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晃晃荡进了二十的当口,遇上了很想要遇到的人,做了很想要做的事儿。我总觉得既然年轻就该有年轻人的样子,喜欢风就要迎风飞翔,热爱海就要乘风破浪,迷恋山就要会当凌绝顶。
其实算下来人的一生很短暂,第一个二十年,我们大概都是父母营造的温室里的宝宝,过了这段美好的日子,就要面临生活从天而降的各种意外。而后的人生都需要自己选择,选择成长或者堕落,选择进步或者畏葸不前,选择向前或者后退。
对象,北方人叫得居多,南方人大多数喜欢叫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对很多人来说这也是他们面临的选择,很有可能也是决定一生的至关重要的选择。于我而言,我始终觉得这是我的人生必修课。老实说,我不是一个很会跟男朋友相处的人,我不喜欢说别人的坏话,讨厌吵架,喜欢和人和平共处,但是我偏偏喜欢和我有一些摩擦的人,总是觉得这样的日子才会格外有趣。或许我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世界也是一个矛盾的共同体,谁说不是呢。
遇到我现在的身边人其实很意外。虽然是一个省,但是偏偏那么凑巧一个在省的东边,一个在省的西边,然后因为一场考试,一所学校,一个随机分配的班级,我们不期而遇。在开始的,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们处于完全不认识的陌生状态,我对于他的印象大概就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我可能念得不太顺溜的名字。他对我大概连名字也不熟悉吧。大二开学,两个选择驻守学生干部的人莫名的熟悉了起来,或许是因为我厚颜无耻的一句说说评论,或许是因为学校的暑期实践报告,又或许是因为两颗年轻的心碰到一起擦出了火花,反正我们就这样熟络起来。
2016年11月1日,这是我这辈子永远不会忘记的日子。是的,这是他向我告白的,向世界宣告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接下来的所有时间里,我的恋爱观在不断的刷新。仿佛就是一瞬间明白了好多事儿,原来对于一个人的喜欢真的不像说的那么简单。承受双倍的痛苦,享受双倍的快乐,世界好像在这些时刻特别公平。
他大概是我前二十年都没有遇到过的人,我的人设定义里也从来没有这样的人。我无法想象自己会在一个男生面前那么言听计从,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予,并且都是心甘情愿,毫无保留。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彩虹一样的人,到底还是让我遇见了,我很幸运。
(本来想赶着520的浪漫日子,不知不觉521就来了。写在最后的话,祝有情人终成眷属,祝所有美好的人都能遇见自己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