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睡前看到一则新闻,视频画面显示在一个餐馆内,门口靠左处面对面坐着一对夫妻,女的是一位孕妈,正在吃着晚餐,就在这时,门外跑进来一个小孩,因为跑的速度太快,进门时不小心将空调帘的边角打在了坐在门口吃饭的孕妇身上,导致这位孕妇失手将手中的饭菜撒在了自己身上,这时孕妇以及她的爱人都朝进门的孩子看看了,好似准备说些什么,刚好这时候孩子又开始由内朝外跑去,再次路过这对夫妻旁边时,这位孕妇将左脚伸出,然后迅速收回,使其绊倒,孩子摔倒后他的父母赶忙过来扶……视频画面就暂时拍摄到这,新闻内容说明,小孩由于摔倒,一直昏睡不醒,这起事件警方已经开始介入调查。
后来我看了很多评论,大部分说的是这位孕妈不配为人母,自己都是一个即将当母亲的人,对小孩居然没有一点爱心与包容。我也觉得很多网友说的没错,不管这个小孩犯了多大的错,都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而你作为一个成年人,用小手段和心机去对付一个孩子,着实不太像一位母亲该有的的行为。而且这个小孩并不是犯的什么大错,只是一个无心的过失,哪怕有什么事情也可以先找他的父母理论,而不是私自“用刑”,要知道,虽然你作为一位孕妇是重点保护对象,可是人家的孩子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这位孕妇的举动,可以说已经构成了一种犯罪。
再说说这个摔倒的男孩,首先在公共场合跑闹,这一点就缺乏管教,而且孩子跑进门店后,父母也没有紧跟着出现,如果不是隔壁某商店老板的小孩,也有可能是在附近逛街吃饭的人的小孩,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律上社会上都要求父母要带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在公共场合嬉笑打闹。
一个巴掌拍不响,发生这样的事情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男孩父母没有尽责做到监护责任,孕妈涉嫌故意伤害吗,其实本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在这个社会都缺少一颗包容的心。
同样是在昨天看到的新闻,邯郸一位小学老师,只因学生数学题没有做对,便对学生进行体罚,导致该学生屁股和大腿后处多处受伤,而根据县教育局回复,目前该老师已经被记过处分。看到这我只能呵呵一笑,只恨自己不是学法律的,法律知识太过淡薄。
国内教师体罚事件屡见不鲜,从最开始的愤愤不平,变成了现在几乎的习以为常,现在每次新闻报道出来之后,除了几个网友留言之外,似乎再也激不起强烈反响,而那些体罚学生的老师,都是以及“我打你是为你好”而盖过所有的错误,什么“棍棒底下出孝子,棍棒底下出英才”的俗话,被拿来当做理所应当的借口,老师的教育有问题,孩子的教育也有问题,万一小孩留下心理阴影,这岂不是对他一生的伤害?
我自己就经历过一次,那还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班主任老师打电话跟我家长说,我在学校谈恋爱,当时我妈一听,问也没问我怎么回事,上前就是一巴掌,然后抄起衣架就往我身上打,我当时简直莫名其妙,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老师打电话说我在学校谈恋爱,我当时就开始嘶吼,说我没有,冲出去就想找老师理论,后来被我妈抓了回来,我一直在那破口大骂我的老师。其实那件事情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男同学就住我家隔壁厂,然后我玩的好的朋友住他楼上,而且他们两是亲戚,我们三个经常放学一起回家,其实学校离我们家也不过一条马路的距离,就因为这样,我被诬陷在学校谈恋爱,反正从那件事情以后,我就对这个老师映像超级不好,直到现在,我跟很多老师都保持联系,唯独她,我到现在都还记恨。
说我心眼小也罢,说我不懂事也罢,这件事确实在我的心里造成了一个解不开的心结,而且我觉得,很多老师真的都不配为人师表。也许我说的太过偏激,毕竟现在很多小孩都被视为家里的掌上明珠,老师如果没有一点威严,还真管不了那些熊孩子,只是能不能讲究的方法,不要去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