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朋友:法律追求的是什么?
朋友答:当然是公正啊。
是公正,但是我认为单单说是公正是不够的,我对朋友说:我认为法律更看中的是对未来秩序的构建,而不仅仅是当下的公平,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案件的判决,我们会觉得不太公平。
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会这么说,这就提到今天要说的这个词,汉德公式,汉德公式是著名法官勒·汉德在1947年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尔拖船公司(以下简称 卡罗尔案)一案中正式提出,案件的起源是有一艘叫做Anna C的驳船,这艘船是跟其他的几艘船绑在一块绑在码头上的,这时候有一家拖船公司,他们要拖走一艘跟Anna C绑在一块的一艘船,于是就把绳索解开了,拖走了这艘船,但是他们并没有把绳索重新绑好,Anna C就不知不觉的漂出了海岸,Anna C一点一点的漂移,意外的撞到了旁边的一艘油船,而油船的主人也没发现撞坏了Anna C,就这样Anna C在海上漂了21个小时之后沉没了。
更为严重的是,Anna C上装了满满一船的美国政府的面粉全部泡汤了,于是美国政府就控告卡罗尔拖船公司,要求赔偿整艘驳船以及整船的面粉。
这件案子到了汉德法官手中之后,汉德法官便提出了著名的汉德公式。
在这个案子中最早的肇事者是卡罗尔拖船公司,他们没有把绳索重新绑好,才导致了后面事故的发生,你可能觉得这当时应该是卡罗尔公司付有主要责任,但是真正对Anna C造成损坏的是那艘油船,而最终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是因为船上装满了政府的面粉,如此大的损失应该是谁来承担?汉德法官说:在绑满了船的码头上,每一艘船都有被松绑的可能性,也有可能碰到别的船,这种风险总是存在的,所以对任何一位船主来说,他有避免自己的船受到意外损失的责任,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
1.这艘船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2.这艘船发生意外的严重程度
3.他要避免意外所付出的成本
汉德法官用一个公式表达了他的想法:
B<P·L
B:避免意外的成本
P:产生意外的概率
L:意外所产生的损失
事故的开始卡罗尔没有把绳子绑好,导致了驳船撞上了油船,这其中驳船产生损坏的全部责任应由卡罗尔公司承担。
这艘船上装满了美国政府的面粉,但是在驳船撞上油船之后的21个小时之内居然没有人照看,如此宝贵的财富卡罗尔公司和油船的主人都不知道,只有这艘驳船的主人知道。
根据上面的公式我们可以看出来,产生意外的概率是一直都有的,而且意外所产生的损失是巨大的,所以两项相乘,预计中的损失还是相当大的,而避免意外只需要Anna C的船主派一个人时不时的去查看一下,或者张贴一张醒目的警告,就可以尽早的减少损失。
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卡罗尔公司不需要对所有面粉做出赔偿,而美国政府需要承担相当一部分责任。
很有意思吧。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有一个铁路检修工,他钻到了火车下面检修火车,铁路公司的人看到了他钻进去也没吭声,过了一会这火车开动了,这位工人的一条腿就被压断了,于是他就把铁路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铁路公司赔偿他300多万。
他的理由有三点:第一,铁路公司的人看到他进去了却没有汇报给铁路公司,竟然让火车开动了,所以他要求铁路公司赔偿。
当时这个案子的法官是著名的波斯纳法官,他的裁决是,根据汉德公式,这一点不成立,因为在火车站有工人爬到火车底下检修是非常正常的事,如果铁路公司的人没看到有人进去检修都要回去汇报给铁路公司总部的话,那么避免意外的成本也太高了,所以这一点不成立,铁路公司没有责任。
检修工人第二点理由是: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应该在火车开动以前检查每节车厢下面是否有人在工作。
波斯纳法官的判决依然是不成立,每列火车有很多节车厢,如果挨个检查一遍的话需要很长时间,等检查完这一遍之后,又该再检查一遍了,这火车永远没法开了。
检修工人提出的第三点理由是:火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没有鸣笛。
波斯纳法官说这就成立了,火车司机在开车前鸣笛的成本是非常低的,而可能避免的意外可能是很高的。
所以最终的判决是,火车司机在开车前没有鸣笛,付有主要责任,检修工人胜诉,获得了300多万的赔偿。
所以在经济学中法律追求的永远是社会成本的最小化和社会收益的最大化。谁避免意外付出的成本更低,谁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在未来人们才会更注重自身的损失规避,尽早的减少风险,而不是将更重要的责任推出去让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