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献记载,中国大陆军民东渡台湾,垦拓、经营台湾岛,最早可追溯到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代。
公元230年(三国吴黄龙二年),吴主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1万水军渡海到达台湾(夷洲)。
这是中国大陆居民利用先进的文化知识开发台湾的开始。
吴人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中,就曾详细记载了当时台湾的生产和生活形态。
到了6世纪末、7世纪初的隋代,大陆和台湾的接触增多。
隋唐时期称台湾为“流求”。
据载隋炀帝曾3次派人到台湾,“访察异俗”,“慰抚”当地居民。是时,大陆和台湾已有贸易往来。
宋朝时称台湾为“流求”或“琉求”。
至南宋时,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有军民屯戌。大陆和台湾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日益频繁。
元朝时称“琉求”或“溜求”,也曾派兵前往台湾。
元朝政府在台湾设澎湖巡检司,归福建行省管辖。这是中国中央政府对台湾地区首次设置官署。负责巡逻、缉查罪犯,并兼办盐课。
明初,仍设澎湖巡检司,直到1387年,因“海禁”而废除,1563年,已重新设澎湖巡检司。
1624年,荷兰殖民者趁机侵占了台湾,把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并执行殖民统治。
1661年4月,郑成功在进军台湾时,向荷兰殖民者表示,台湾“一向属于中国”,台湾和澎湖这两个“岛屿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自古以来占有和耕种这一土地”,荷兰“自应把它归还原主。”
经过激烈战斗和围困,1662年2月,郑成功迫使荷兰总督揆一签字投降。郑成功收复了中国领土台湾,成为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广大人民的敬仰。
明朝万历年间,官方正式在公文中使用“台湾”名称,清朝时,官方才将全岛正式定名为“台湾”。
1684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清政府为加强海防,于1885年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的第20个行省。
1895年,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与日本。
1945年8月15日,中国人民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后,台湾同胞欢天喜地,庆祝回归祖国。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
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的国民党政府撤离大陆,台湾与大陆目前处于分治状态。
从历史上看,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
亿万人中遇见君,缘份二字妙难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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