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标题,连我自己都觉得很矫情。那些年文章是写了很多,泪就不必赘述了,流过之后就擦干了,风过无痕,谁都不会在意。连自己都记不清楚了。敲下这几个字,就是为了矫情而矫情。(我在心里已经批判过自己了……)
2010年,开始在一本自媒体似的小众杂志上写专栏。风格比逗比还逗,无厘头,取悦读者。当时的稿费是3毛钱一个字。每一篇的上限是1500字,所以我每篇都比1500字多出几个字。有些段落是不负责任地凑字数,有些段落则是大刀阔斧地删减。但好脾气的主编,似乎极其包容我这些暗藏的小伎俩。后来才知道老板根本不差钱,是个伪文艺青年,也不知道怎么的,我那些很是肤浅的文字,正好对了他的路。
那时我是刚成婚的少妇,正从物欲横流的世界抽出一只脚,安心做个贤妻良母。写专栏的就那么几个人,都是小城里的文艺中青年。有些成名早,有些则藏匿得深。我忙着站队,一边鄙视其他叼着烟写着男欢女爱的身体写手,一边和学富五车掉书袋的迂腐写手把酒言欢。
后来,这批专栏作家中,有的就渐渐跳出来混出了头——出畅销书,开设讲座;有些则慢慢沉寂下去,有些还去餐饮业发展,顺道搞起了娱乐业。最夸张的是,其中有个写手姑娘做了杂志社老板的情人,不过这只是坊间传闻。这姑娘长得确实十分漂亮,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容易成为关注点。
当我生下第一个孩子时,我废弃了自己的笔名。在南方城市里做着一份十分安稳的工作,朝九晚五,正儿八经地码字。我一度想要往纯文学的方向走……但最终还是囿于文学素养不足,只能在天南地北的报纸副刊上不定期地发点儿豆腐干。但是当年,这些稿费加起来,足以抵过我一个月的工资了。
那时纸媒还没有完全式微,虽然微博兴起,但微信还没有横空出世。我尚且能够靠着死工资和全国各地的稿费吃香喝辣。渐渐的,我长期供稿的几家杂志社关张的关张,转型的转型,各大报纸也纷纷吃紧,我的文章没有销路了。
自然,我是个很懒散的人。日子过得去,守着工资度日能养活自己就不愿意大费周章,就算要我勉强养活家人大概也不成问题,何况家人也不需要我养,除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不过小婴儿的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待他如绝世珍宝似的,我自然是没什么好操心的。
这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不需要刻意奋斗,也不需要营营役役。故而,懒散至今……突然有一天,我的脑子炸响了,觉得自己这只温水中的青蛙需要奋力挣扎了。然而此时,这些年的懒散却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真的是一事无成。
安逸太久,有一天我回过神来,看看周围的人,已经用实际行动把我甩出了几条街。而我,却捧着手机,刷着鸡汤,嘿嘿傻笑着不思进取。每当一篇又一篇的鸡汤看完,一瞬间像是被打了鸡血,可惜振奋完精神,却依旧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