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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六年,曹操率军平定关中,消灭马超韩遂等大大小小十几个地方割据势力。曹操任命国渊为居府长史(负责留守任务),在此期间,田银、苏伯在河间县谋反,但最终失败了。
平定贼兵之后,负责平定的人员需要写战胜贼兵的文书,内容是自己在哪里,经过如何的努力斩杀了多少贼人,其实就是功劳簿。不过按惯例,写这种文书,往往要夸大,以一为十,可是到了国渊上报斩杀首级数量的时候,实有多少就报多少,这就不符合当时的惯例了。曹操得知这件事情之后,非常的奇怪,于是在一次开会结束,曹操就顺便问了他这么做的原因。此时国渊就说:“在征讨境外敌寇时,多报斩首捕获士兵数量的人,是想要夸大战绩,并且拿来让百姓去看、去听的。而河间在我们境域之内,田银等人叛逆,虽然战胜他们是有功的,但国渊私下里仍为这事感到耻辱。”
如此直接的一句话,道出了古代社会治理的难言之隐。
反贼是在冀州的河间郡出现的,当时的冀州牧是谁?就是曹操本人。东汉天下分为十三州,州的最高长官就是州牧,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在曹操的管理土地上出现了贼人,首先就得给曹操扣上一个治理不严的责任。其次曹操手下的将领前往平定,如果斩杀的贼人人数越多,就意味着这个地方治理的越不好,地方治理不好,州牧有责任,手下的将领以及地方太守就没有责任了吗?有,地方出了事情,地方官员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然而东汉政府对其采取的态度是什么呢?首先是地方出现了贼人团伙,破坏了社会秩序,然后地方派人去剿灭,剿灭的贼人团伙越多,斩杀的贼人数量越多,那么政府给你记的功劳也就越大,功劳越大,自然就升得越快。政府对此种现象采取这种态度,就会在地方上滋生出“养寇自重”的不良风气。平时地方官员不作为,我得把邪恶势力养出来,然后等到他闹事了,我再派人去剿灭,这样既可以给上面领导一种我办事能力强的印象,也给你了下面老百姓一种会帮助老百姓的好父母官的印象。
所以国渊不愿意多报贼人数目,他知道贼人报得越多,就越说明自己不尽责任,他就越以此为耻辱。但是曹操也是聪明人,但他为什么不对这种官员不作为或者“养寇自重”的行为进行处理呢?
曹操也是不得已呀!他这次要是把斩杀贼人人数多的官员处分了,下次就没有人敢斩杀贼人了。所以作为冀州一把手的冀州牧曹操,他深知这里面的逻辑矛盾,下面的人把“功劳簿”上交的时候,曹操奖赏他们,就越发滋生“养寇自重”的风气;不奖赏他们,以后也就没人给他办事了。可以想象,曹操对这种畸形的社会治也感到束手无策呀。
东汉末年为何边境上的民族矛盾冲突不断,根本原因还是边境将领为了上交这本“功劳簿”,不惜放纵自己的士兵去劫掠边境少数民族,强行逼迫他们起来造反。一旦有造反,那就有了反贼,于是他们的价值就得到了体现,他们就可以率兵去斩杀这些所谓的“叛军”,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得到朝廷的封赏了。殊不知这就是所谓的官逼民反呀!如若碰上文景皇帝还好,当机立断,换掉将领;如若碰上东汉末年的桓灵二帝,那国家灭亡也就不远了。也就因为桓灵帝的出现,造成了东汉边境冲突的不断,黄巾起义规模的宏大呀。
上之所好下必趋之,曹操当时官至丞相,对国渊的行为感到奇怪,就说明其也是表面上认同当时东汉政府态度的。曹操从小就接触东汉的官场,整个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提炼出来的,他并不会觉得这种畸形的社会治理模式有问题,这就是东汉政府对社会治理上不能长治久安的原因。
这种畸形的社会治理模式确实十分难治,因为这涉及到地方官员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了这个利益,他就必须找些问题然后去治理然后上报功劳簿,这个问题最好是越大越好,那么他的功劳也就随之变大,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嘛!可是没有这种大问题该怎么办,那就去创设问题呗。东汉末年整个官场就处于这样的风气中,能不灭亡才怪呢!
所以在选拔官员的问题上,对于官员自身的道德要求上,是十分有必要的,而且是越严格越好。曹操实行唯才是举,道德在所不问,但这毕竟是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乱世也确实需要曹操这种急功近利的手段,但是在和平的年代,就必须要在官员的道德素质上下大功夫呀。虽说不能彻底解决,但至少可以缓和这种病态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