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加快经济恢复重振‘50条’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加快落地落实”等要求,按照《嘉定区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补贴》(嘉科合〔2022〕5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开展嘉定区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补贴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围
使用非国有房屋的创新创业载体,向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的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
二、申报主体
使用非国有房屋,经市级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区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资比例低于50%的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且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创新创业载体的房屋属性为非国有,国资比例低于50%;
3、已实际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以内租金;
4、创新创业载体需严格规范相关防疫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日常消杀、医废处置、扫码测温等各项工作;需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
四、扶持内容及标准
1、参照实际减免入驻小微企业房租总金额的30%予以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免租期按实际免租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际减免租金总额为入驻载体的企业所获得的减免房屋租金的合计,不包括停车位、物业费等费用减免,不涉及税金。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为在载体内实际经营,且符合《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3号)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3、享受租金减免扶持的小微企业,应是在本区注册并在创新创业载体实地型生产、经营、研发、办公的企业。注册地址认定期限以申报截止日为准。
五、申报材料
1、《2022年嘉定区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补贴申报表》;
2、创新创业载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主体、房屋业主以及如涉及第三方利益相关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主体为房屋业主方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主体为经营方的,还需提供相关房产权利人的授权运营协议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载体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减免租金企业的基本信息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获房租减免小微企业与申请主体的租房协议(需在2022年3月前已签订)、房租减免协议、租金减免月份的租金支付凭证(租户发票及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文件(需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6、嘉定区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明细汇总表;
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填写《2022年嘉定区非国有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补贴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报所属街镇(区属公司)。
2、属地初审:街镇、区属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可实地走访调查。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区科委盖章推荐。
3、科委审核:区科委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对街镇、区属公司推荐申报的创新创业载体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定租金减免补贴方案,并对符合条件载体予以公示。
七、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11月15日前,申报主体将材料提交至嘉定双创大厦二楼205科创服务站(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电子版同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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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定区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