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爷写作课上,老师推荐了斯蒂芬金的书--《写作这回事儿》,我立马网购来一睹为快。
斯蒂芬金,美国现代惊悚小说之父。他的很多部畅销小说都被拍为电影,深受大众喜欢。比如《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魔女嘉丽》等。
也许在很多人眼中,他是天才式的畅销小说家,天赋秉异,无人能及。
那在他眼中,写作对他来说,是不是唾手可得,轻而易举地呢?
那么多精彩纷呈的好故事,是怎么在他脑袋里出现的呢?
这本书是从两个方面介绍了写作和他之间的关系。
首先斯蒂芬金的个人气质、童年经历对他从事写作有一定的影响。
童年时,多病,爱幻想,从青少年时开始写故事,在故事中给老师起外号,遭到老师严厉批评。
成年以后,为了生计而奔波,业余时间写作。一直到中老年仍笔耕不辍。
五十多岁时遭遇了一次重大车祸,术后不久,他坐在轮椅上,满身绷带仍然没有停止写作。
在写作的路上,他从默默无闻的小白一枚到名声大噪小说家。和任何成功人士一样,这是他独有的一个轨迹,任何人都无法复制。
斯蒂芬金用孩子般的语言,在书中介绍他的童年经历,令人忍俊不禁。
我最感兴趣的,莫过于他是怎么看写作这回事儿的。
书中三个方面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
1.写作就是心灵感应。
他认为,写作是一种很奇特的体验,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种心灵感应。要适时地抓住它,不要让它从你的身边、你的脑海中溜走了。
2.写作要准备好工具箱。
大多数作家会谈到写作时用的词汇和描写。在斯蒂芬金看来,用最简洁的词汇,表达最传神的内容,不要去想什么语法,而且尽量不要用一些副词来进行修饰,因为那纯属多余。
他列举了很多的例子。最生动形象的,是他小时候搬了块大水泥块,不小心砸了自己的脚。然后他的姨父找来了一个大工具箱,处理这件意外之事。
他用大工具里的物品来表达写作中的素材。让人不知不觉被他写作的观点所吸引。
很多人的写作误区之一,是认为要用华丽的词藻或者用一些描述性的语言表现人物当时的情景,实际上这是错误的。
现代荷花淀派作家孙犁在小说巜芦花荡》中描写了游击队长水生和妻子的一段对话,简洁而传神地刻画了小夫妻尤其是水生嫂内心世界,非常精彩。
这一点我在小说巜有一个叫何冰的小伙儿》的写作过程中也格外注意。
热恋中的何冰和张芹见面时的对话羞涩缠绵,和婚后熟稔平淡的对话有一种鲜明的对比。但不管怎样,都是从男主女主身份、职业、性格出发。所以读来亲切自然,让人信服。
3.写作要多读多写。
多读。斯蒂芬金说他读书不快,一个月七八十本书,读各种他认为的好故事,通过读,让自己丰富各类感受,产生更多的好点子。
关于多写,我的理解是,每天都写不同于简书上所谓的日更,不是一个含义。
日更是每天写一定的字数的文章,发布出来,让大家看到并点评。
但书中强调每天的写,即作为一个作家,每天要练笔。就相当于是一个健美运动员每天通过练,塑造自己的肌肉,每天练,时间长了,肌肉就会形成。
这和村上春树在他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的说法是一致的。
就像村上每天跑步一样,让自己的肌肉有种熟悉的感觉,跑久了,就形成了习惯,一天不跑就难受。每天都写,至于写的内容是否发布,那在于自己。
我们曾以为作家都是有灵感的。灵感涌来时,一挥而就完成大作。
其实并非如此,每天练习写作,是当自己关上对外的心门,开始决定写作的时候,只是投入其中,把你最想表达的内容写出来,哪怕是一些很不起眼的人或事,都可作为你平时的一种练习和积累。
让这种写作状态保持在蓬勃的阶段,等到你真构思出一部长篇巨著时,才会表达得流畅、生动,下笔千言,一挥而就。
至于写什么,斯蒂芬金给的建议是:写你最喜欢的题材。你擅长的如果是都市言情,你就写这个无妨。如果你喜欢的是惊悚或者是其他的内容,尽管写自己喜欢内容好了,因为总有读者对你所想所写的内容感兴趣。
我明白了,作品只要主题是正确的。所写的内容无高下之分,也无主流或小众之别。只要是自己最想写的,最擅长的,一直写下去,总会让编辑青眼有加,推荐发表的。
就像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巜我的前半生》,主题并不算新鲜,但因刻画细腻,又有明星助阵,引发女性共鸣,真的热议连连。
文学作品是如此,其实音乐、绘画等都概莫能外。只要作品是真诚的、触动人心深处的,都会跨越国界,令人难忘,沉醉不已。
至于文章的构思设计,作者认为不存在什么设计。小说中最主要的就是情节,而情节并不是设计出来的。
作者认为,好的故事就像化石一样,本来就存在于那里,作者的作用是把它发掘出来,完整的、小心翼翼地把它取出来。
这和我以往听到的关于写作的内容不太相同。因为作者写的是惊悚的内容,他直接把人物放在一个特定的情境当中,靠人物自己去挣扎,自己去完成整个过程。
如一对母子被一只患狂犬病的狗追,困在车里。后面会发生什么?
在两难选择当中,有作者的内心的挣扎,也有人物的内心挣扎合二为一。
就像许荣哲老师的《小说树》中所写的主人公在两难境地必须做出选择,进一步推动情节的发展,那么这样的故事就有看头。这样小说表达的节奏,它的象征含义也会自然而然地突显出来。
斯蒂芬还提出一种观点,说写作不要太功利,不要想着靠写作挣多少钱,而是你投入其中,乐此不疲,才会在一种非常享受的状态下写出好作品。
你的作品也自然而然就能够打动读者,而客观上一部部的成功的作品,也会让自己和家人过上一种体面的、受人尊重的、富裕的生活。
在这一点上,我既同意又不同意。
我认为他和妻子当时处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两个孩子年幼,写作是他底层生活的一个突破口,每天在洗衣台上写文章,不会不期望写作能改变自己的境遇吧?
如果说没有一点点功利之心,那他可以完全写完以后不投稿,自娱自乐,或拿给他的理想读者即他的妻子去欣赏就可以了。何必要在期盼和失望中一次次投稿呢?
当然,我不否认斯蒂芬金在常年的写作中确实充满了浓厚的兴趣,投入其中并且很享受这个过程。但是如果没有外在的反馈,仅仅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又能存在多久呢?
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不仅爱情,爱好、艺术等一切美好的事物也是如此。
所以作者如何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从文中找到自己想要的内容。
读完了这本书,作家斯蒂芬金在我眼中的神秘面纱也一层层被揭开。
他并不是生来就受到大家认可,也是经历了从丑小鸭到美天鹅的蜕变。
最主要的是他在这种过程中享受并长期做了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剩下的只是概率而已。
书中讲了很多方面,不一定我们都要照搬照做,但是选择自己当下最需要的内容,运用到自己的写作和思考当中,这就功德无量啊!
斯蒂芬金就是这样写作的,你get吗?
接下来说说你是怎样看写作这回事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