过高强度的生活之后,再回到工作与学习,反而觉得这是放松,精力比以前好了是相对于旅游之前而言的。这是我第一次这样理解旅游的作用,学生觉得这个英语老师是个“有思想”的老师,就会越来越信奉老师,“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也会自然如你所想。
三、“读”“说”是学好《英语》的最简单方法
《英语》做为一门实践学科,读的多了,就想说,说了多了,自然就听的多,最终会写的很多。我喜欢整合教材,一节课把一个话题的对话,课文读懂,然后读熟练,最后达到会说会写。当学生过了背书关,再来记住语法知识,自然很轻松地学会了《英语》。看似简单的道理,但让学生做起来能坚持下来的学生很少,因为学生能自觉学习的很少,换言之,一些学生觉得生活的担子永远是“爸妈的”,他们哪里有接受新事物,就是养成好习惯,养成好的习惯会决定自己的大学,工作,乃至人生的平台。为什么曾经是同学,然而随着时间前进的车轮,有的思想丰富了,人生不一样了;有的却只是体格增长,大脑却空空如也。
四、让家长也来做我的“学生”
到了不惑之年,对于权贵我不阿谀巴结,因为我深知一切要靠自己的实力或智慧;低调到不愿意出现在公共场所,不愿意多说一句话,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个“废话很多”的老师,所以一般情况下要求学生按照规章去做,碰到拒不做的,微信要求家长来校,因为学生是孩子,要解决态度问题与家长协商:探其因查其根促使其成长,杜绝恶流继续在其家族蔓延。
我认为我的课堂在向课堂外延伸,课堂外又回到课堂内,教育即生活,我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