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动顺应了国家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但过去一段时间“不能下”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侵蚀干部队伍建设,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党中央决定修订《规定》,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此次《规定》修订的重点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了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要以“下”的压力激活领导干部“谋”的活力和“干”的魄力,促使干部吸取经验教训,提高他们的德才素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制度的建立,积极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让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下”得明明白白,“下”得心服口服,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脱颖而出,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规定》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健全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积极营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解决"能下"的问题,既要从转变观念上入手,还应从制度建设上着力。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干部"能上"标准,完善干部"能下"规范。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起来,提高干部队伍活力,促使领导干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