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心理抚养》的过程中,再次接触到了“反社会人格”这个词,也对“反社会人格”也有了新的认识。
“反社会人格”这个词,起初是我从他人口中听来的。每当社会上发生了一些性质极其恶劣的事时,身边的人总会以类似“这个人肯定是‘反社会人格’”来下结论。于是“反社会人格”这个词在我的印象中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语,而我也以惯性思维认为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可是读过《心理抚养》后我发现,其实大多数的“反社会人格”的人不会犯罪。
我想,当初有那样的认识,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我对“反社会”三个字的理解出了偏差。是的,用李玫瑾教授的话来说,这里的“反社会”并不是“反对社会”之意,而是与人的社会属性相反,缺乏社会情感力,无法感受他人的情谊并予以回报。
所以,现在看来,“反社会人格”更多的是缺乏共情能力,他们可能表现为冷漠或不负责任,我们甚至可以说他们是情感方面的大白痴。但是,情感白痴并不等同于反对社会。有研究表明,“反社会人格”的人很少有犯凶杀案或因为犯罪性质恶劣而受到极刑的。
所以,我们应该意识到,“反社会人格”的人的确会为社会的安稳带来不确定因素,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对他们有所偏见,认为他们都是恶人,从而一棍子打死。说句不好听的话,对于社会的稳定来说,任何人都可能是那个不稳定的因素之一,那么我们是不是都要对他人抱有偏见呢?认为身边都是恶人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相反的,“反社会人格”的人,他们虽然是情感方面的白痴,但是他们的智商却并不低,因此他们往往回在各自的领域里取得一定的成功,而这正是大多数的“反社会人格”的人不犯罪的原因之一。试想一下,现在的很多普通犯罪不正是因为某些方面的受挫引起的吗?有多少人没事去惹事呢?所以啊,“反社会人格”的人,如果走对了路,就可能是某个方面的人才,是可以造福社会的。
但是,一个群体中总会有些特例,“反社会人格”的人也不例外。所以当我们身边出现“反社会人格”的人时,适当提防是有必要的,而且尽量不要惹怒他们,毕竟情感冲动是他们的典型特征。
总之,“反社会人格”的人并非都是十恶不赦的,我们不能有这样的偏见。相反的,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是容易取得成功的,是可以造福社会的。而与他们相处时,要尽量避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