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烁哥在离家五百公里的城市奋斗时,为了降低成本,为了健康生活,开始自己做饭。
烁哥原本十指不沾阳春水,连煎鸡蛋都尚且处于理论阶段。可是他有热情,十分愿意陪我挤在小厨房里,偶尔也试着动手。
烁哥爱吃面,也爱做面。可是,做得不好。其他菜做得让人食指大动,可是,面条还是做不好。
一开始,是清水挂面,后来,加个鸡蛋撒点葱花,偶尔加上家乡肉丸,再后来,能根据冰箱里的材料,或加点西洋菜,或加点蕃茄,或加点芹菜,做出一碗内容丰富的面条。
面条偶尔会软塌塌糊面一团,但是味道的水准是固定的。烁哥煮出来的面条的味道你永远无法预知。有时,忘了加盐;有时,咸得发苦;有时,清汤寡水;有时,油汪汪肥腻腻;时不时总还会有些奇思妙想,加点豆瓣酱,加点芝士之类的。
所以,我不喜欢烁哥的面条是很顺理成章的。深夜又饿又困之时,我常常权衡利弊,思量许久,最终决定自己走向厨房煮一碗面,实在不敢劳烁哥大驾。偶尔别的事绊住,烁哥煮了面条端给我吃,总会问一声:“好吃不?”这时,我会沉吟几秒,抬头望着烁哥的眼睛——我一直记得,说谎的时候千万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努力在眼神中凝聚诚挚的光辉,坚定而缓慢地说:“好吃!”
烁哥一般会在一秒内切换成哀伤而强作坚强的表情,说:“以后我不煮了。”或者是“好啦,辛辛苦苦煮个面还被人嫌弃。”
然后我就会绞尽脑汁安抚脆弱星人,并暗自发誓,下次,绝对要自己煮面。
以前我会在看完一本言情小说之后托腮望向窗外——是的,很矫情的姿势,觉得自己是小说中那平凡的女主,只需静静等待,自然爱情轰轰烈烈,生活浓墨重彩。随着时光一层层铺开,才发现爱情不过是水,或许会甘甜,或者会夹着一丝苦涩,但是绝对不轰轰烈烈;生活也不过是水,或许会自在自得,或者会掺着几许无奈,但是称不上浓墨重彩。为此我深觉压抑。也做过不少蠢事,现在回想,只想回到过去踹自己一脚,吼上一句:“你可醒醒吧!”
现在工作离家一个小时车程,每天得早早起床。烁哥也陪着我早早起床,顶着睁不开的眼睛,替我煮面条。他会尽量多变些花样,今天与昨天不同,昨天又与前天不同,也会尽量让面条多些营养,加菜加肉加蛋,恨不得把整个冰箱煮进面条里。一如既往,烁哥的面条要么寡淡无味要么拥有无法形容的味道,可是,现在的我却品到了鸡蛋的浓香,肉的丰美,连根青菜,也觉美味无比。
突然想起,以前烁哥曾说过,他不是喜欢做饭,而是喜欢两个人挤在厨房里,看着食材慢慢变成美味,端到饭桌上,两个人头碰头,偶尔笑谈几句,有时相让,有时相抢,吃着自己动手做出来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