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烤贝壳/原创
午休醒来,我还不知道要干些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很顺手的打开电脑,新建文档,随手给文档起了一个名字——在路上,然后我真正打开world,又很顺手的敲上《在路上》这个已经有些儿老气的名词。
这个时候,我笑了,我感觉到喜悦,写作已经彻底融入到我的生活中,它是我的习惯,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抑或是我的灵魂伴侣。
六月大学毕业,我几乎想都不想的就找了份以写作为生的工作,和我的大学专业真的是南辕北辙的过分,却是我的热爱。
真正有梦想的人会明白,你梦想着的这件事,你热爱的、衷爱的这件事,它甚至可以什么的不做,只是单单找到它就能让你心潮澎湃,和它有关的的所有事,只要你碰到就会无法压抑的热血沸腾,我到死都不会忘记中招考试前,作为一个偏科的学生,我压抑着自己不去看任何和文学有关的书籍的时候那种痛苦,所以高中文理分班的时候,我说服父母,让我选了文科,那种放纵天性的感觉真好。
选择了文科,我以为一切都会好,我可以尽情的去热爱去读我所喜欢的任何一本书,但是,我真的是一个太不负责任的人,以为选了文科就万事大吉,就什么都可以不管了,忘乎所以是我高中三年的写照,故事的结局基本可以预料,高考会是一个后果。
我真的不知道,当年我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灰头土脸,不知所谓,三年的狂欢,我除了看了一些言情小说之外,基本没看什么太有意义的东西,所以一所大专的后果基本上叫早已注定。
滑稽的是,当我收到通知书的时候,居然还能嘻嘻哈哈的去上学,到了学校,还是能在开班会的时候,大言不惭——我上大学最想体验的就是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
一番豪言壮语,收获一片欢声笑语,我出了风头,很多人朝我吹口哨,鼓掌、喝彩,我很得意,我当时爱出风头。人生得意须尽欢嘛!
大一那年,最滑稽的是,我居然从来就没搞清楚选修和必修到底是哪几门功课,任课老师都认不全,我把自己逃课的宏伟蓝图实现的相当成功。
最有趣的是,我居然还没有挂科,三年来,我好像也就挂过一次英语,因为真的不是很喜欢交作业,尤其是英语作业,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的英语都很烂。
人生最讽刺的是什么?就是你明明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你明明可以和一群不负责任的人颓废胡闹到底,每天无聊八卦刷剧通宵,虚度光阴吗?谁不会!惨就惨在你偏偏还存着一份良知,一份清醒,再也没什么比清醒的看着自己堕落更痛苦的事了。
更何况,除了清醒,我居然还有着一丝不甘,清醒不甘的看着面目全非的自己。
有一天,白天,我在宿舍补眠,睡着睡着,忽然惊醒,是那种突然吓得坐起来的怕。
我当时脑子里就一句话——一个对生活毫无还手之力的废物。
我被吓醒了!
