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读了东野圭吾的几本书:《放学后》、《恶意》、《彷徨之刃》。这几本小说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已经超出了一般推理小说的范畴,对人性展开了非常深入的探索。尤其是《彷徨之刃》一书中对于两个未成年人凌虐并杀害素不相识女孩残忍手段,以及害人者父母对自己孩子毫无管教,还想方设法帮孩子推卸责任的描写,让我看到了人性中让人不寒而栗的恶。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是社会的一个难题。未成年人并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明辨是非,这是确实存在的现象,但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居然能以凌虐女孩为乐,这就是非常不正常的了。难道这个男孩不知道绑架、强暴、杀人是触犯法律的吗?不,他们知道,他们比谁都清楚,他们还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所以他们在法律的保护之下为非作歹,却仍然可以生活的逍遥自在,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毫不在乎,对被他们伤害的人毫无歉疚之心。这样说并非没有根据。几年前,村里有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曾经在人前大放阙词,声称自己是未成年人,杀了人也不会抵命。
前段时间,少年强奸女同学,法院调解的案例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我不知道,法院大费周章的去拯救一个人渣的目的何在?难道是让他将来再去多害几个女孩吗?别说这个人渣长大后会变成好人,这样说服不了任何一个人。“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一棵苗从根上开始就是坏的,谁能指望他长成?
还有就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彷徨之刃》中三个少年都是缺乏家教的,阿诚的父亲对他还稍有管束,所以他只是受人胁迫勉强参与的帮凶。而另外两个人的父母根本就起不到任何的教育作用,对孩子的行踪动向一无所知,哪怕被孩子家暴了,还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天使,要包庇他们犯下的罪行。孩子出生时都是一张白纸,天真可爱,最后长成怎样的人完全是父母教育的结果,把孩子教育成魔鬼的父母有什么资格生孩子?
再说说书中的人物。长峰作为被害女孩的父亲,他想手刃凶手,为女儿报仇,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想法。都说现在是文明社会,是法治社会,可是文明和法治是针对文明的人类而言的,对那些禽兽不如的坏人也讲文明法治,是对遵纪守法好公民的不公平,对人,用对人的办法,对野兽,就要用对野兽的办法。在法律和人之常情之间,警察彷徨了,他们不想用手中的枪去保护害人的凶手,不想用手中的枪去伤害一个为女儿报仇的父亲,然而,他们是警察,是国家的利刃,所以他们最终还是开枪杀死了长峰,挽救了毫无人性的凶手的性命。其中一个警察的话说的很有道理,他说:警察并不是维护正义的,而是维护法律的;警察要维护的也不是人的尊严而是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书的结局让人非常遗憾,长峰并没有完成复仇,和佳子破坏了他的计划,害得他失去了生命。和佳子一心想要拯救长峰,圣母心泛滥,愚蠢,自以为是,她根本就不知道,对长峰最大的救赎就是让他去杀掉那个禽兽,告慰女儿的亡灵,女儿死得那样凄惨,那样不堪,却要让他活下来看惨无人道的凶手生活得如何自在,如何美好吗?
凶手被捕了,可那又怎样呢?他是未成年人,不会被判死刑,几年后,准确地说是三年后,他的父母会把他从监狱里保释出来,然后继续对他不管不问,他又可以继续害人了……因为他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少了,侵犯过十几个女孩,杀死一个女孩,另一个女孩因为被侵犯而自杀,这连篇累牍的罪行,这需要做三年牢。
愿所有的恶魔都能呆在地狱里,还人间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