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熟了,收割了麦子的地里留下齐刷刷的两三寸高的麦茬,白花花的晃人的眼。偶尔有几颗绿绿的野草夹杂其间随风摇曳。我们这些小孩子的任务就是捡拾地里落下的麦穗。在稍不留神就会被麦茬扎到手指或是胳膊的麦地里,顶着太阳劳动,的确是不爽的活计。我总是被那些麦茬里突然蹦出的小蚂蚱吸引。细细尖尖的头,连着细长或是肥胖的身体,几条细腿像站不稳似的,在麦茬间忽上忽下的爬跳。绿色的或灰色的小翅膀刚刚长出一点点,紧贴着肚皮,还没出现透明的翅。所以它们不会飞,只会呆呆的蹦跳。我们小孩子只要弯下腰,五指并拢,轻轻一扣就能将它们捉住。于是我就找一根细长的麦穗将它们串起来,心想拿回家就可以烧蚂蚱吃了。每每麦穗没捡几根,蚂蚱却能捉一串。
每次我都兴奋的让妈妈看,妈妈就会笑着说,“它们还太小,没长肉呢,吃不得”。“那你以前不是常常给我们烧蚂蚱吃吗?”“那是秋后的蚂蚱,又肥又大”。于是那些小蚂蚱成了老母鸡的美食。我天天盼着秋天快快到来。
在收获大豆和玉米的时候,秋天就不期然的来了。爸爸妈妈在地里割着豆子,拧着玉米棒槌的时候,我就开始在荒草地里来回地跑,轰起那些隐藏在草丛间的蚂蚱,追着去捉。秋天的蚂蚱是能飞好远的。那种全身灰色,头方肚肥,翅膀短小的飞的不远,但两条后腿很有力,一下子可以蹦出两三米远,但它一般不会连续蹦,可能是躲在深草里听动静吧。但它们一般听觉不太灵敏,当我蹑手蹑脚的走到它身后蹲下身时,它还安静的趴着,以为很安全呢。我五指并拢,猛地一扣,就把它捉在手中了。
那种个头很大又很壮的飞蚂蚱是很难捉的。它们全身墨绿色,趴在草丛里很难分辨。身体约有两寸多长,头很方正,一对翅膀盖住了头部以下的身体。它们飞起来露出半圆形的红色辅翅,配在一对绿色的大翅膀下面,像穿着一件漂亮的风衣,随风而起,极有风度,我们小孩子叫它“蚂皇”。它不但飞的远而且还能连续飞,听觉还很灵敏,如果你不善于同它赛跑是很难捉到的。
我们最喜欢捉的是又肥又大的“旦旦勾”,全身绿色,尖尖的头,肚子肥而长。身体有三四寸,两条细长的后腿飞起来像是游泳运动员,蹬的直直的,更显出身材修长。也许因为身子太肥大了,蹦跳,飞行都很笨拙,而且一般飞的不会太远。我们瞄准目标,跟着它跑上几次,是能捉到的。因为个大,我们常常以能捉住它为骄傲。
就这样,每天父母下地劳动,我的工作就是捉蚂蚱。为此,妈妈专门给我缝了个小布袋,逮到蚂蚱掐掉后腿放到布袋里它就跑不了了。吐出的绿泡泡也沾不到手上了。
最美味的是油炸蚂蚱。先把蚂蚱掐掉翅膀,放到盐水里淹上半天,捞出晾干水,在锅里放上一点儿油烧热,把蚂蚱倒进去,刺啦一声,香气就冒出来了,慢慢翻转,直到每个蚂蚱都变的硬挺挺的了,出锅。咬一口酥脆咸香,就着馒头慢慢吃就是最好的美味了。
其次是烧蚂蚱。饭做熟了,灶膛里剩下底火,扒开,将蚂蚱放进去,再埋上。大约五分钟就会冒出香味。扒出来,蚂蚱的外皮微糊但内里鲜美。所以吃起来有点儿糊味,少脆,但同样很香。
童年,捉蚂蚱,吃蚂蚱,成了秋天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