我没有做噩梦,就知不知道,脑子里怎么会突然间出现了那么一句话,就被吓醒了,我靠着桌子慢慢喘息,试图缓解刚刚的心惊肉跳。
宿舍里实在是太憋闷了,我打算出去走,因为下雨,外面几乎没有人,我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游逛到了图书馆,大学图书馆这地方,曾经是我向往了很久,但是却一次都没有来过的地方。
大概是周末吧,图书馆也实在是清冷的厉害,只有小猫三两只,“还真是来了一所相当好的大学。”,我居然还能讽刺的笑笑,听说别家的图书馆座位都是要预约的。
走进去,穿梭在书架前,这是我曾经最陶醉的事,现在竟有些恍若隔世。
随手拿了一本书拎在手里,是纪伯伦的的诗文集,又是随手一翻,那时节的我充满了懒散,干什么事都是一副随时都可以丢下不管的“要死不活”。
接着我受到了那天的第二次惊吓——纪伯伦《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
第一次,是当我看到她本可进取,却故作谦卑时。
第二次,是当我看到她在瘸子面前跛行而过时。
第三次,是当她在难易之间,却选择了容易时。
第四次,是当她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时。
第五次,是当她因为软弱而忍让,却声称为自己的坚韧时。
第六次,是当她鄙夷一张丑恶的嘴脸,却不知那正是自己面具中的一副时。
第七次,侧身于生活的污泥中,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
那一刹那,我热泪盈眶,我什么也不管了,跑出图书馆,在一处楼梯间痛哭出声。
就那么不管不顾的,嚎啕大哭。
眼前模糊,但是我清晰地看到,那个放肆张扬的我,曾经有多少次经过图书馆的时候,会忍不住默默驻足,或者视线不自觉的往哪里瞟,收拾杂物的时候,掉出来的笔记本,偶尔翻出来的书,每一次我都落荒而逃,内心深处那个清醒不甘的自己被我压抑、遗忘,多少次的夜晚,我和同学们肆意大笑,宣泄那无处安放的青春,深夜我躺在床上,内心抵不住的苍凉和无所适从,我不想承认只会躲开。
我已无路可躲,也不想躲了,再也不想欺骗自己。
红肿着眼睛,去重新借了书,图书馆的阿姨颇为担心的看着我,刚刚大概吓到她了,我红着眼睛,大概还汪着泪,朝着阿姨笑了笑,表示我很好没什么事。
是的,我很好,从来没有这么好过。拨开云雾的月明风清,当时真的是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
梦想从来不肯背离,它是极倔强执着地存在,它于千万人中选中了你,就没想过放弃你,之于我们,我们于世间千千万万件的事情当中唯独选择了这一件,单单只爱上了它,那就真的要得起这份热爱。
从来都是人放弃梦想,没听说过谁被梦想抛弃,如果真的有,那就请你快一点,早一点去开始你的梦想,抓紧它,让它来不及抛弃你。
我已在路上...
在路上
午休醒来,我还不知道要干些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很顺手的打开电脑,新建文档,随手给文档起了一个名字——在路上,然后我真正打开world,又很顺手的敲上《在路上》这个已经有些儿老气的名词。
这个时候,我笑了,我感觉到喜悦,写作已经彻底融入到我的生活中,它是我的习惯,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抑或是我的灵魂伴侣。
六月大学毕业,我几乎想都不想的就找了份以写作为生的工作,和我的大学专业真的是南辕北辙的过分,却是我的热爱。
真正有梦想的人会明白,你梦想着的这件事,你热爱的、衷爱的这件事,它甚至可以什么的不做,只是单单找到它就能让你心潮澎湃,和它有关的的所有事,只要你碰到就会无法压抑的热血沸腾,我到死都不会忘记中招考试前,作为一个偏科的学生,我压抑着自己不去看任何和文学有关的书籍的时候那种痛苦,所以高中文理分班的时候,我说服父母,让我选了文科,那种放纵天性的感觉真好。
选择了文科,我以为一切都会好,我可以尽情的去热爱去读我所喜欢的任何一本书,但是,我真的是一个太不负责任的人,以为选了文科就万事大吉,就什么都可以不管了,忘乎所以是我高中三年的写照,故事的结局基本可以预料,高考会是一个后果。
我真的不知道,当年我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灰头土脸,不知所谓,三年的狂欢,我除了看了一些言情小说之外,基本没看什么太有意义的东西,所以一所大专的后果基本上叫早已注定。
滑稽的是,当我收到通知书的时候,居然还能嘻嘻哈哈的去上学,到了学校,还是能在开班会的时候,大言不惭——我上大学最想体验的就是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
一番豪言壮语,收获一片欢声笑语,我出了风头,很多人朝我吹口哨,鼓掌、喝彩,我很得意,我当时爱出风头。人生得意须尽欢嘛!
