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地处北欧,领土面积33万平方公里,接近我国云南省的面积,人口仅530万人。但是芬兰基础教育取得的成绩却在世界各国中名列前茅。在2000年-2009年期间举行的四次经合组织“国际学生评价(PISA)”中,芬兰学生的总体成绩名列世界前茅,赢得全球同行的赞赏,来自各国的取经团络绎不绝。
2010年8月,美国《新闻周刊》将芬兰基础教育列为世界第一。《新闻周刊》的文章这样描述芬兰基础教育:“芬兰的孩子们喜爱那种进度缓慢、懒散拖拉,学科内容包罗万象的学习环境。在这里,学生可以随意穿各式各样的鞋,教师全部都是硕士毕业。对学生而言,课后得到老师的帮助和辅导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全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都曾获得老师的课外单独辅导。”寥寥数语将芬兰基础教育的特点和面貌和盘托出。下面介绍芬兰基础教育的一些成功经验,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追求平等的教育理念
芬兰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全体公民提供平等的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而不受其年龄、居所、经济状况、性别或母语的限制。尚在17世纪,芬兰典章中就定下规矩,年轻人必须学会识文断字,方有资格进入教堂举办婚礼。这种半强迫半鼓励的方式,开启了芬兰人重视教育的意识。1921年义务教育开始实施。1943年政府通过法律,要求各地方政府为所有小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以保障全体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1958年宪法规定实行8年义务教育。1968年,议会提出口号:无论你在哪里,都可以接受到相同质量教育。1998年颁布《基础教育法》,称教育的目的就是“促进社会文明与平等”。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是芬兰教育的核心价值。如果是人口大国,放弃一两百万人不会有损失。但是,只有500万人口的芬兰,必须照顾好每一个孩子,一个都不能放弃。
平等既是芬兰教育的出发点,也是目的地。
二、“综合学校”--芬兰教育最成功的尝试
目前,世界各国基础教育领域的同行都从不同的角度去谈论或借鉴“芬兰模式”。然而这个模式的核心点具体在哪里?芬兰国际学生交流署秘书长、著名教育专家帕斯-萨赫尔伯格(Pasi Sahlberg)明确指出,就在于芬兰的“综合学校”(Comprehensive School )体制。
“综合学校”体制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70年代以前,芬兰基础教育体系由初等学校、文法学校和市民学校构成。学生在初等学校(小学)毕业之后,分化随即凸现。经过考试分别进入文法学校和市民学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由此划定职业生涯。来自社会中上层的“尖子”学生选择文法学校,毕业后理所当然地接受高等教育,成为“白领”。然而,大部分来自底层的学生在初等学校毕业后则被拒于文法学校之外,惟有进入市民学校,毕业之后,进入职业学校(Vocational School),成为“蓝领”。基础教育阶段便划分出人的等级。1950年,进入文法学校的学生仅占所有适龄儿童的27%。尽管芬兰教育始终追求平等,但当时的教育体制却阻碍了目标的实现。不少人问:生活在一个街区的孩子,为什么不能在同一所学校读书?
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主化思潮的不断发展,芬兰政府意识到,双轨制学校体系因过早分流人才,不利于学生的培养和健康发展; 学校的等级制结构则违背了社会发展理念。1966年芬兰政府颁布《新法规》,1970年颁布全国课程方案,为改革现存的教育体制做准备。1972年综合学校改革肇始,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地推进。改革后原有的层级分割体系被废除,原初等学校、文法学校初中部和市民学校整合为综合学校(小学加中学); 而文法学校高中部演变为新的普通高中。同时,政府将综合学校系统纳入公共财政范围,所有适龄儿童,无论性别、年龄、种族、经济状况、家庭地位,均可在任何一所综合学校接受均等的九年义务制基础教育。
综合学校改革,在教学层面是将小学和中学纳入一个系统,连结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有利于学业的衔接和教师对学生的跟踪培养。而从社会层面上看,将分流的年龄从10岁延后至16岁,毕业生的经济和社会机遇也得到普遍改善。同时,综合学校体系消除了种族、地位、语言、家庭收入对少年儿童教育水平的影响,打破了分流制带来的社会阶层分化,带来了更多更广更深的社会公平,真正实现了教育平等的理想和目标。
值得指出的是,综合学校普及后的二十几年间,一直争议不断。反对者称,将参差不齐的各类学生混入一个学校,影响教学质量,同样是埋没人才。直到2000年芬兰学生在PISA测评中表现出众,一跃而成世界先进,争议才告结束。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芬兰法律就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硕士文凭。教师教育的一大指导思想就是把教师视为“基于研究的职业”,目的在于培养教师的研究能力。这是芬兰教师培养的一大特色。“基于研究的教师教育”要求,教师必须深入了解所教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 必须以研究者的态度看待其教学工作;教师教育本身也应成为研究的对象。同时,为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及时更新知识,各教育机构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和研究,免费为他们提供在职或脱产培训甚至攻读学位。另外,芬兰从幼儿园教师到大学教师都是在综合性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这与大多数国家的教师在学术性不强的师范学院或师范学校所接受的教育不同。芬兰大学培养的教师知识面较宽,知识结构较为合理,教育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高,在社会上象医生、律师那样受人尊敬。
许多教育界人士认为,芬兰义务教育的成功与其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密不可分的。
四、灵活的全国教学大纲
为适应综合学校改革之需,1985年芬兰颁发了新的全国核心课程大纲(National Core Curriculum),规定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学核心内容,规范了综合学校的课程设置。与以前不同的是,此次颁布的教学大纲弱化了中央政府的指导作用,加强了地方和教师的自主性和决定权,满足学生的需要成为教学大纲的中心。地方政府、学校、教师、学生乃至学生家长都有机会参与学校课程的制定,使义务教育的课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进一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未来工作的要求。 自1994年后,综合学校均以国家核心课程为指导,同时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情况设置课程。
目前,芬兰综合学校低年级(1-6 年级)阶段即有语言类选修课,高年级(7-9 年级)阶段开设的选修课比例占总课时的22%。允许学生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进度学习,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到其他学校选修课程。灵活的教学安排和自主的课程选择,提高了学生的自信心。更重要的是,通过选修课,学生有了自主选课的经历,为将来进入不分年级的高中,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做好心理上和经验上的准备。
芬兰教育专家称,国家核心课程是继综合学校之后的又一个“新发明”。
五、普通高中实行“无固定班级授课制”
芬兰高中试行“无固定班级授课制”(non-graded system)始于1987年,1998年颁布《普通高级中学法案》后,规定所有高中都要实行“无固定班级授课制”的教学模式。“无固定班级授课制”取消了年级的划分,学制极富弹性,学生在2-4年的高中阶段无需留级或升级,只需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选择课程以安排学习进度。“无固定班级授课制”打破了传统的固定班级授课模式,改变了过去灌输型的教学方法。它根据学生成绩和学习能力安排教学进度,将主动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纳入教学过程之中,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学生个体不同倾向、爱好和发展要求的需要,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原则。
这种新的教学模式对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产生了根本性的冲击。
芬兰基础教育还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在宏观方面,比如持续稳定的教育政策法规、国家的财政支持; 在微观方面,比如以评估代替督导、注重后进生的教育、强调学习减少考试,等等。可以说,芬兰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人人成才”,从而实现了对基础教育的最高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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