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是个彪悍的女人。
她酷爱篮球,常常和我说她今天有比赛让我晚上自己吃个饭,一副大战一场的架势。
她有一双灰蓝色的乔丹篮球鞋,硬邦邦的。我觉得丑不拉叽的,可是她穿上像战靴。
有一天她回来骄傲的告诉我她投了个三分球。
我心里偷偷想,那有什么了不起。
后来打篮球站篮筐底下都扔不进去,才知道她有多酷。
所以她成为了那场赛事唯一一个投进三分球的女选手,什么时候说起来脸上都带着得意。
以前,她是个要强的女人。
我们常常为了今天去不去学书法和我今天练琴偷懒了几分钟吵得不可开交。
她固执我倔强谁也不理谁。
学不会音标读不好英语,她就在家里贴满了小卡片,大的小的,黑笔的蓝笔的红笔的。
她不懂英语,却监督着我背一篇又一篇的课文,用那个老旧的灰色的步步高复读机陪着我一起学。
她给我订了好多儿童杂志,《琴童》上总有郎朗,《儿童文学》上总有童话故事。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每个周末的午后,我们俩歪歪扭扭地躺在凉席上,她给我念着杂志,听着朗朗和李云迪的故事沉沉入睡。
那样的喋喋不休啊,多美好。
我知道她老想把我培养成小神童,或者会很多才艺,可是我好像哪样都不行。
印象中的她,永远都是风风火火地,从没见她为什么事儿在我面前认输。
就算是爸爸在外面上学,她一个人带着我,经济拮据到只能在我考试考得好的时候买盒牛奶我们也过的很开心。
就算是很穷,每次回姥姥家她也笑呵呵的提上一兜儿菜。
穷开心穷开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她总是很努力,那时候还没有正能量这个词儿,不过我觉得她永远都有使不完的劲儿。
老旧的顶楼小屋,她买了贴纸和五颜六色的泡沫板,布置的温暖又可爱。
职称考试,她把复习内容都读一遍录下来,每天都听着睡觉。
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呀,给了我一个不知愁滋味的童年。
高中时候文理分科,我本来是坚定着要学文科的。
后来她写了长长的信给我,用漂亮干净的行书。
我想了想,还是妥协了。
比起不甘心,我更想让她放心。
虽然在后来的很多年无法释怀,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过遗憾,有过错过,有过不完整,才更想努力靠近啊。
就像她写得隶书,工整规矩,是她想要的小孩儿。
而我想要的,是像爸爸的行书,自在洒脱的人生。
可是我们彼此相爱。
没有什么不能因为爱而释怀的事情。
现在,她好像越活越年轻了。
她好像又变成了小女孩儿,一点都不独立了。
买件衣服要拍了照问我好不好看。
活了四十几年听到谁谁谁婚变或遭遇不幸还会瞪大眼睛张大嘴巴。
最近她学会了蒸馒头就到处送来送去发朋友圈。
昨天她用新买的压面条机做了面条便高兴得欢呼雀跃。
哦对了她还喜欢拿男朋友买给我的玫瑰花秀恩爱。
她总是时不时求表扬求鼓励,然而每次都没人应和,毕竟我爸是沉稳内敛的摩羯座而我是都在心里的处女座。
她总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就连看到老家村头的小羊也要拍一张。
现在,她不再催促我什么了,只会常常对我说顺其自然。
她不再是那个要强又彪悍的女人了,她越来越温柔越来越习惯安定。
她还是个小姑娘,我希望她一直是个小姑娘。
我没有成为神童或是很厉害的人,可是她每次和别人谈起我都很骄傲。
在她的魔鬼计划下,我的英语也开窍了,再也不用很费力。
小时候每到重大考试之前她就带我出去玩,说是放松心态。
现在每到重大考试,她比我还担心。
我很想看她打篮球的样子,一定像个女侠一样巾帼不让须眉。
我很想再窝在她身边听她讲故事听她读书。
我不敢再和她吵架了,我怕把她吵老了。
我觉得我爸一定是捡了宝,才娶到这么好的傻姑娘。
毕竟他是觉得世界小姐张梓琳不好看的男人。
嗯,绝配。
妈妈,对不起,没有成为很厉害的人。
妈妈,我爱你,只想做你最骄傲的女儿。
一定要长命百岁,让我爱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