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潇洒的秋天,飘着零雨,我站在阳台,能看到楼下装修工人又提着工具箱往三单元进去了,熟练的步子从夏天迈到秋天。我突然打了个寒颤,因为天气开始冷起来了。
转身进了屋,透过浴室光投射到地上的影子里有她好看的身体轮廓,她在洗脸。轻轻柔柔,优雅傲娇。我换好衣服,坐下系鞋带,要么左脚比右脚松了,要么右脚松过左脚,这让我始终不舒服,偶尔懊恼甩开鞋子就差点砸到了她,还好她总能轻巧避开。
不带伞站在雨里的我突然感到了雨天生活余裕的乐处,报亭里的阿叔又在闲聊,拉闲扯散的过日,仿佛古之隐君子。听不到纷纷扰扰十里洋场的喧嚣,看不见闲人龇牙咧嘴的狰狞。真是“人生难得秋前雨”。正这样想着的时候,面前快速驶过的汽车溅起的污水一下子让我想起来上班就要迟到了。
梁遇春说,“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而我却不能如他一般奔走红场,理想坚决。每天公司住处反复,偶尔约会,日子久了容易使人感到人世的平庸无味。于是,继续塞上耳机,神游通天。闷了,就去楼道里抽烟,偶尔有姑娘来借个火,每次都是同一个姑娘,那眼睛的光亮像极了我的猫。我想请她喝茶,或者应该是咖啡更好,说不定她喜欢撸串。
我真的在大厅门口等着她,一群下班的咸鱼涌过来,我瞪大了瞳孔,想要第一眼看到她,或者她先看到我也行。还是我先开口“嘿,有约吗?一起吃晚饭吧。”她笑着靠近跟着我一起往延安路走,飘起的发梢跟我的猫一样温柔。
吃完饭我们在咖啡店聊天“你看起来不太像是会抽烟的姑娘,我是说你长得不太像是会去抽烟的姑娘,不对......总之......”“你笑起来好像我的猫”。
我大概看起来完全是个多话的痴汉,我对自己有点失望。该送她回家了,微雨和桂花香让我有点醉,那么下次见。
回到家温软瘫进沙发里,呼唤我的猫,不见了。正焦急慌张要出门去找的时候,她悠闲从小窗进来了,绵润的毛发上夹着几颗桂花,抱起来飘渺着淡淡烟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