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这都离职五六个月了,今天还收到法院的电话,说实话,如果看着是本地的电话,我是懒得接的。
离职后,公司不应该把公司第一联系人修改为在职人员吗?
离职的时候就已经说了,到现在法院找不到人,还会打电话给我。
这几个月断断续续,每个月总会有法院的电话打过来问,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会热心的告诉现在在职的人员联系电话,我再想想,我都离职这么久了,我也没义务,再行转告,这么长时间负责的人,有没有变化我也不清楚,我又如何去告诉法院联系人电话呢?
这期间,每一次法院有公司的案子都还会联系到我,因为公司的法人联系人电话留的是我的电话,还有工商联系人的电话也是我的手机号。
估计法院他们在网上能查到,只能是查到我的手机号,因为公司早就没有座机号,联系不到任何人,道理来说,他们法院可以联系联系对接案件的律师,却不懂,为什么每次都还是打我的手机?
可惜我离职前在做最后一次工商法人变更的时候,因为公司在工商的一个案子未结案,所以即便找人,也一直无法变更,到现在可能法人也没有变更吧。
当然是把法人变更为一个不相关的人,不然如今的法人会限高消费,如果出行只能坐火车,那出差就麻烦。这样看来,我离职这么久了,这变更显然还没有人去处理,或者说,因为工商的案子未结案,工商局也不会给变更,也无法变更。
你这叫什么事呢?明明离职很久了,还要动不动不定期收到法院联系公司的电话。
这叫什么事,真的是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