大一那年,最滑稽的是,我居然从来就没搞清楚选修和必修到底是哪几门功课,任课老师都认不全,我把自己逃课的宏伟蓝图实现的相当成功。
最有趣的是,我居然还没有挂科,三年来,我好像也就挂过一次英语,因为真的不是很喜欢交作业,尤其是英语作业,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的英语都很烂。
人生最讽刺的是什么?就是你明明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你明明可以和一群不负责任的人颓废胡闹到底,每天无聊八卦刷剧通宵,虚度光阴吗?谁不会!惨就惨在你偏偏还存着一份良知,一份清醒,再也没什么比清醒的看着自己堕落更痛苦的事了。
更何况,除了清醒,我居然还有着一丝不甘,清醒不甘的看着面目全非的自己。
有一天,白天,我在宿舍补眠,睡着睡着,忽然惊醒,是那种突然吓得坐起来的怕。
我当时脑子里就一句话——一个对生活毫无还手之力的废物。
我被吓醒了!
我没有做噩梦,就知不知道,脑子里怎么会突然间出现了那么一句话,就被吓醒了,我靠着桌子慢慢喘息,试图缓解刚刚的心惊肉跳。
宿舍里实在是太憋闷了,我打算出去走,因为下雨,外面几乎没有人,我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游逛到了图书馆,大学图书馆这地方,曾经是我向往了很久,但是却一次都没有来过的地方。
大概是周末吧,图书馆也实在是清冷的厉害,只有小猫三两只,“还真是来了一所相当好的大学。”,我居然还能讽刺的笑笑,听说别家的图书馆座位都是要预约的。
走进去,穿梭在书架前,这是我曾经最陶醉的事,现在竟有些恍若隔世。
随手拿了一本书拎在手里,是纪伯伦的的诗文集,又是随手一翻,那时节的我充满了懒散,干什么事都是一副随时都可以丢下不管的“要死不活”。
接着我受到了那天的第二次惊吓——纪伯伦《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
第一次,是当我看到她本可进取,却故作谦卑时。
第二次,是当我看到她在瘸子面前跛行而过时。
第三次,是当她在难易之间,却选择了容易时。
第四次,是当她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时。
第五次,是当她因为软弱而忍让,却声称为自己的坚韧时。
第六次,是当她鄙夷一张丑恶的嘴脸,却不知那正是自己面具中的一副时。
第七次,侧身于生活的污泥中,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
那一刹那,我热泪盈眶,我什么也不管了,跑出图书馆,在一处楼梯间痛哭出声。
就那么不管不顾的,嚎啕大哭。
眼前模糊,但是我清晰地看到,那个放肆张扬的我,曾经有多少次经过图书馆的时候,会忍不住默默驻足,或者视线不自觉的往哪里瞟,收拾杂物的时候,掉出来的笔记本,偶尔翻出来的书,每一次我都落荒而逃,内心深处那个清醒不甘的自己被我压抑、遗忘,多少次的夜晚,我和同学们肆意大笑,宣泄那无处安放的青春,深夜我躺在床上,内心抵不住的苍凉和无所适从,我不想承认只会躲开。
我已无路可躲,也不想躲了,再也不想欺骗自己。
红肿着眼睛,去重新借了书,图书馆的阿姨颇为担心的看着我,刚刚大概吓到她了,我红着眼睛,大概还汪着泪,朝着阿姨笑了笑,表示我很好没什么事。
是的,我很好,从来没有这么好过。拨开云雾的月明风清,当时真的是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
梦想从来不肯背离,它是极倔强执着地存在,它于千万人中选中了你,就没想过放弃你,之于我们,我们于世间千千万万件的事情当中唯独选择了这一件,单单只爱上了它,那就真的要得起这份热爱。
从来都是人放弃梦想,没听说过谁被梦想抛弃,如果真的有,那就请你快一点,早一点去开始你的梦想,抓紧它,让它来不及抛弃你。
我已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