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和我一样,第一次接触毛姆是他的《月亮与六便士》,虽然感动于斯特里克兰对于艺术的热爱和牺牲,但作为一个女人,我有点儿不能忍受他把抛弃妻子这件事看得那么理所当然和云淡风轻。
艺术与爱就那么不能两全吗?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里面爱德华与自己的好朋友共同追求美丽的伊莎贝尔,最终爱德华赢得伊莎贝尔的芳心,两人坠入爱河订婚。后来爱德华家里破产,他去塔希提挣钱,伊莎贝尔在家等他,因为她坚信着爱德华对她的爱啊,所以等上两年又如何?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你一回来我就和你结婚。”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们内心都是希望两年后回来这对恋人结婚了吧,美满结局。但其实清楚,也许一个等不了,一个回不来。
回不来的是爱德华。
爱德华受杰克逊的影响,开始懂得并享受生活中的美。一切为名逐利都太世俗,人活着,是要看到美。美转瞬即逝,看到美,即接触到了永恒。他喜欢上了小镇安闲懒散的生活,在这里,他才觉得幸福。他对好朋友说的那番话,其实就是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而他找到了他的远方,要为生活的真善美活下去。
“现在我一想起芝加哥就看到一座灰暗的城市——到处是石头砌的房屋,就像一座监狱——和无尽无休的喧嚣吵闹。而所有那一切活动到底是为什么呢?在那里人们能够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吗?”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谁不想放弃名利争夺,不去拼命挣钱,而去尽情享受生活呢。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为我们展现了真正的艺术家对于艺术的追求,抛开生活的一切,家庭算什么,娶个土著女人也不是为了爱,女人于他而言是泄欲的工具罢了。所以我对于斯特里克兰气愤多过崇敬。爱德华的刻画要有人情味儿的多,他说如果伊莎贝尔不肯废除婚约,他会做好丈夫的角色。
爱一个人,幸不幸福,是看适不适合自己。
爱德华将会娶杰克逊的女儿,然后在一个小岛上度过余生。他说他对伊莎贝尔的爱是崇拜,对伊娃是保护,伊娃于他而言是非常合适的。
价值观不同,爱德华知道伊莎贝尔是不会放弃现有的生活,不会放弃世人眼中的成功,所以最后伊莎贝尔也只是说:可怜的爱德华。
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不可怜,可怜的是伊莎贝尔,不过是在富丽堂皇的房子里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成功罢了。尽管没有什么大作为,爱德华也将在“美”中过此一生。
毛姆似乎对男人宽容度更高些,更喜爱男人。比如在《插曲》里面,男人简单地说不想同她结婚了,女人把头伸进了煤气灶里。文中的“我”说:他已经把整个柠檬的汁水全都榨干了,也就只能把那个空飘一扔了事了。
在《信》里面刻画了一个教养良好,举止高雅的淑女变成恶魔,癫狂又狰狞。“那已经不再是一张脸,而是一个疯癫而又狰狞的面具”
在《风筝》里面,明明男主赫伯特因为对风筝的热爱,在被妻子毁了之后,断绝赡养妻子的义务,恨之入骨,恨不得杀了他,最终宁愿入狱也不愿意赡养她。在文末又表示了对这样理解。
所以不管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追求真理,自由的都是男人,女人是世俗之物,嘲讽对象。
爱可能是毛姆这些短篇里面最不值得的东西了,由爱生恨,由爱生厌,爱是束缚,爱是仇恨,爱是阻碍自由发展的身外之物。有思想的女人是不适合与之为伍的,最适合的是依附自己的女人。
当然,抛开爱情不谈,爱德华的追求是我们每一个人想要的远方。他的生活就是真善美,能像他那样做到的人真是少之又少,所以才难能可贵,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