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粘性:是指物价水平不能随着总需求的变动而迅速变化。名义价格粘性指名义价格不能按照名义需求的变动而相应地变化。实际价格粘性是指各类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比有粘性。
为什么会有价格粘性,原因两条:
首先,是交错调整价格模型。该理论认为,不同企业由于合同限制会选择不同的日期调整价格,针对外部需求冲击,总体价格调整所耗时间比单个企业调整长得多,结果导致名义价格粘性。
其次,企业调整价格有一定的成本,只有当改变价格带来的边际收益大于调整价格发生的边际成本时,企业才会调整价格。调整价格的成本一般包括印制新的报价单和产品目录、与供应商和客户重新进行协调和谈判等等,这些成本在学术上统称为“菜单成本”。
实证研究表明价格粘性在各国、各行业以及各种产品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程度不一。布林德(1991)发现价格调整平均时滞是三个半月;泰勒(1999)认为典型的价格调整差不多一年一次。巴哈拉德和伊登(2003)估计价格调整时间约为7.5个月。奥克里曼和迪恩(2004)对比利时的583种产品的价格作了分析。他们发现,一些产品价格调整非常灵活,而其他则非常具有粘性。平均12%的价格持续时间少于两个月,而13%的价格持续时间至少两年。能源价格与未加工食品价格调整最快,而非能源工业品和服务的价格调整较慢。
总结实证研究结果,我们认为,价格粘性的存在本质上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一般来说,同质化、标准化的商品交易成本比较低,价格粘性比较小;而非同质化、非标准化的商品交易成本比较高,价格粘性也相应比较大。
举例来说,粮食、石油等大宗商品属于同质化商品,交易成本低,几乎不存在价格粘性;而其他工业品,如冰箱、彩电等产品是不同质的,品牌质量差异较大,达成交易的谈判成本较高,价格粘性也较大。价格粘性的一个极端例子是工人的工资。工人的素质是非常不同的,所以在工资领域也存在广泛的粘性,称为“工资粘性”。
价格粘性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旦某种商品的需求大于供给,也就是说存在产出缺口的情况下,这种商品将会在未来涨价。于是,当我们观察到产出缺口时,就能预测未来价格走势。
但是粮食和大宗商品领域并不存在广泛的价格粘性,市场是即时出清的。一旦有供需矛盾,立刻会反映在价格上,所以对于这类商品来说,产出缺口对它们的价格不具备预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