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花痴一枚,搬新家后方觉天时地利人和,痴迷才刚刚开始。于是在朋友圈里摆拍几张花颜后便放下豪言:宁可食无肉,不可室无花。其实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不仅是花痴,还是标准的吃货一枚,所以我是两者兼得皆不舍。
闺蜜见我常常晒花,一眼看出花瓶之节(寒)俭(酸)风。笑谑道:有钱买肉,无心购瓶?且附上倒拇指和白眼。几天后我便收到他送的汝窑。用那厮的话说:一抹雨过天青色。如此高贵,艳压群芳,蓬荜生辉啊,哈哈。
这可难倒我,我不会插花,也不懂色彩搭配。红玫瑰太艳俗,康乃馨太炫目,也许我喜欢素雅的。于是我选择了白色的桔梗花和菊花,配以蓝色的勿忘我。感觉太棒了。
闺蜜发来贺电说,如果插花的满分是100,这次我给你打80分。
哇,我不禁雀跃了,能入他法眼给出如此高分着实难得。
再看朋友圈赞声一片,我简直幸福得要晕倒了。我沉浸在花儿的绝美中,猛然发现,原来有时候简单的色彩是最复杂的表达。白色也许是最高贵的气质。
桔梗花换了三次水依然绽放如新。而我早已盘算着下次该插什么花了。记得有种花,青梗托、白勺状,挺美的。于是来到花店找了半天,原来那种花不是这个季节的。叫马蹄莲。
其实百合也不错,于是买了四枝,玫红亮黄各半,每枝有三四个花骨朵不等。第一天我就迫不及待地插上,朋友圈里附文:静待花开。其实,“静待”真的做不到,我恨不得睁眼看着花儿在我面前绽放。每隔几分钟都手痒到忍不住拔出根来看水,忽而觉多,忽而嫌少。加了糖配了盐,只差滴几滴香油了。可是我的花骨朵还是蠢笨的杵在瓶里,丝毫都没有展颜欢笑的觉醒。一天一夜的期待,落成空。
很显然这样的期待于我是不相宜的,白天工作的繁琐已然让我心碎,早已忘却花事。晚上下班回家,才出电梯的我心有所感,似乎感应到我的花的召唤了。果然,我在推开门的那一瞬惊呆了。
那天我连拍照都省了直接配上电视里欢乐的音乐拍下花儿绽放的视频,写下这样的句子表示感谢和欣喜:
近乎绝望的疲惫/在推门时一扫而空/转动钥匙的声音/开启了一室馨香
嗨,你好/你一定听到我昨日/深情的呼唤了吧
这一刻,我真的有资格自诩为花痴了。就像《朗读者》的开场词所说的,遇见仿佛是一种神奇的安排,它是一切的开始。我遇见花开,就遇见了幸福。
硕大的花朵,浓郁的花香,充盈了整个房间、每个角落……就像它带给我的惊喜和幸福,满满的。
桔梗花的命运是在它日渐枯萎时,我日渐截肢、换小瓶,直到我都没有耐心等到它的彻底枯萎。而百合花却不大一样。花开至第三天的傍晚,我猛然发现它不谢而凋。硕大的花朵一半掉到地上一半还擎在梗里,那么决绝。彼时,我坐在沙发里看电视,忽而听到“簌”的一声,又是一朵,毫无征兆地掉下来。我不知道是我养法不当,还是百合就是这样的。它匆匆的生命里,留给我的只有惊人的感慨,为它的绝美,为它的决断。
忽而,我忧伤了,为它那短暂的生命。难怪黛玉总是伤春悲秋,许是看多了,看透了,看远了,看真了。而我呢,竟也无端地想找一处无尘之地安葬下“香如故”的花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