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午间毫无睡意,无意间点开了一位师弟的公众号,翻着“历史消息”一篇篇看下去,不小心看到了自己。
师弟在文中谈天谈地,谈朋友,究其根本,其实在谈自己。喜欢文字的人大抵是喜欢聊天的,胸腔里仿佛有一瓶香槟酒,总在源源不断地冒泡。这些泡泡总会不小心公诸于世,在学生时代那可能叫“才气”,在社会上可能就是“傻气”了。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很傻,大概热衷于写作的人,又总是孤独的。因为一个人偷偷犯傻总比让别人看着自己傻要好的多。
就我自己而言,甚觉从毕业到现在,真的沉默了很多,无论在生活中还是网络里。而且,这种“沉默”还是我自己主动的。每天,当完成繁琐的工作,回到家里,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躺倒在床上,让腰和脖子好好休息,或者拿起手机,点开娱乐节目看个够。但是,保留着学生时代的习气,我还不至于堕落到如此地步。书还是一本一本的买,一本一本的看。但是,那个乐于写作的我似乎渐渐远了。
今天,看到师弟的文字,又让我想起了曾经的我。人群中,人们的喜怒哀乐总有相同之处,同样作为一个北上至京求学的人,我们的快乐或痛苦有相通之处,字里行间,有些微妙而绵长的共鸣。但是,如果不是看到这些文字,我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
所以,我又想到别人问过我的一个问题:上研究生有用吗?我知道他们问题所指是说对找工作而言,所以一般来说,我只会回答“每个人情况不同,有没有用读了才知道”。但是,如果让我严肃地回答这个问题,那一定是:有用。因为我遇到了一些与自己有同样喜好的人,无论在人生追求上,甚或生活方式上,他们都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不曾看见过的自己。
这段经历是一束温暖的光,沉稳地穿过明确的现在和不可知的未来。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在小说《卡罗尔》里,惶惑的年轻女孩特芮丝在与卡罗尔经历过公路旅行后,回到纽约,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和坚定。读完研后,我的心态大抵类似如此。
说回文字本身。曾经,我以矫情为耻,以“为赋新词强说愁”为无耻之耻,但是很不幸,年轻的底色大概就是这样的。若非经历大苦痛大坎坷,一个人绝不可能在年少时就饱经沧桑,幸运或不幸,我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所以文字中流露出来的稚气自然亦无可避免。
记得在上研究生的时候,有一天上课,一位教授把他十六岁小女儿的博客给我们看,言语中很是骄傲。我们看了,不觉得有意思。教授看了我们的反应,笑着说“都是小女孩的心思”。我虽不觉得写的有多好,但却在那文字中看到了自己。十六岁的我,写出来的文字不就是这样吗?一场雨会引发愁丝,在浓墨的夜里会失眠,看到满天的星星会喜不自胜。笔名也起的很“中二”,现在都不好意思打出来。
但那就是我,对此我不接受批评。但我会自我批判。几年前,我把QQ空间里的文章全删了,尽管自己没有底稿。只保留了一篇摘录的白先勇的文章《树犹如此》以明心志,“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现在,血性和真实才是我追求的,哪怕它是丑陋和不堪入目的。
从前有人说,“阅读就是一场又一场的告别”,深以为然。写作亦然。所以,我喜欢木心,喜欢毛姆,喜欢王小波,喜欢阿乙。因为在他们的文字中,是元气淋漓,是畅快自然,每个字都像是自己的一小块魂器,映射着过去,现在,甚至未来的自己。这难道不是写作者的最大快乐吗?
无戒365写作训练营日更 Day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